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重拳清理违规资金炒房
广州、深圳两地,对于楼市资金的监管再度升级。
融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赎楼贷”、“过桥贷”等业务,成为近期的监管重点。
广州严禁小贷公司开展“过桥贷”“赎楼贷”业务
近期,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小贷公司全面停止上述“过桥贷”“赎楼贷”业务,不得直接或变相发放住房按揭贷款。如有存量业务及时报告,并要求小贷公司尽快压降、结清,上述业务清理情况将作为 2021年度小贷公司监管评级的重要内容。
此外,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要求,各小贷公司强化风险防控工作,在贷前管理环节,应认真核实客户贷款真实意图,不得向具有将信贷资金流入楼市、偿还住房按揭贷款意图的客户发放贷款;在贷款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贷款用途、客户不得挪用信贷资金、不得将信贷资金流入楼市等事项,并明确对违约客户采取要求提前还款、列入客户黑名单、支付罚金等违约处置措施;做好贷后管理,通过约谈、走访等措施了解客户真实用款情况,对违约客户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据了解,此前广州的按揭贷款中介已接到多家银行通知,自3月17日开始进一步严查首付款来源,购房“首付”必须为家庭自有资金,若经核实首付来源为借贷、垫资过桥、他人借名贷款的严禁准入。
深圳约谈部分融资担保公司和小贷公司
无独有偶。6月2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两则工作动态显示,为防止经营性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近期,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对辖内9家主要从事赎楼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公司,以及对富德、企联、金赢信、大信、亚联财等5家小贷公司进行了监管约谈。
对于融资担保公司的约谈,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指出,各融资担保公司应对照各项监管要求,全面排查经营用途贷款担保业务,重点自查涉及房地产“贷款担保”或“委托贷款”相关业务,一旦发现违规情形,应提前结清相关业务,并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报告。如发现有公司员工违规参与、或合谋提供虚假资料套取信贷资金的情况或其他可疑线索,应从严处理,并及时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报告。
对于小贷公司的约谈,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则强调,各公司应对照各项监管要求进行全面自查整改,重点自查与房地产中介机构、按揭服务公司等各类涉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合作情况,一旦发现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应及时采取措施,提前收回相关贷款。如发现有公司员工违规参与或合谋提供虚假资料套取信贷资金的情况或可疑线索,应从严处理,并及时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报告。
监管将保持高压态势
由此可见,严查“赎楼贷”、严管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成为近期的监管重点。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类城市的做法,也说明后续此类业务会收紧,相关购房者需注意风险。“在过去房产交易过程中,比如说二手房买卖中,房东急于出手二手房,但是贷款没有结清,让下家或购房者垫资也不现实,所以担保公司提供了类似贷款的服务。通过此类贷款服务,能够比较快地将此类二手房‘赎回’,进而加快交易。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因为发生了一笔新的贷款,所以其实也存在各类风险。此类贷款运用不当,就成为购房者变相炒房的资金。此次对此类担保公司进行管控,其实也是把被监管的对象扩大了,从传统的商业银行部门增加到融资担保部门,真正体现了在金融贷款市场方面堵住漏洞的导向。”严跃进说。
事实上,本次广州和深圳对于严查资金违规流入楼市并非偶然,此前高层已多次释放信号。
今年以来,房地产金融领域的监管已明显升级。尤其是一季度以来,各地银保监系统对辖内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的资金进行了自查活动。
3月末,银保监会办公厅、住建部办公厅、央行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通过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加强信贷需求审核、加强中介机构管理等,严防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
各地银保监局会同当地住建部门和央行分支机构,组织开展机构自查、非现场筛查、现场检查等工作,对经营贷规模总量大、增长快的机构重点进行核查,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的银保监系统陆续发布的初步排查结果来看,广东、北京、上海三地初步自查披露的涉嫌流入楼市的违规信贷资金就近10亿元。
6月1日,在银保监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监管层已经释放出对违规房地产贷款零容忍,对经营贷使用保持高压态势的明确信号。银保监会方面表示,下一步将会同住建部、央行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效果和排查结果。对自查不力被监管查实、故意隐瞒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问责的银行、中介机构,将依法依规从严采取监管措施。对确认挪用经营贷的借款人,不仅要压缩授信额度、收回贷款,还将报送征信系统,提高挪用贷款的违规成本。同时,总结工作经验,完善长效机制,将防止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作为常态化监管工作。
来源:中房网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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