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总结的行业内“三毒”:资深律师老板化、骨干律师打工化、青年律师自卑化
此前,本号写过一篇《有多少律所,开着开着开成了律所主任的私人企业》(点击蓝色字体可阅读)的文章中,引用了一个网上的帖子是,“举报某律师主任,还是当地律协担任领导职务的,引入了社会资本成立了一个公司,自己代持一定的公司股份,并通过这个公司控制了律所。”
一直以来,律师事务所究竟是否具有营利性,是个争论已久的法律话题。律所设立的行政审批程序及执业不需要工商注册,都说明国家在法律层面和行政管理上,是不认可律所的商业营利性的。可是,现实中有几个律师事务所,还是控制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合伙人会议或者律师会议为合伙律师事务所或者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的决策机构”手中呢?
尤其是那些所谓的资深律师,而且都是在当地各种社会资源丰富、占据了各种组织头脑的律所领导们,面对市场经济洪流,不是想着扩展律师行业的社会作用、提升法治进程,而是一味地向着从律师行业、律所管理中,获取最大的利益化。
采取的手段则是,不断地在律所管理上创新花样,目的就是逃避行政监管,将律所的管理经营、其他律师的执业收费,揽入自己的囊中,甚至不惜铤而走险,采取贿赂、低价、偷逃等方式,以律所的名义拉拢案源、挤压同行、干预司法......。不管是全国性的大所,还是地方上的小所,非法人组织的律所主任们,大多最关心的就是如何通过律所经营让自己最大程度的变现,俨然成了大大小小的私营企业主。
造成的影响是,如何创收,成了各个资深律所领导的头等大事,一旦出现敢于较真、负面影响的律师,第一反应就是切割关系,保住律所利益。他们只关心律师的经营收入,法律行业赖以存在的公平正义、法律正确实施等,不过都是工具罢了。行业内“领军人物”都是如此,也就出现了,“有位老板又开了三家律所:“独立”品牌运作,共同资源利用,同质经营管理,同一资方控制”,商业资本已经开始深度介入到了律师行业。
骨干律师打工化
骨干律师们,大多处于承上启下的状态,“几年后,活是会干了,心里却开始矛盾,不独立嘛,钱少活多,一年到头,所剩无几,看不到未来的希望,更不要提什么远大理想了;独立嘛,完全没有活干,外面那么热闹的行业,自己竟然是个陌生人。”
律师行业被资本化商业化操控,新晋律师源源不断花样翻新的寻找发展机会,律所大佬时刻注意提防取而代之之下,他们在意的往往都是如何保住既有的律所地位,觊觎数年之后承接律所主任退下之后留出的律所管理权,内心里揣摩着如何埋下备用出路。据此,每逢律所领导换人之际,一般都是骨干律师们分崩离析之时。
青年律师自卑化
以上的这些林林总总,虽然一说起来,很多人都会以现实的困顿、选择的无奈为解释,但犹如文章作者所言,“深感中国律师行业正面临着一系列严峻的挑战。以上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律师个人的发展,也对整个行业的未来产生了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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