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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新准则下,小微企业的账务处理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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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与以往相比有所变化。


延伸学习:

取得政府补助,账务处理注意会计科目的使用

企业取得政府财政补贴,税会处理要注意哪些问题?


会计规定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明确了政府补助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政府补助和收入的划分原则,即如果该交易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组成部分,应当按照收入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以上原则简单理解就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有密切的关系,则应适用于2017年7月5日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不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其他收益”是本次修订新增的一个损益类会计科目,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该科目专门用于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但不宜确认收入或冲减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


所以,小微企业免征的增值税应该如下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


新准则新科目:其他收益


「其他收益」既是会计科目,又是报表项目,它属于营业利润的组成部分,在利润表上位列财务费用项目之后,投资收益项目之前。

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其他收益反映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但不在营业收入项目核算的经济利益流入,包括:


1、部分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2、个税扣缴手续费: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收益在该项目中填列。


3、特定纳税人加计抵减税额: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4、债务人以非金融资产偿债的债务重组收益:债务人以非金融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以单项或多项非金融资产(如固定资产、日常活动产出的商品或服务等)清偿债务,或者以包括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在内的多项资产清偿债务的,不需要区分资产处置损益和债务重组损益,也不需要区分不同资产的处置损益,而应将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科目。偿债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5、企业招用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扣减的增值税税额: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每人每年9000元为额度)和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失业半年以上持证人员每人每年7800元额度),可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按照实际扣减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等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6、企业首次购买税控设备和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全额抵减的应纳税额:纳税人初次购买税控设备以及每年支付的税盘技术维护费可以全额抵减增值税,按照实际抵减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等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7、小微企业达到免税条件免交的增值税:对于小微企业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其他收益」科目。即,日常计提时,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申报后可以享受免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实操处理


某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征收率为3%,2017年7月取得提供服务收入含税销售额为20600元,8月提供餐饮服务收入为41200元,9月提供餐饮服务收入为30900元。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注意事项


1.《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后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反之,2017年1月之后,若把不适用政府准则的项目按政府准则作了处理,则需要进行会计差错调整。例如,小微企业免征的增值税自2017年1月之后计入了“营业外收入”,则需要调整到“其他收益”。


2. 根据会计的“重要性原则”,按季度申报增值税的小微企业,每月只作计提增值税会计处理,不计提税金及附加。若季末收入超过9万元再作计提附加的会计处理,免缴税款不作会计处理。


3. 政府补助的特征之一是直接取得资产。增值税出口退税、增值税直接减免、所得税加计抵扣、免征的企业所得税、减征的企业所得税都不属于政府补助。以上除增值税出口退税要进行会计处理外,其他增值税与所得税的直接减免,不需要作会计处理。


4. 注意“其他收益”与“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区别,“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其他收益”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

但二者同时属于报表项目。“其他收益”科目是《利润表》的报表项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是《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报表项目。这是由其科目性质决定的。


5. “其他收益”科目不并入营业收入作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的基数。虽然准则作了修改,但税法仍按原规定处理。


上述主要分析了政府补助准则修订后,新增科目对于小微企业账务处理的变化,新准则已经全面实施,对于其他准则的变化以及处理也是大家需要关注和学习的,穗友们可以关注《税苑微课》准则解读系列微课,帮助大家全面把握新旧收入准则的变化和新收入准则操作要点;解析收入准则修订亮点,正确进行会计核算;掌握准则修订后税会差异调整处理。详情联系您的专属客服了解,没有专属客服的穗友识别二维点开扫码咨询。来源:中国税务报、何博士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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