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投罗网!男子酒后驾车直奔派出所,结果——
一男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行驶到通州区某派出所附近,在派出所门口倒地睡着,之后经路人举报被民警查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今天(11月2日)开庭审理了这个案件,判处被告人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当时的监控画面/通州法院供图
今年10月11日晚上9点13分左右,被告人肖某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行驶到通州区某派出所门口的马路中间,一起饮酒的好友追上前劝阻,并帮助他把摩托车推到路边。好友离开后,肖某某便在派出所门口睡着。
“吃完饭了,喝完酒打算回家睡觉,回家的时候过马路,我骑着车,我朋友扶着我,过去之后就停那儿了。现在后悔啊,这点儿酒喝的,都不值当的。”肖某某回忆道。
肖某某进行酒精检测/通州法院供图
后来,经路人举报,肖某某被民警查获。经过抽血检测,被告人肖某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79.5mg/100ml。2018年,肖某某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判处刑罚,如今没有吸取教训再次重蹈覆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肖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公诉人介绍,被告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构成了危险驾驶罪;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到案以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刑事追究,本次再次实施醉酒驾驶,在量刑时可以从重处罚。
肖某某的鉴定意见通知书/记者拍摄
最终,通州法院判处肖某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通州法院刑事审判厅四级高级法官赵智一提示司机,饮酒后千万不能驾驶机动车。“根据我们审理危险驾驶案件的经验,一些被告人主要是因为距离短,抱着侥幸的心理,觉得自己车技比较好,酒精还没有发生作用比较清醒等等,就上路行驶了。往往就在行驶的途中要么出事故,要么睡着,最终被民警查获。也给身边的家人朋友提个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一定要保护自身的安全。”
审理现场/记者拍摄
记 者 | 王 楠
编 辑 | 朱艳婷
主 编 | 程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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