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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术沙龙”第二期——法学论文的规范写作
2019年12月24日,山东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傅爱竹、高乐鑫、孙犀铭,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陈科先、崔寒玉等五位老师受邀作为主讲人,参加第二期“研究生学术沙龙”。本期主题是“法学论文的规范写作”。法学院助理研究员赵恒老师作为主持人,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张海燕教授作为与谈人。
五位老师依次与同学们分享了自己的论文写作经验。傅爱竹老师从自身教学的感受出发,提出在读书时应当保持反思性的态度,采用“攻击巨人式”的方法进行阅读。高乐鑫老师以故事为例讲述了写作规范的要点,并表示在当前学位论文期刊化趋势下,在论文写作中应当注意做到“小论点大讨论、加大写作深度、谨慎对待论文标题”等要求。孙犀铭老师提出在论文写作之初要具备问题意识,树立正确的写作态度并做好文献综述,一般遵循“一篇论文只解决一个问题”的原则。陈科先老师首先强调了写作态度的问题,提议可以从国家的热点事件和社会新闻中发掘法律层面的论题,结合扎实的理论功底进行分析和研究。崔寒玉老师推荐了几本有关论文写作的书籍,建议应当慎重地选择研究方向,同样强调了论文标题、摘要、导论的重要性。
在互动环节中,针对同学们提出的“司法实务与理论研究的界限”、“新颖性与理论性如何协调”、“结语应当如何写作”等问题,各位老师一一做了解答。
讲座尾声,张海燕教授再次强调了论文选题、文献综述、研究方法、观点论证的重要性。
现场气氛十分热烈,本次学术沙龙活动结束时,同学们依然意犹未尽。
文/乔宇
图/胡玲瑜
审核/赵恒
编辑/史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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