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商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的通知【预通知2号】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将于2020年10月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年会的组织
本届年会由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厦门大学承办。
二、年会的召开时间
2020年10月31-11月1上午,会期一天半。2020年10月30日全天报到,11月1日中午结束。
三、参会人员与要求
1. 本届年会的参会人员包括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在任全体理事;提交年会论文的学会会员和会议代表;有关方面的特邀代表和嘉宾 。
2. 理事,应全程参加年会的会议,原则上不得缺席或提前离会,如有缺席者请提前三周向学会秘书处请假备案。
四、年会的学术议题
本届年会的中心学术议题是“公司法重大修订与商事法治现代化”。会议将集中围绕该主题进行深入研讨,着重探讨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商事法治命题,具体又集中在以下分论题:
1. 公司法的重大修订与公司法律制度的改革创新
2. 重大疫情后中国商法制度的发展
3. 公司法与证券法、外商投资法等关联法律部门的协同发展
4.公司法治现代化与营商环境法治化的关系
5.商事法治现代化背景下的商法各部门的发展
五、年会论文
参加会议者须提交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1. 提交本届年会的论文,可选择商法中某一领域为讨论的主题,但应符合本届年会学术会议议题要求,篇幅尽量控制在15,000 字之内。如果所准备论文超过15,000字篇幅的,建议将其中的核心内容择出成文,不要全部提交给年会;否则,承办方自主决定放入论文集与否。
2.参会者须于2020年10月15日24:00之前以电子版方式将论文发至年会指定邮箱xmu2020businesslaw@163.com 会议承办方也不再为逾期提交论文者承担印刷义务,而由逾期提交论文者自带论文300份,报到时提交会务组。
3.为便利年会论文的汇集成册,论文格式请统一为《中国法学》的论文格式。
六、中青年优秀商法学论文评选
1.中青年优秀商法学论文评选以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的名义举办。
2.凡45 周岁以下(1975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从事商法的教学、科研和实践者均可参评。在读的硕士生、博士生(有在职职务的除外)为唯一作者的,不参加中青年优秀商法学论文评选;其与导师的合作作品,可以参评,但导师年龄超过45周岁的,亦不参评。
3.提交参评的论文应为本次年会的会议论文。参评者在提交会议论文时须注明“参评优秀论文”字样,并附送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单位、职称(研究生请注明博士生/硕士生)和出生年月。凡在提交会议论文时未注明“参评优秀论文”字样,或者不提供相关个人资料的,视为未申请参加评奖。
4.被评为优秀论文的作者将获得中国商法学研究会颁发的优秀论文证书,并获得相应奖金。
5.参评优秀论文的提交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24点之前,不受理逾期参评的申请。
七、年会报名与其他事项
会议的会务费等其他事项,在会议正式参会通知上将发布。
八、承办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永光18064474651
王 兰 15960215808
马棋栋18859424578
曹 旻 18760198356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2020年9月7日
关于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认定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