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10期法学论文要目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5期法学论文要目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1期法学论文要目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2期法学论文要目
《暨南学报》2022年重点选题发布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1期法学论文要目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0期法学论文要目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6期法学论文要目来源: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经济研究
贸易便利化、进口中间品与企业出口绩效
程 凯
人工智能与工业结构升级
戴魁早,吴婷莉,潘爱民
企业投资效率对股利平稳性的影响:“替代效应”还是“结果效应”
董 竹,柏向昱
公共管理
“吃一堑”能“长一智”吗?
———重特大事故中地方政府危机学习的溢出效应研究
唐 雲,王 英
民商法研究
“表见代表”之虚与实
刘 骏
论处分限制与宅基地三权分置
陈吉栋
也论土地承包权的性质
张凇纶
经济史研究
创业不为发财:试论张謇的财富观
李 玉
利义统合观与明代商人的经世之路
常文相
第10期摘要
民商法研究
“表见代表”之虚与实
作 者:刘骏,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摘 要:受日本商法上表见代表董事制度和原《合同法》条文编排之影响,主流观点将《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和《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解读为“表见代表”,但真正的表见代表是相对人对代表人的身份发生认识错误,主要因登记不实和无权代表人伪称而引起,实乃表见代理法理。相反,相对人很难对代表人之概括代表权发生认识错误,在代表人违反对其权限的非法定限制时,相对人对这些限制的简单知情并不属恶意。区分表见代表与经理权规则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表见代表;经理权;法定代表人;登记
“论处分限制与宅基地三权分置
作 者:陈吉栋,同济大学法学院。
摘 要:二元土地所有模式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处分限制是宅基地流转困境的根本原因。被限制之处分(权)是指法律上的处分(权),该处分(权)为财产权利的当然内容,并非所有权的权能。所有权处分权能主要指事实处分。宅基地的处分限制属于权利限制中处分自由的限制。三权分置本质上是承认宅基地使用权之处分(权)的制度设计,其理论基础在于母子权利结构及作为其基础的所有权弹力性理论的扩大适用,突破处分限制存在解释论与立法论两种方案。既有三权分置之框架需要重构,“资格权”为用益物权,而非集体成员权后置固化为权利内容;“使用权”仅是资格权部分权能的处分,是资格权的次级用益物权。
关键词:宅基地三权分置;处分限制;二元土地所有模式;权利限制;母子权利结构
也论土地承包权的性质
作 者:张凇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
摘 要:三权分置政策凸显了承包权性质问题的重要性。但无论是身份权说、成员权说还是剩余权说,既有理论都存在各种各样的弱点,难以成立。土地承包权的本质是作为财产权的物权,而且是非他物权的物权:其实为农民在私有层面上的所有者权益。由于公有制与私有制的所有权本来就具有不同的制度目的,因此将承包权定位为私法上的所有权,不仅不会与传统物权法的原则相冲突,反而会在理论实现自洽,逻辑上保证顺畅,实践中留下空间。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背景下,土地承包权的制度目的发生了衰变,因此从发展的角度讲,承包权认定标准应当逐步放弃户籍,而以“团体协议 +司法审查”作为基本操作规程。
关键词:土地承包权;成员权、身份权与剩余权;所有者权益;制度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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