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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答疑】几方共有土地使用权的如何缴纳城镇士地使用税?

刘玉章 金穗源商学苑
2024-08-24

金穗源商学院 JSY-G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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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作为同是对土地征收的税,其税种虽小,但在征收范围、征收环节以及税率等方面又大有不同,对于这些内容,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小编将陆续与大家分享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的相关实务问题,记得持续学习哦!



问:我公司现在办公的大楼原来属于一个大型国有企业,几经改制,现已归属于多家企业和单位。企业改制时,房产的归属已经划分清楚,土地没有划分。鉴于我公司继承了原来国企的多项业务,土地使用税一直是我公司缴纳,请问,共同使用一栋大楼的多家企业怎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第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在纳税实务中,对使用同一栋大楼的各方,可以按其实际使用房产面积占房产总面积的比例,分配占地面积,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汇总学习:

1、土地使用税的稽查风险防控2020

2、耕地占用税常涉业务集锦2020


下期我们学习“对非法占用耕地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您也可以思考一下,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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