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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姐姐”出了道无解的难题
01
清明节,电影《我的姐姐》火了。
这是一部好电影,演的好,话题也好。拍摄地是成都,可能为了照顾全国观众能听懂,缺点就是成都话不太地道。
电影讲了两代姐姐的故事。
细节就不剧透了,建议大家去电影院看。
第一代姐姐是姑妈,出场就让人厌恶,一个世俗势利长舌妇般的市井大妈。
但是随后你会发现,她智商高,有才华,能说一口流利的俄语。
这种强烈的反差背后,一定有个令人叹息的故事。
当年年轻的姑妈已经到了俄罗斯,如果她留下,或许能在俄罗斯“淘金”热的大浪中,成为一个弄潮儿。
但是,她屈从了家庭,屈从了父母之命,回到国内帮弟弟抚养孩子。
这个理由充分必要吗?
其实一点都不。但是她选择了屈从。
她养的孩子就是电影里的主角,第二代姐姐。
姐姐从小到大的经历,放在这个时代,显得格外悲惨,各种被忽视被侵犯。
原生家庭的罪,从祖辈一直延续到了姐姐这代。
父母给姐姐生了个弟弟,很显然,如此重大的决定,并不需要姐姐同意。
然后,姐姐考大学时填了北京的医学院,可通知书来了,却是当地的卫校,专业是护士。因为父母瞒着姐姐,给她改了志愿。
父母后来出车祸双双死了,留给姐姐的,只有一个弟弟。
姐姐原本打算考研究生,还有相恋五年的男友,还有去北京读书做医生的人生梦想。
可是,当她成了弟弟的“妈妈”后,一切都化为泡影。
姐姐开始重蹈了姑妈的覆辙。
没错,二三十年过去了,时代变化了,但是一切照旧。
02
现在养一个孩子有多难,恐怕有孩子的朋友都深有感触。
从把屎把尿,上学放学接送,晚上辅导作业,各种补习班,基本可以消耗掉一个成年人的所有精力。
一个刚刚成年的女孩子,才初尝了恋爱滋味,却突然转换成妈的角色,有多难!当然,这还不是最要命的。
最要命的是没钱。
父母怎么作,似乎这确实更多的是他们的自由。你说要是父母留下十亿八亿的遗产,这倒也好说。别说一个弟弟,再来两三个也无所谓。请专职管家啊,请专职家庭教师啊,不就是钱的事吗。自己爱考研考研,想谈恋爱就谈恋爱,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但问题是,父母没钱。
没钱其实也不可怕,我们绝大多数也都没钱。
但没钱还拼命的作,才可怕。
我们每个人都憎恨贫穷,可是当剧中一帮大老爷们都沉迷于喝酒打麻将的生活,请问,他们有什么资格憎恨贫穷呢?
物质生活的贫穷或许不可怕,可怕的是思想意识的贫穷。
03
在网上,看到一个网友叙述自己的故事,与电影情节出奇的相似。
女生25岁,去年结婚,现在孩子半岁。
她21岁的时候,父母闲的无聊,不顾她的强烈反对,给她添了一个弟弟。从那以后,她寒暑假很少回家。
女生父母在闹离婚的时候,把名下的两套房子过户到了她的名下。因为有了第二个孩子,所以父母用尽了各种手段,想让她把房子还给自己。
女生拒绝了,于是父母又各种手段,先是要一套大的房子,后面又降低要求要一套小的房子即可。
当然,要回去就是为了给她的弟弟。
为了达到目的,父母打亲情牌,动用亲戚朋友软硬兼施,甚至到女生工作单位去闹,但最终没有得逞。
女孩换了工作单位,换了电话,从父母眼里消失了,但房子的租金还是交给了父母,她唯一的目的就是不愿意把房子给弟弟。
后来女生父母意外双亡,给她留下了一个弟弟。
她咨询了律师,知道自己没有抚养弟弟的义务,所以拒绝了家里姑妈舅舅们的要求。
结果弟弟被姑妈家养了一段时间又转到舅舅家,最后皮球又踢到了女生手里。
女生很有手段,面对亲戚的各种死缠烂打,打死不接手,最后把弟弟合法送给了愿意收养的家庭。
最后女生卖掉了房子,在自己工作的地方付了首付,恋爱结婚生子,过属于自己的生活。
04
无论是电影还是这个网友的经历,其实都在拷问关于道德、法律和权利的冲突。
按照现行的法律,父母去世后,未成年的弟弟依次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承担抚养义务。
既然有义务,就必须有对应的权利。
尤其是长子已经长大甚至成人的时候,父母在生育弟弟时,姐姐或哥哥凭什么就没有反对权呢?
再深入一点,幼小的弟弟究竟是属于谁的?
难道属于亲戚的?属于姐姐的?就不属于社会的?为什么只有姐姐的义务,唯独没有社会的义务呢?
所以这是一个法律的困境。
无论电影里,还是网友故事里,都频繁出现了一群道德家,他们或是直系亲属,或是围观者。他们总是擅长站在道德高地指手画脚,真轮到你把孩子送给他们抚养的时候,又各种扯皮推诿。
没错,站着说话谁都不腰疼。
而中国恰恰是个亲情社会,越到小地方越明显。
一旦在涉及到孝道的问题上被人指责,基本上就陷入了众叛亲离的境地,这不是一个普通人所能承受的道德之重。
电影里的两代姐姐,都没能挣脱道德的束缚,放弃了自己的自由,放弃了自己人生的无限可能,沦为了父母的奴隶。
没错,就是奴隶,为父母挣钱养孩子的奴隶!
所以,这也是一个道德的困境。
网友讲述的故事中,或许存在法律上的偏差,但是从现实的角度讲,她憎恨那个抢夺父母之爱、抢夺父母遗产的弟弟,这是人之常情。
换成关心孩子的角度来看,与其让不爱他的姐姐抚养,不如让一个真正需要孩子的家庭抚养。所以对孩子和她自己来说,都是一个更优的选择。
我们经常看到国外电影,如果父母虐待孩子,或者家庭情况不适合孩子的成长,法律是可以剥夺孩子父母的养育权的。
换句话说,以孩子的有利成长为第一要素,而不是以亲情道德为第一要素,是另一种文明的体现,这里我暂不评价这两种方式的优劣。
现在国家鼓励生育二胎,从长远来看,这是应该的。但是当二胎家庭遭遇突发的困境时,谁来为这一切买单呢?
现实生活中,我们或许都会遭遇到类似的困境,在道德、法律和自由不可兼顾的时候,我们如何做出选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