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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场监管委六项措施贯彻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天津市场监管 文明天津 2022-05-15

12月1日,《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的第一天。城市管理委、公安、市场监管委、生态环境四个部门联合启动百日联合执法行动。






《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20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贯彻落实好《条例》,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立足监管职能,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本市餐饮经营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

01

监管依据



▷▷《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餐饮经营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

▷▷《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餐饮经营者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02

监管范围



▷▷监管对象以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为重点,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行为进行监管。▷▷一次性餐具范围包括一次性的筷子、勺子、叉子、刀(刀具)四类。




市市场监管委从六个方面入手

确保《条例》落实到位



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使餐饮服务提供者广泛知晓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增强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守法意识,提高《条例》的社会知晓度,进一步增强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法规深入人心,确保《条例》有效落实。

强化督促指导。结合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监督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经营行为,倡导绿色消费,采取在就餐场所张贴消费提示等方式,引导消费者减少一次性餐具使用,积极改进服务方式,细化规范,确保法规规定真正落地。

压实主体责任。约谈网络订餐平台、辖区大型连锁餐饮企业,指导督促其增强主动落实《条例》的责任意识,快餐企业要更新经营理念,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提倡有条件的门店扩改配建餐具清洗消毒设施,逐步推广使用重复性餐具;外卖业务从“点餐即提供”向“不选不提供”服务模式转变。

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机制,突出问题导向,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排查整治等工作,加强对一次性餐具提供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违反《条例》规定,主动提供限制使用的一次性餐具的,严格依法查处。

畅通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关于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的投诉举报,强化公众监督,着力营造积极落实《条例》的社会氛围。

强化社会共治。推动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加大媒体宣传力度,鼓励大型餐饮企业强化示范引领,形成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推动网络订餐平台、餐饮单位、消费者等各方履行主体责任、发挥作用、自觉实践,形成社会共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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