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绿色条款实施与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 征文活动
来源:上海第三中院
“民法典绿色条款实施与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
征文活动暨环境资源审判专题研讨会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民法典绿色条款的准确适用及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化,上海市法学会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研究会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共同举办“民法典绿色条款实施与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征文活动,并将于2020年10月下旬举行征文颁奖和环境资源审判专题研讨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本市各级人民法院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人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员;从事环境资源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的学者;环境资源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人员及其他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参考选题
1.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中案件管辖范围的框定
2.环境侵权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
3.故意侵权行为模式下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标准
4.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范围
5.民法典绿色原则与绿色条款的理解与适用
6.共同侵权人在环境污染中的责任分担
三、投稿须知
(一)格式要求
注释体例请参照《法学引注手册(2019)》
http://cbimg.cnki.net/Editor/2020/0103/xdfx/2795172a-9743-494f-8691-32c2a2b03261.pdf
(二)时间要求和投稿方式
1.征文截稿日期为2020年10月13日,以收到论文电子版时间为准;
2.征文请发至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庭(环境资源审判庭)邮箱:yaominnantong@163.com,邮件标题以“民法典与环境资源审判+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格式注明,邮件正文中应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和手机号码。
(三)论文要求
1.投稿文章应当未公开发表并坚持原创性。此处的未公开发表指未在其他纸媒或微信公众号及其他电子媒体发表过;原创性是指不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
2.征文基本体裁为论文,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和脚注,字数8000-10000之间。
本次征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部分获奖作者将受邀参加征文颁奖仪式暨环境资源审判专题研讨会。
联系人:
吴惟予 15202114207
张逸、姚敏 (021)58951988-24125/24122
上海市法学会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研究会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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