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故意传播虚假信息
11月4日,张某某(女,30岁)在房山区一小区业主群内发布“拱辰街道瑞雪春堂有确诊病例”的不实言论。经工作,张某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房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案例2:冒用他人核酸检测结果
11月3日,张某(男,33岁)在房山区琉璃河镇南白公安检查站,为逃避检查使用他人核酸检测结果欲通过检查站进京,后被房山公安分局民警查获。经工作,张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房山公安分局行政拘留。
案例3:利用他人的行程卡为自己隐瞒行程
11月3日,陈某某(男,37岁)驾车行至房山区南白公安检查站时,使用他人手机号生成的行程信息企图违规进京,被房山公安分局民警当场查获。经工作,陈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房山公安分局行政拘留。
案例4: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绕行检查站进京
10月29日,任某某(男,53岁)、孙某某(男,50岁)帮助李某某(男,41岁)、晋某(男,39岁)、晋某某(男,52岁)3名无核酸检测证明人员绕行检查站进京,后被房山公安分局蒲洼临时检查站查获。经工作,任某某等5人因拒不执行紧急情况下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被房山公安分局行政拘留。
案例5:拒不配合防疫检查
10月28日,袁某某(男,49岁)在房山区韩村河镇七贤村卡口处,拒不配合防疫人员工作并对执勤辅警进行推打。经工作,袁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房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