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侦查措施立法比较研究”高峰论坛征文启事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这次修正的重大突破是对技术侦查措施作了规定,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此次技术侦查措施的立法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亟需完善。为了防止技术侦查措施的滥用,加强对公民隐私权、秘密通讯自由权等合法权利的保障,有必要改革和完善我国的技术侦查措施立法。尽管改革和完善我国技术侦查措施立法的途径多元,但是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注意研究、借鉴国(域)外有关技术侦查措施立法、司法和执法的共同性规律,大胆地吸收和借鉴对我国有用的法制文明成果无疑是重要的途径之一。考虑到目前学术界对国(域)外技术侦查措施的研究还很欠缺,为了搭建一个共同研讨的平台,我们决定举办“技术侦查措施立法比较研究”高峰论坛。该高峰论坛(2020)由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广东财经大学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成都理工大学司法研究院、广东财经大学人权研究院、广东财经大学信息网络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技术侦查措施立法比较研究”高峰论坛拟于2020年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于广州在线举办。现面向社会征集与本次论坛主题相关的学术论文,并诚挚邀请国内外理论与实务界同仁关注并参会交流。
一、论坛主题与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1.国际法视野下的技术侦查措施
2.技术侦查措施的国际司法准则研究
3.欧洲人权法院技术侦查措施判例研究
4.世界各国技术侦查措施立法的发展、演变及其规律
5.世界各国法院审判有关技术侦查措施案件的实践与制度革新
6.世界各国对技术侦查证据进行质证和认证的特殊程序与方法
7.世界各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技术侦查措施领域的运用
8.世界各国对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律监督
9.世界各国运用技术侦查措施侦破案件的实战技法
10.中国港澳台地区技术侦查措施的立法、司法与执法
二、投稿要求与提交方式
1.投稿可以是论文、调研报告、译文或者其他适当形式,但是必须是关于国(域)外技术侦查措施立法、司法与执法方面的稿件,否则不予接收。
2.调研报告对形式不做具体要求,其内容要求反映技术侦查措施的真实情况,可以不依据参考选题方向展开,但必须围绕主题聚焦。
3.为便于调研报告及论文交流和汇编印制,会议只接受论文、调研报告、译文(均应含有符合规范格式的内容摘要)的电子文本,不接受发言提纲或论文、调研报告、译文的打印文本。
4.稿件的注释体例请参照《中国法学》。
5.提交的稿件请发至电子邮箱mmzcfzh@163.com,截至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逾期不再接收。
三、联系方式
广东财经大学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联系人:
罗蓓蓓:15800046161,50156717@qq.com
“技术侦查措施立法比较研究”高峰论坛组委会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