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领取家人在香港的遗产之前,要先买保险
以下文章来源于身边的法律 ,作者黄敏珊
内地居民香港资产规划及遗产继承系列:
领取遗产前要先买保险?
在开始今天的分享之前,我们先一起来看一个案例:
死者陈大某,内地居民,生前居住在内地,无遗嘱,在香港某银行留有遗产约港币2000万元。死者的儿子陈小某委托了香港律师处理香港的遗产承办申请手续。N个月后,香港律师电话通知陈小某,遗产承办的申请程序已经进入尾声,在正式取得遗产承办处发出的遗产管理书之前,陈小某需要先在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费会按照遗产价值计算。
在这个案例中,值得高兴的是,当接到通知可以购买保险(其实是提供担保的其中一种形式,更详细的分享见下文)时,其实就是意味着这个个案的审查已经完成,马上就可以取得遗产管理书,接着就可以领取遗产了!
但与此同时,大家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疑问,为什么要购买保险,这个保险是什么,是否可以不买等等的问题,更甚至可能是,“为什么从一开始我就不知道有这个保险的问题”!
其实呢,香港法例中没有明确的规则提到“购买保险”,但是就有这么一条规则:如果申请人(申请成为遗产管理人的人)是在香港以外地方居住的,遗产承办处发出授予书的必要条件是申请人需提供担保。也就是说,只要作为申请人的你为居住在香港以外地方的,在取得授予书之前,就必须要提供担保,遗产承办处才会发出正式的授予书。同时,从规则可见,只要你能提供遗产承办处可接受的担保,也是可以的,而不一定需要购买保险。
根据香港的相关法例的规定,我简单总结了一下可以被接受的担保方式:
由两名居于香港的人士提供跟遗产价值等值的资产作为担保,也就是找两名香港居民,让他/她以自己的资产给你取得授予书作担保。
由保险公司提供担保,也就是上文提到的在保险公司购买保险。
申请人为信托法团,信托法团所指的应当是信托公司,也就是由信托公司作为遗产承办的申请人并最终成为遗产管理人。
申请人为香港执业律师,也就是由香港执业律师作为遗产承办的申请人并最终成为遗产管理人。
结合我们的案例,简单举个例子,如果陈小某在香港有朋友,而且有两名朋友,他们又分别有港币2000万的资产,加上愿意将自己这港币2000万的资产给陈小某作担保的话,那陈小某就无需在保险公司购买保险,而是可以通过“由两名居于香港的人士提供跟遗产价值等值的资产作为担保”的方式提供担保,以取得遗产承办处发出的授予书。
另外提到的以信托法团或是香港执业律师作为申请人的担保方式,我们下一期再跟大家详细分享。
因此,提供担保是内地居民在港申请遗产承办程序中的必须手续,只是你不一定要以购买保险的方式提供担保!偷偷告诉你,其实最佳的选择应该是“申请人为香港执业律师”的方式,想知道为什么,下一期约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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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及作者介绍】
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黄善端律师团队长期从事跨境家事继承、跨境债务执行及港人内地物业买卖及诉讼等法律事务,拥有处理跨境法律事务中各类复杂案件、疑难问题的丰富经验,熟知两地的法律制度及处事办案的方法和技巧。团队一直以来追求团队业务能力的精细化及专业化,力求为客户提供稳妥、高效的跨境法律服务。在过去十年,团队一直致力研究两地的继承法律制度,曾协助数百名当事人解决两地继承难的复杂个案,并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黄敏珊:毕业于澳门科技大学,过往十年一直专注于跨境家事继承及资产遗产规划管理领域,协助过众多香港或是海外家族处理内地的资产规划及遗产继承,针对不同的复杂个案总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最优的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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