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GB 19082-2009(20100301)
1、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 311-2009(20091201)
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20120801)
3、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20200204)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GB 19082-2009(2010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5月6日发布,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
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的要求、试验方法、标志、使用说明、包装和贮存等内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要 求
4.1 外观
5试验方法
5.1 外观
5.1.1 目检查,应符合4.1.1的要求。
5.1.2 目视检查,针距使用通用量具进行测量,应符合4.1.2的要求。
5.1.3 对每件防护服样品的拉锁进行拉合操作5次,测定3件,均应符合4.1.3的要求。
5.2 结构
目视检查,应符合4.2的要求。
5.3 号型规格
使用通用量具,对每种号型的防护服样品进行测量,测定3件,其规格均应符合4.3的要求。
5.4 液体阻隔功能
5.4.1 抗渗水性
由防护服关键部位取样,按照GB/T 4744-1997规定的静水压试验进行,结果应符合4.4.1的要求。
5.4.2 透湿量
防护服材料按照GB/T 12704-1991规定的方法A吸湿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4.2的要求。
5.4.3 抗合成血液穿透性
防护服材料按附录A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4.3的要求。
5.4.4 表面抗湿性
防护服材料外侧面按照GB/T 4745-1997规定的沾水试验进行,结果应符合4.4.4的要求。
5.5 断裂强力
防护服关键部位材料按照GB/T 3923.1-1997规定的条样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5的要求。
5.6 断裂伸长率
防护服关键部位材料按照GB/T 3923.1-1997规定的条样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6的要求。
5.7 过滤效率
最少测试3个防护服样品,结果均应符合4.7的要求。
应使用在相对湿度为30%±10%,温度为25C±5℃的环境中的氯化钠气溶胶或类似的固体气溶胶[粒数中值直径(CMD):0.075μm士±0.020μm;颗粒分布的几何标准偏差:≤1.86;浓度:≤200mg/m2]进行试验。空气流量设定为15L/min±2L/min,气流通过的截面积为100cm2。
5.8 阻燃性能
防护服材料按照GB/T 5455-1997规定的垂直法进行燃烧性能试验,结果应符合4.8的要求。
5.9 抗静电性
按照GB/T 12703-1991中7.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9的要求。
5.10 静电衰减性能
5.10.1 测试环境
样品测试前,在相对湿度为50%3%,温度为23℃±1C环境下放置24h。测试也在这一条件下进行。
5.10.2 取样
在防护服关键部位各取一块规格为89mm×(152±6)mm的样品。取样过程中应注意戴好乳胶或棉织手套,防止样品表面的污染。
5.10.3 测试
按照IST40.2(01)的方法,将测试样材安装在至少可产生正负5000V电压的静电衰减测量仪上,然后给材料加上5000V的电压,接着测量电荷衰减时间,5个测试样材的衰减时间均应符合4.10的要求。
5.11 皮肤刺激性
5.11.1 浸提介质
0.9%氯化钠注射液。
5.11.2 浸提液制备
在无菌条件下,自防护服裁取2.5cm×2.5cm样品两块,以1mL/cm2的比例加入浸提介质,置37℃下浸提72h。同法制备不含被测样品的浸提介质作为阴性对照液。
5.11.3 测试
按照GB/T 16886.10-2005中6.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11的要求。
5.12 微生物指标
5.12.1 按照GB 15979一2002中附录B规定的方法对防护服样品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12.1的要求。
5.12.2 按照GB/T 14233.2-2005第3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无菌试验,结果应符合4.12.2的要求。
5.13 环氧乙烷残留量
5.13.1 气相色谱仪条件气相色谱仪应满足以下条件:
a)氢焰检定器:灵敏度不小于2×10-1g/s[苯,二硫化碳(CS2)]。
b)色谱柱:所用色谱柱应能使试样中杂质和环氧乙烷完全分开,并有一定的耐水性。色谱柱可选用表5推荐的条件。
c)仪器各部件温度:
——气化室:200℃;
——检测室:250℃。
d)气流量:
——N2:15mL/min~30mL/min;
——H2:30mL/min;
——空气:300mL/min。
5.13.2 测试步骤
按照GB/T 14233.1-20089.4规定的极限浸提法,以水为溶剂进行平行试验,按照GB/T 14233.1-
20089.5.2规定的相对含量法进行测定,结果以算术平均值计算,如一份合格,另一份不合格,不得平均计算,应重新测定。
6标志、使用说明
6.1 标志
6.1.1 防护服的最小包装上应有下面清楚易认的标志,如果包装是透明的,透过包装也应看到下面的标志:
a)产品名称;
b)生产商或供货商的名称和地址;
c)产品号型规格;
d)执行标准号;
e)产品注册号;
f)如为灭菌产品,应注明灭菌方式;
g)“一次性使用”或相当字样;
h)生产日期;
i)贮存条件及有效期;
j)“使用前需阅读使用说明”或相当字样。
6.1.2 防护服包装箱上至少应有如下标志:
a)产品名称;
b)生产商或供货商的名称和地址;
c)产品号型规格;
d)执行标准号;
e)产品注册号;
f)包装数量;
g)“一次性使用”或相当字样;
h)如为灭菌产品,应注明灭菌方式;
i)生产日期;
j)贮存条件及有效期;
k)“防晒”,“怕湿”等字样和标志。
6.2 使用说明
6.2.1 使用说明至少应有中文。
6.2.2 使用说明应清楚易懂,可以使用相应图示。
6.2.3 使用说明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a)产品名称;
b)生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c)产品用途和使用限制;
d)执行标准号;
e)产品注册号;
f)阻燃性说明;
g)使用前需进行的检查;
h)号型规格列表;
i)使用方法及建议使用时间;
j)贮存条件及有效期;
k)所使用的符号和(或)图示的含义;
1)注意事项。
7包装和贮存
7.1 包装
附录A(规范性附录)抗合成血液穿透性试验方法
A.1 范围
e)关闭排放阀。
A.6.3 如果观察不到有合成血液穿透,则连通图A.2试验仪器的空气管路,将一定压力的空气从上部的人口处输入到穿透试验槽内。逐渐将压力升至1.75kPa。将此压力保持5min,在样品的可视面观察是否有液体穿透。如果有合成血液从试验样品穿透则停止试验。样品抗合成血液穿透性为1级。
戴卫祥 律师
戴卫祥,男,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工学、法学学士。现任辽宁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省级人民监督员,大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连市司法局法律顾问。
2001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多年律师执业经验及4年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经验,先后担任恒大集团大连公司、辽宁公司监察室主任。执业以来,代理过建设工程鉴定、刑事鉴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医疗损害及医疗产品质量鉴定、消防工程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等各类司法鉴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鉴定办案经验,并成功代理过多起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无罪的刑事、司法鉴定行政确认等案件,在司法鉴定专业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和实践。
执业期间,秉承“忠实、勤勉、认真、专业”的执业理念,为多家企业及个人办理几百起成功案件,以认真细致地专业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信赖。
戴卫祥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13940919059
微信号码:dailvshi8
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58号天通金融大厦1616
郑重推荐
睿法在线,精英律师团队打造,倡导并推行律师执业标准化、规范化,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睿法在线
更多内容,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