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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法院向姚振华致歉:《查证结果通知书》表述有误,已予以纠正

烟语法明 2023-12-27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11月10日发布:近日,我院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案《查证结果通知书》表述有误,已予以纠正,并向当事人致歉。下一步,我院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质量。
此前报道:
近日,一份深圳市罗湖区法院的《查证结果通知书》在网上流传,事涉宝能集团及其董事长姚振华。

《通知书》提到的被执行人为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书》显示,由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宝能”)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罗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

《通知书》指出,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宝能集团的财产进行了查证。“经向银行、国土、工商、证券、车管等相关部门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 (其他) 可供处分的财产。因此,本案被执行人没有可供处分的财产。”

此外,《通知书》还显示,“因被执行人目前下落不明,本院无法有效通知被执行人到院接受调查,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之行为,本院拟决定对其(或法人、主要负责人)实施拘留。”
相关资料显示,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该公司法人代表为姚振华,持股比例为99.99%,姚振华同时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因姚振华为宝能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因此上述消息被解读为“姚振华或将被拘留”。
10日上午,据一位宝能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姚振华或将被拘留”为不实信息。据从罗湖法院执行局获悉,执行法官明确系法院新来书记员操作失误,会尽快报给院里领导解决。宝能相关人士还表示:“姚振华昨天还接待了客人。”另外,一位宝能投资内部员工表示,姚振华这两天还在文件流程上签字。
10日下午,针对网络上关于姚振华再度“下落不明”,或“被拘留”的传闻,宝能集团官方发声明称:“姚振华董事长正在正常工作。公司呼吁相关媒体停止传播不实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社会影响。对于传播不实信息的媒体,我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九派新闻、深圳微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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