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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ETC通行费电子发票这样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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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内容提要:

为了适应全面推开ETC业务的需要,交通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公告,对ETC用户开具电子普通发票流程进行了优化,与以前比,主要有以下不同:

1、必须绑定ETC卡才能开具发票;
2、只有载明“通行费”,显示“税率或征收率”,有税额的发票才可以抵扣;
3、取消了360天内查询确认的规定,直接申报抵扣,填在“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


         如果取得的是纸质发票,从2019年开始,只有过桥、闸的通行费可以计算抵扣。

        可抵扣金额=发票金额÷(1+5%)×5%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

有关事项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20年 第17号


为了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服务水平,现将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行费电子发票编码规则

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2。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通行费电子发票票样见附件。


二、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对象

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对象为办理ETC卡的客户,ETC卡的具体办理流程和相关要求请咨询各省(区、市)ETC客户服务机构。未办理ETC卡的客户,仍按原有方式交纳通行费和索取票据。


三、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流程

(一)发票服务平台账户注册。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按要求设置购买方信息。客户如需变更购买方信息,应当于发生充值或通行交易前变更,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

(二)绑定ETC卡。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填写ETC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开户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经校验无误后,完成ETC卡绑定。

(三)发票开具。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取需要开具发票的充值或消费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发票服务平台免费向客户提供通行费电子发票及明细信息下载、转发、预览、查询等服务。

【学习笔记】开具流程:注册、绑卡、开票。目前只能绑定ETC卡,用户卡不可以啦。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报销的发票原则上抬头时要写单位名称的,也是说ETC卡也是要以单位的名义开具的。


四、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规定

(一)通行费电子发票分为以下两种:

1.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征税发票)。

【学习笔记】这样的发票可以按照票面的税额抵扣增值税。


2.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不征税发票)。

【学习笔记】这样的发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


(二)ETC后付费客户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三)ETC预付费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或者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

在充值后索取发票的,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ETC客户服务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均不再向其开具发票。

【学习笔记】这样的发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


客户在充值后未索取不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学习笔记】征税发票可以按照票面的税额抵扣增值税。


(四)客户使用ETC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纳通行费的,可以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第10个自然日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客户可以在充值后实时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充值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


(五)发票服务平台应当将通行费电子发票对应的通行明细清单留存备查。


五、通行费电子发票其他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学习笔记】按照现行增值税发票管理,取消了360天内查询确认的规定。自行申报就可以抵扣。


(二)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按照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六、业务咨询

使用ETC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客户可以拨打热线电话进行业务咨询与投诉。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开票问题可拨打发票服务平台热线95022;各省(区、市)ETC客户服务机构热线电话可以登录发票服务平台查询;通行费电子发票的查验和抵扣等税务问题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

本公告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同时废止。


附件: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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