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苑微课》 | ||
---|---|---|
[房企税务经理] | [税苑年卡] | |
土增清算系列 | 房企全程税收 | |
房地产所得税 | 税收新政解读 | |
房地产增值税 | 建筑企业税收 | 物业管理税收 |
房企个税系列 | 房企稽查应对 | 房地产所得税 |
小 税 种 | 所得税申报表 | 个税改革精解 |
涉 税 证 据 链 | Excel技能提升 | 票据合同管控 |
【精选答疑】如何确定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注:文中蓝字为超链接部分,点击可看原文件
问:城建税是 就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那么当税额变动如增值税退税时,城建税怎样计税征收?
答: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但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依照《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城建税以“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同时征收,如果要免征或者减征“三税”,也就要同时免征或者减征城建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 日起,经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
尽管某些出口退税的生产企业没有实际缴纳增值税,但根据财税(2005 )25号文件规定,也需要对其免抵税额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这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特殊规定。
小金还整理了关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的热点文章,大家可以点击蓝字学习:
下期我们学习“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应该怎样计算?”,您也可以思考一下,下期再见!
小税种税率低,税额小,但税目多,征税范围广,在企业经营中无处不在。莫让“小税种”生出“大风险”。金穗源《房企税务经理》-小税种系列微课从基础问题到深入细节,由浅入深,全面搞定小税种!
学习方式:
1、有专属客服的穗友,可以联系您的专属客服咨询学习事宜;
2、没有专属客服的穗友,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微课助理微信详细咨询学习事宜!
福利大放送
为了感谢穗友们的陪伴,特整理《供应链ABS金融融资案例集锦》一份,识别左边二维码领取!
更多提升
声明
转发文章的版权属于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还望谅解;同时,公众号插图均来自网络,版权属于原创人。如觉侵权,请通过平台留言联系小编,我们将竭力尊重原创。学习完了,点个“在看”再走吧~~~
声明
学习完了,点个“在看”再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