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法学探索》第十四期征稿
《南京大学法学探索》(以下简称《法学探索》)前身为《南京大学法学研究》,是由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于2004年创办的学术性刊物,每年十月出版一期。秉承南京大学“诚朴雄伟,励学敦行”的校训,《法学探索》奉行自主、开放、创新的办刊方针,以实现繁荣法学学术、推进法治建设的目的,为广大法律人提供切磋学术、交流思想的平台。
现诚邀广大法学研究者、法律从业者以及法学爱好者惠赐稿件,与我们共同打造《法学探索》这一方学术园地。
一、 征稿内容
《法学探索》设有多栏目,包括论文、评论(法学评论、法治时评、法律书评)、译介、主题研讨、案例研究、人物专访、法学随笔、法学沙龙、新法解读等。
来稿可自定内容、主题,法学相关即可,字数不限,来稿的学术性、规范性和时代性是《法学探索》决定取舍的主要标准。
二、 稿件要求及相关说明
1.采用学术刊物通行的注释体例(可以《中国法学》为例)。“论文”类稿件请附中文摘要和关键词。翻译稿需附原文,以及原作者或出版者对于此翻译的书面授权许可(包括e-mail)。因译者侵犯原作者或出版者的任何可能权利所导致的纠纷,《法学探索》及其编辑部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
2.来稿务请附作者简介。敬请撰稿人在提供稿件时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如有多个撰稿人,请分别列出:姓名、国别、性别、出生年月、最高学历、职称、目前所在单位。
3.来稿文责自负,本刊所刊载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必然反映本编辑部或者主办机构的观点或立场。但本刊有权根据编辑工作的需要对来稿进行必要的、不触及主体内容的文字处理。本刊将会选择部分发表于本刊的论文进行网上交流,如不同意,请事先注明。
4.本刊目前不向作者支付稿酬,但将赠送在《法学探索》上发表文章的作者当期《法学探索》一本。编辑部因人力所限,来稿一律不退,希望投稿者予以谅解。如本刊在征稿期限经过后两个月未加回复,作者可自行处理。
5.本启事长期有效。
6.任何来稿视为作者、译作者已经知悉并同意《法学探索》的约稿条件。
7.征稿期间:2019年四月至六月底。
三、 联系方式
1.电子信箱:njufxts@163.com
2.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
邮编:21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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