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案例】成都市公布十大虚开发票典型案件!
来源:天健财税
成都市公布十大虚开发票典型案件!
1
四川龙舵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7年,成都市国税局稽查局与公安机关联合,成功查处四川龙舵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实,该公司通过虚假购进中药材,虚构委托加工业务的方式,取得44家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525份,涉及金额4.45亿元,税额5844.66万元,已全部进行抵扣。采取公司对公账户支付货款,另行通过个人银行资金账户回流货款的形式,向下游75户受票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518份,涉及金额4.26亿元,税额7240.84万元。成都市国税局稽查局已向下游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挽损7240.84万元。
目前,该案已终审判决,主犯陈中国等5人已被判刑。
2
成都春晟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6年10月,成都市国税局稽查局与公安机关联合,成功查处成都春晟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实,该公司采取虚假的货物采购手段,从河南、成都、遂宁等地6家公司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702份,涉及金额2.19亿元,税额3730.36万元,且该公司已全部认证抵扣。
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检察院已批捕犯罪嫌疑人5名。
3
四川龙商汇实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6年5月,成都市高新区国税局稽查局与公安机关联合,成功查处四川龙商汇实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实,该公司叶某某、金某某等人利用iphone、ipad等电子产品终端消费者不需要发票的特点,在并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伪造物流单据、合同,向中间人提供的下游客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外,该公司还从江西上饶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该案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000余份,金额40多亿元。成都市高新区国税局稽查局已向338户下游受票企业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已有290户下游企业被所辖税务机关立案检查,挽损2375.1万元,下游10户企业已移交公安机关。
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检察院已批捕犯罪嫌疑人5名。
4
四川兆丰昌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6年11月,成都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与公安机关联合,成功查处四川兆丰昌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实,该公司利用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不需要专票的特点,以代理购销手机的名义,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让手机供应商以“过票”方式直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虚假进项。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下游用票企业虚开为拆解成手机电子元件品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50份,价税合计4831万元。成都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已向下游15家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
目前,该案已经一审宣判,成都辖区7家上下游虚开票公司已受到司法判决。
5
王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7年,成都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与公安机关联合,成功查处四川省首例税务中介机构法人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实,王霞以其开办的成都宏信达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等3个中介代理机构为平台,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假注册12家空壳公司(其中1户为小规模企业),全程操办代账报税、管章控票、购票虚开。其控制的四川智诚康商贸有限公司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4份,涉及金额1870.81万元,税额318.04万元,为23家下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18份,涉及金额2007.77万元,税额341.32万元;关联企业成都鑫利源来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56份,涉及金额1349.15万元,税额229.35万元;其余9户企业全部走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555份,涉及金额2.91亿元,税额合计4955.23万元。成都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已向下游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
目前,该案已终审判决,王霞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6
成都莉然贸易有限公司骗取
出口退税案
2017年7月,成都市国税局稽查局与公安机关联合,成功查处成都莉然贸易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经查实,该公司采取编造虚假进销合同、虚假货物出口、地下钱庄购汇等手段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5.37万元,骗取出口退税款13.51万元。采用伪造出口退税备案单证违规退税,涉及63份报关单,44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2778.29万元,涉及已退税款416.74万元。
目前,经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判决,该案主犯冯莉、周霞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7
成都航利阀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彭州分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7年7月,成都市彭州市国税局稽查局与公安机关联合,成功查处成都航利阀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彭州分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实,该公司在无真实货物的情况下,伙同他人让其它单位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336份,价税合计3601.14万元,用以抵扣税款523.24万元。在抵扣税款后又向其他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23份,价税合计3574.88万元,涉及税款519.43万元。彭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已依法追缴该公司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进项税额523.24万元并加收滞纳金。
目前,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该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罚金。
8
成都世嘉羽绒有限公司虚开发票案
2017年5月,成都市金堂县国税局稽查局与公安机关联合,成功查处成都世嘉羽绒有限公司虚开发票案。经查实,该公司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在购进环节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5263份,涉及金额2.9亿元,涉及抵扣税款3800万元。在销售环节虚构物流、资金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20份,涉及金额5113万元,涉及税额869万元。
目前,该案即将进入司法程序,检察院已批捕犯罪嫌疑人1名。
9
成都蜀龙兴新农业有限公司
虚开发票案
2017年,成都市彭州市国税局稽查局与公安机关联合,成功查处成都蜀龙兴新农业有限公司虚开发票案。经查实,该公司在无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开具中药材农产品收购发票共370份,已抵扣税款392.58万元。同时,该公司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向贵州瑞和制药有限公司龙里药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73份,已抵扣328份,金额3140.75万元,税额408.3万元,蜀龙兴公司收取手续费170.57万元。彭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已依法没收该公司虚开发票获取的违法所得170.57万元,并向下游受票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已证实虚开通知单》。
经彭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该公司实际负责人李银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
成都惠农中药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虚开发票案
2016年4月,成都市崇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与公安机关联合,成功查处成都惠农中药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案。经查实,该公司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为自己虚开305份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金额共计1667.59万元,抵扣进项税额216.78万元,为四川鑫豪药业有限公司、四川佳乐安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295份,价税合计2110.63万元,抵扣税额242.81万元。崇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已向下游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
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分别判处犯罪人罗鸣、牟兵、刘业忠、罗朝哲、肖米、强贤陶、岳崇熙、刘嘉隽、罗敏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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