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285本“卓越期刊”名单!允许从专项报销,可作“三高论文”参照
近日,科技部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直指科研评价体系“SCI至上”“唯论文”痼疾,并提出了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措施。
《通知》提出,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包括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以下简称“三类高质量论文”)。文件还提出了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的几类情况。
1. 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1/3;
2. 对于基础研究类项目(课题),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篇;
3. 对于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学与工程研究类基地,每个评价周期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篇;
4. 对于基础研究类机构,每个评价周期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0篇;
5. 对于自然科学奖,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篇;
6. 对于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篇;
7. 对于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篇。
《通知》又指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参照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目录确定;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结合学科或技术领域选定。
梳理发现,2019年9月,中国科协、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七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正式启动实施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以5年为周期,面向全国科技期刊系统构建支持体系,是中国科技期刊领域迄今实施的力度最大、资金最多、范围最广的重大支持专项。同年11月,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办公室发布《关于下达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项目的通知》 ,《分子植物》《工程》等285个项目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分获资助。
《通知》同时提出,对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代表作和“三类高质量论文”,发表支出可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按规定据实列支,其它论文发表支出均不允许列支。
能在专项报销的国内高质量论文期刊具体名单如下:
新闻来源:公众号“锐动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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