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4期法学论文要目
2019年第1期法学论文要目
1、论我国刑法司法解释立场及其与刑法司法解释方法的相互促进
荣晓红;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摘要:在刑法司法解释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解释立场,充分发挥社会学解释资料对刑法解释方法的完善作用;同时,科学适用各种解释方法,做到解释立场和解释方法相互促进,从而切实保证我国刑法司法解释办件得以高质量地完成。
关键词:刑法司法解释;解释立场;解释方法;
2、民事调解主动调解机制论
杨翔;奉鑫庭;湘潭大学法学院;
摘要:民事调解主动调解机制是民事调解启动方式之一,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的重要课题。民事调解主动调解机制的建构与完善,蕴含着复杂的价值及利益冲突,因而离不开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方法的运用。在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的基础上,有必要对民事调解自愿原则的程序维度加以重述,确立以"调解可能性"为前提,以主动调解为启动方式,以当事人拒绝权、调解的次数、调解的时间、调解的阶段为正当性保障的民事调解启动机制。
关键词:民事调解;主动调解;价值判断;利益衡量;
3、消费税法立法目的条款的考量与设计
王霞;刘珊;湘潭大学法学院;
摘要:立法目的条款是具体法律制度的构建、修改和实施的方向性条款。消费税作为一种特定目的税,更应在立法文本中明确其立法目的,以保证消费税税目调整正当性,弥合消费税法文本与实践的分歧。从内容上看,消费税法立法目的条款的设置,应考量消费税法与环境保护税法、消费税法与增值税法立法目的之间的关系,同时还应厘清根本目的与直接目的的层次。从形式上看,消费税立法目的条款应采用多元分层的递进式模式,并严格遵循立法目的条款形式表达的一般范式。
【基金】湖南省教育厅重点项目“雾霾天气碳税新解”(14A139)成果
4、金融凭证诈骗罪立法的形式缺陷及完善
李伟峰;蒋建湘;中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金融活动日益频繁,对于金融活动秩序与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金融凭证诈骗罪作为维护金融秩序与安全的具体罪名之一,必须充分发挥其积极价值。但是,金融凭证诈骗罪存在立法上的形式缺陷,为了避免由此而限制该罪名积极价值的发挥,应该从立法角度对此予以完善,既要确保罪状表述的清晰、准确、具体,又要兼顾条文表述的繁简适当。
5、新南非劳动权制度的嬗变及中资企业的应对
黄星永 洪永红;湘潭大学法学院;
摘要:新南非的劳动权制度萌芽于旧南非,完善于新南非成立初期,在保护南非劳工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劳动人权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自由劳动权的条件过于宽松,极易诱发劳工滥用而妨碍劳资关系的稳定;二是实施社会劳动权的成本过高,推高了企业的用工成本而影响经济效率。为有效克服新南非劳动权制度给中资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中资企业应及早建立和完善劳资风险防控体系。
关键词:新南非;劳动权制度;中资企业;劳资风险;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非洲国家限制外国人就业法及中资企业的应对”(16BFX193)成果
6、中国古代家族司法执行程序研究
原美林;山西大学法学院;
摘要:家族司法执行程序是继家族司法审判之后实现司法效果和取得民众认同与社会效应的执法方式及流程,它是家族司法整个程序设置中彰显传统司法效应和判断族法订立是否可行的重要环节。它以家族法订立内容为主要执行依据,多种承载家族司法预期目标的执行方式作为体现家族司法执行效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载体。家族司法执行效果不但需要家族成员的认同与接受,更须有利于对家族司法权威的树立。因此家族司法执行程序的分析之启示为当代司法制度的建构完善提供了传统司法文化的理论参考。
关键词:家族司法;执行程序;执行效果;
【基金】国家社科青年基金项目“中国古代家族司法基本构造与运作研究”(编号:13CFX018);2017年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项目,2017年山西省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
2019年第2期法学论文要目
1、正确认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关系
陈龙;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人民内部矛盾理论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基本精神和根本原则等方面是一致的,二者并不冲突,都是党领导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理论与战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二者密切联系,一方面依据法律法规来预防和正确区分与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本来就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依法治国也为预防、区分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供了重要保障、依据和手段,二者实际上是辩证统一的。
关键词:人民内部矛盾理论;全面依法治国;毛泽东;新时代;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毛泽东人民内部矛盾理论及其对群体性事件处置的意义研究”(12BKS015);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毛泽东的民族治理观及其当代价值”(15YBA343);湖南省高校创新平台开放项目“实践智慧视野下毛泽东的民族治理观研究”(16K089);湘潭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资助项目(18XZX06)阶段性成果
2、非法集资案件财物处置刑民交叉的规范路径
杨翔;奉鑫庭;湘潭大学法学院;
摘要:民事调解主动调解机制是民事调解启动方式之一,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的重要课题。民事调解主动调解机制的建构与完善,蕴含着复杂的价值及利益冲突,因而离不开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方法的运用。在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的基础上,有必要对民事调解自愿原则的程序维度加以重述,确立以"调解可能性"为前提,以主动调解为启动方式,以当事人拒绝权、调解的次数、调解的时间、调解的阶段为正当性保障的民事调解启动机制。
关键词:民事调解;主动调解;价值判断;利益衡量;
3、论基本医疗服务国家程序给付义务
刘耀辉;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
摘要:基本医疗服务国家程序给付义务对应于健康权的程序保障功能,具有社会法和客观法性质,是基本医疗服务国家给付义务的基本构成要素。基本医疗服务国家程序给付义务的适当履行,是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保障。现行基本医疗服务国家给付实践中,存在给付程序缺位和错位导致的公权力行使恣意、给付对象基本医疗服务获得感不足等问题。应构建国家给付基本医疗服务的义务性程序、保障获得基本医疗服务的权利性程序,以及基本医疗服务给付过程中的参与程序等为基本要素的国家给付程序体系,以完善基本医疗服务给付制度和确保该制度的可操作性。
关键词:基本医疗服务;程序给付义务;程序保障;国家义务;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本医疗服务国家给付义务研究”(13CFX106)阶段性成果
4、从错案责任制到司法责任制——理念与机制上的嬗变考
王会清;南京大学法学院;
摘要:20世纪90年代初期在我国开始实施的错案责任制虽然旨在约束司法队伍、规范司法活动,但在归责内涵上使用带有模糊性的词语,不利于制度整体的细化实施;在归责目的上体现出明显的行政化管制的倾向,没有尊重司法规律;在归责机制上不存在明确的免责事由等具体内容。错案责任制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尴尬局面。而十八大后所开始的司法改革,在充分尊重司法规律、反思司法实践的基础上,用司法责任制代替既往的错案责任制,在内涵、目的、机制等方面实现了革新。但是在新方案中,错案责任制的"影子"依旧存在,所以为了进一步保障司法改革的成效,可以再通过引入外部监督等三个方面来对司法责任制进行完善。
关键词:司法独立;司法责任;错案责任;案件质量;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证据法视野下的测谎研究”(15BFX097)成果
5、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视域下的中国法学教育转型
肖海军;傅利;湖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2018年10月正式推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和社会高度关注、期望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要求我们应把法学教育定位为以国家、社会和市场需求为基本导向的法律职业教育,从法律知识体系、法律价值伦理、法律思维方法、法律技能训练等多个方面进行改革,以回应、满足和适应国家、社会、市场对法学教育的热切期待。
关键词:法律职业共同体;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法学教育;法律职业教育
2019年第3期法学论文要目
1、从碎片化回应到协同共治——城镇化进程中区域环境问题治理模式的转型分析
易承志;李涵钰;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当前,我国尚未形成与新型城镇化战略相契合的治理模式,面对城镇化进程中不断加剧的区域环境问题,治理方式呈现出问题针对型的碎片化特征,而碎片化环境治理模式有其内在的局限性,不利于新型城镇化持续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的区域环境问题协同共治模式旨在建立健全区域环境问题治理中相关各方协商共通的互动机制,实现主体、资源、利益的多元整合。构建协同共治模式,需要加强城镇化规划和环境法制体系建设,以组织结构优化为依托积极推动整体性合作,建立健全有侧重的权责分配体系。
关键词:城镇化;碎片化;协同共治;环境治理;
【基金】2017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城镇化进程中环境冲突参与的影响因素及其治理研究”(2017BZZ001)
2、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综合评估探究——以常德市为例
熊先兰;湘潭大学商学院;
摘要: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如何有效地识别与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已成为新时代背景下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是食品安全风险预防的重要技术手段。文章以地方政府为监管主体,以常德市为例,调查了1999—2016年的食品安全检测合格率,根据调查的数据以及食品安全风险形成的三个主要不同阶段设计了地方政府食品安全风险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构建了基于粗糙集理论的食品安全风险综合评估模型,找出影响食品安全的关键风险,以期为地方政府进行食品安全风险有效监管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地方政府;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粗糙集理论;
【基金】 2018年湖南省社会科学评审委员会项目“地方政府识别与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研究”(XSP18YBC295);2018年湖南省教育厅研究项目“基于大数据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社会舆情治理研究”(18C0083);2015年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县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识别与防范研究”(15YBA337)阶段性成果
3、“一带一路”倡议下中企对非投资劳动法律风险及应对
洪永红;黄星永;湘潭大学法学院;
摘要:在"一带一路"的倡议背景下,非洲成为中国产业转移和产业升级的合作区。中非在产业对接中,中企面临的劳动法律风险日渐突显,主要表现在劳动用工、工资支付与加班、反就业歧视、强势工会以及非法解雇等方面。这些劳动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中企不了解与未严格遵守当地劳动法律造成的。防控劳动法律风险,可从企业层面与政府层面切入。企业层面,应严格遵守投资地的劳动法律,建立起完备的用工体系,扛起应担的社会责任;政府层面,应将劳工问题纳入中非双边投资保护协议中,增强中非劳动法律"软联通",在制度上给予强有力保障。
关键词:“一带一路”;中企对非投资;劳动法律风险;中非双边投资协定;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非洲国家限制外国人就业法及中资企业的应对”(16BFX193);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劳动政策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研究”(17JZD019)成果
4、军事法治视野下军事死刑废止研究
万志鹏;湘潭大学法学院;
摘要:构建完善的军事法体系是实现军事法治的必要前提。我国军事刑法长期未获得修订和完善,其中的军事死刑数量过多,虚置严重,已成为我国死刑改革需要面对的重点问题。各国军事刑法废除死刑的趋势表明,即使军事犯罪有特殊危害,但军事死刑也已经失去正当化根据。废止军事死刑符合法治的基本理念,适应刑法的人道主义要求,与军法从严的原则并不矛盾。未来我国应依照从平时到战时、从非暴力到暴力、从无直接被害人到有直接被害人犯罪的顺序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军事死刑的废止。
关键词:军事刑法;军事犯罪;死刑废止;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军事犯罪中死刑罪名削减研究”(16YJA820014);湖南省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战争与武装冲突法的发展对我国军事刑法的影响”(15A187)阶段性成果
5、广场舞纠纷的法律治理
万金湖;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摘要:随着中国居民体育健身意识的逐步加强,广场舞健身活动在我国风靡盛行,广场舞所引发的矛盾纠纷逐渐衍变成一种社会现象,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广场舞纠纷,对于发挥广场舞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有着重要的意义。更多还原
关键词:广场舞纠纷;法律规定;法律治理;
2019年第4期法学论文要目
1、人工智能生成技术方案的可专利性及权利归属
刘友华;魏远山;湘潭大学法学院;
摘要:强人工智能或超人工智能逐渐脱离人类意志并能生成技术方案,这对专利制度提出了挑战:人工智能生成的技术方案是否应得到专利法保护、是否属于专利客体、是否符合"三性"要求以及应如何配置权利等。人工智能生成的技术方案多属制造方法或操纵方式,不应排斥在专利保护范围之外;坚持既有的绝对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要求,并不妨碍将其作为专利保护。囿于人工智能不具有法律主体地位,可在申请文件中标明其为名义上的发明主体,比较人工智能的研发者、所有者与使用者的贡献差异,应将人工智能生成技术方案的权利赋予使用者,由其享有权利收益。
关键词:人工智能;人工智能生成技术方案;专利保护;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人工智能时代专利法面临的挑战及其应对研究”(18BFX165)阶段性成果
2、我国律师调解制度中的角色冲突及其化解路径
赵毅宇;廖永安;湘潭大学法学院;
摘要:我国律师调解制度的本质是律师作为调解员参与到各类调解中,是律师与调解相结合的产物。因此,在该制度中律师混合着"代理人角色"与"调解员角色",而这两种角色在地位、理念、行为规范、行为模式等方面存在冲突。此角色冲突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实践中存在律师调解员中立地位易受影响、难以适应调解工作、存在道德风险、参与调解动力不足等问题。从比较法视角看,建立和培育专门从事调解的律师事务所与律师是化解角色冲突的关键,但其目前在我国仍面临着律师行业与商事调解欠发达的困境,因而现阶段可主要从制度完善层面缓解因律师调解角色冲突产生的实践问题。
关键词:多元化纠纷解决;律师调解;代理人角色;调解员角色;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研究”(152DC029);湖南省教育厅重点项目“和谐社会与农村纠纷解决机制研究”(08A077)阶段性成果
3、典权入典的体系归属与制度设计
连光阳;湘潭大学法学院;
摘要:典权制度是我国固有的传统法律制度,我国《民法典物权编(草案)》却一贯地对其未予规定。在典权案件的审判实践中,立法的缺失容易导致同案异判,这会极大地损害法律的稳定性。事实上,典权的制度构造符合公平原则的精神,典权制度的文化基因虽然已发生变化但并未消失,典权制度功能的独特性不宜被不动产质权所取代,这些可以构成证成典权入典正当性的理由。至于典权如何入典,涉及到体系定位和具体制度安排的技术性问题。从体系上而言,典权宜安排在用益物权编,典权制度之下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典权的标的物、典权的设立方式、典权的期限、续典、转典与转租、回赎权、找贴权等主要内容。
关键词:典权;典当;不动产质权;回赎权;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民法重述、民法典编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研究”(14ZDC018)成果
4、刑事缺席审判与判决前财产没收程序适用关系研究
吕晓刚;湘潭大学法学院;
摘要:刑事缺席审判程序是应对因涉嫌贪污贿赂等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无法进行刑事追诉难题的程序创新,其创设具有对外宣示和对内回应双重价值。这一程序与判决前财产没收程序存在适用范围的竞合。刑事缺席审判程序覆盖事项全面、规范解释优先和裁判效力权威的优势,决定了其效力位阶高于判决前财产没收程序。但在具体适用中,当二者存在适用空间模糊时,由于判决前财产没收程序在裁判稳定性和可执行性方面的优势,应当优先适用判决前财产没收程序。
关键词: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判决前财产没收程序;对人追诉;对物没收;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职务犯罪案件监察调查与审查起诉衔接机制研究”(18CFX035);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一般课题“腐败犯罪刑事特别程序研究”(GJ2016C50)成果
共2813项!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评审结果(管理学类)
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评审结果(法学类)
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评审结果(国际问题研究类)
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评审结果(交叉学科/综合研究类)
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评审结果(教育学)
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评审结果(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