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六期“经济法30人论坛”暨全国经济法学教学研讨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十六期“经济法30人论坛”暨
全国经济法学教学研讨会的通知
建国七十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并日渐完善。经济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法学在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中具有重要地位,是教育部确定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必修的主干课程之一,《经济法学》是已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之一。为推动经济法学教学研究活动,推进经济法学教材建设,促进经济法学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教学和人才培养水平,拟举办“全国经济法学教学研讨会”,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9年10月26日(周六)会期一天,10月25日(周五)全天报到。
二、会议组织
由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
三、会议主题
本次研讨会主题为“经济法学教学精要与改革创新”,可围绕主题及以下内容进行深入研讨:
1. 本科生法学人才培养方案与经济法课程体系
2. 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教学课程设置与模式构建
3. 马工程经济法学与相关部门法教学逻辑关系
4. 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引入与应用
5. 公共通识课经济法学教学内容与质量保障
四、参会人员
1.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经济法学教材编写组成员
2.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相关研究会专家和学者
3. 各高校法学院经济法学科负责人、教师代表
4. 经济法学相关研究机构等代表
五、会议形式
本次研讨会将采用大会专题发言、分组(分专题)讨论等方式进行,为便利教学经验交流,提倡发言者提供PPT。
六、会议论文
1.提交研讨会的论文,可选择上述主题以及分论题领域内进行务实讨论,重点深入研析马工程背景下教学与改革内容,篇幅尽量控制在6000 字之内。
2.参会者须于2019年10月15日之前以电子版方式将论文发送至年会指定邮箱:qgjjfjx@163.com。
3.为便利会议论文汇集成册,论文格式统一为《中国法学》的论文格式。
欢迎与会者积极参会并围绕主题提交会议论文。会议论文将集结成册发给与会者,优秀会议论文则将集结公开出版。
七、其他事项
1.会议免收会务费,参会者往返旅费、住宿费用自理。
2.会议报销用的盖章会议通知或邀请,待参会回执返回承办单位截止日后发出或者在会议现场领取。
3.会议地点:山西财经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太原小店区坞城路696号)。
八、联系方式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办公室 0351-7666005
联系人:张建伟博士13485368322 冯杰博士15934101806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2019年9月16日
附件:
第十六期“经济法30人论坛”暨全国经济法学教学研讨会
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职务/职称 | 是否为研究会会员 | ||||
单位名称 | |||||
联系电话 | 微信号 | ||||
传 真 | 邮 箱 | ||||
论文题目 | |||||
到会和离会时间及方式 | |||||
住宿要求 |
说明:
1. 请在 2019年9月30日前,填写本表后发qgjjfjx@163.com会务组邮箱。
2. 省外参会人员、嘉宾,请提前将往返航班、火车等的详细信息告知会务组。省内学者参会代表请自行往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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