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2020年度学生实证研究类专项课题申报公告
为激励我院学生潜心从事学术研究、提高我院学生的科研能力,学院决定开展2020年度学生实证研究类专项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方式
立项评审和结项鉴定合并进行,申请人确定选题后即自行开展研究,以研究成果申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意向,9月30日前提交完整研究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实证研究类论文、调研报告、类案研究报告、个案研究报告等。学院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给予经费资助。
二、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人须为法学院学生(课题组成员可为其它法学院或非法学学院学生,鼓励跨学院、跨专业合作研究)。
3.申请人可以组成课题组申报,但申请人本人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足以单独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也可单独申报。
4.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违反该条件的,作不符合申报条件处理。
5.不得以已经立项的其他课题成果申请,不得以已出版、发表的成果申请。立项后发现主持人存在以上情况的,撤销立项。
三、资助金额
本次课题不区分项目类别,不限制立项数量,统一立项为法学院学生实证研究类专项课题,经费为3000元/项。
四、评审程序
立项评审和结项鉴定合并进行,学院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匿名评审,主要对成果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创新性和规范性等进行评价。
五、申请办法
课题申请人下载并填写《法学院2020年度学生实证研究类专项课题申请意向表》《法学院2020年度学生实证类专项课题申请书》按照以下申请要求自行申报。
2020年6月30日前,各年级统一将申请意向表电子版发至学院科研办公室。2020年9月30日前,各年级统一将申请书、研究成果(需要附学术不端检测报告)、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提交给学院科研办公室。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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