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精选答疑】如何确定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刘玉章 金穗源商学苑
2024-08-24

金穗源商学院 JSY-GSB 

专注于房地产财税管理人才培养10余年,以"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实战技能"为目的,聚焦房地产行业经营特点,汇聚国内知名财税专家,"培训+咨询"双管齐下,是房地产财税教育培训行业的领航者!

注:文中蓝字为超链接部分,点击可看原文件

纳税人在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时,经常存在着一些大大小小的问题,例如,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什么?税率是多少?如何计算税额?二者有何区别?有何税收优惠?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小编将陆续与大家分享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相关实务问题,记得持续学习哦!



问:城建税是 就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那么当税额变动如增值税退税时,城建税怎样计税征收?


答: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但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依照《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城建税以“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同时征收,如果要免征或者减征“三税”,也就要同时免征或者减征城建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 日起,经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


尽管某些出口退税的生产企业没有实际缴纳增值税,但根据财税(2005 )25号文件规定,也需要对其免抵税额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这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特殊规定。


小金还整理了关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的热点文章,大家可以点击蓝字学习:


1、补增值税就要补城建税吗?

2、4种特殊情形,城建税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3、土地增值税清算,地方教育费附加,如何扣除?


下期我们学习“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应该怎样计算”,您也可以思考一下,下期再见!


小税种税率低,税额小,但税目多,征税范围广,在企业经营中无处不在。莫让“小税种”生出“大风险”。金穗源《房企税务经理》-小税种系列微课从基础问题到深入细节,由浅入深,全面搞定小税种!


学习方式:

1、有专属客服的穗友,可以联系您的专属客服咨询学习事宜;

2、没有专属客服的穗友,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微课助理微信详细咨询学习事宜!

福利大放送

为了感谢穗友们的陪伴,特整理《供应链ABS金融融资案例集锦》一份,识别左边二维码领取!

更多提升

【工具】全国土地增值税政策集锦

【收藏】建筑企业常用政策集锦

【博弈】谈判定价,吃亏与否,财务得算

【实务】房企分摊方法系统解析

【热点】房企销售人防车位涉税解析

【关注】房企留抵税额可以抵减预缴欠税吗?

【核算】房企增值税全程会计处理

【争议】税收滞纳金是否可以超过本金

【周知】大家关注的行业税负率



声明

转发文章的版权属于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还望谅解;同时,公众号插图均来自网络,版权属于原创人。如觉侵权,请通过平台留言联系小编,我们将竭力尊重原创。

学习完了,点个“在看”再走吧~~~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金穗源商学苑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