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经济怎么“飞”?民航局说——
民航局今天(3月29日)举行推进低空经济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将加快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增加低空可飞空域,推动通用机场和临时起降点建设。
民航局发布会现场/记者拍摄
低空经济具有产业链条长、应用场景复杂、使用主体多元、涉及部门和领域多等特点,既包括传统通用航空业态,又融合了以无人机为支撑的低空生产服务方式,具有明显的新质生产力特征,发展空间广阔。截至2023年底,全国注册传统通航企业690家,是2015年的2.5倍。国内注册无人机126.7万架,同比增长32%,民用无人机全年飞行2,311万小时,同比增长11.8%。民航局运输司副司长商可佳介绍,我国通航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安全水平稳定可控。
截至去年底,全国通用机场449个,是2015年的7.4倍。地方政府与民航空管单位共建成28个飞行服务站,联网服务26个省份,航油服务基本实现通用机场全覆盖。2023年通航飞行量较2019年增长27.5%,事故万架次率较2019年下降42.1%。
通用航空/来自网络
2024年1月1日,国务院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进一步规范了低空经济无人机产业发展。今年2月23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围绕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强调鼓励发展与平台经济、低空经济、无人驾驶等结合的物流新模式。今年,低空经济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下一步,民航局将推出一系列举措,推动低空经济的发展。民航局综合司副司长孙文生表示,其中包括在航空器适航审定、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市场准入、安全监管等方面加强研究和谋划。继续配合做好国家低空改革相关工作,加快推进空域分类管理落地实施,落实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健全完善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功能。针对低空经济发展对基础设施的新需求,进一步完善通用机场建设和运行标准,推动通用机场和临时起降点建设;进一步提升适航审定能力,探索创新无人机适航审定模式,更好地适应低空经济发展所需的适航审查需求。
无人机/来自网络
空域是影响低空飞行的主要因素。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骆洪江介绍,下一步,民航局还将加快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空域分类和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增加低空可飞空域,发挥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在低空经济发展中的安全保障作用。同时,会同地方政府加快飞行服务站建设,推行“一站式服务”。
目前,虽然全国已建设了32个飞行服务站,但部分省市仍未规划和建设飞行服务站。接下来,将继续配合地方政府加快推进服务站建设,纳入民航空管运行体系。低空用户只需通过“一个网络”实现计划提交、受理、审批、服务、保障、运行。持续提升低空航空情报、气象服务能力,增加低空情报、气象等产品的供给,优化完善低空航行服务体系和能力,加强有人机与无人机的运行协同。
通航机场/来自网络
记 者 | 任雪娇
编 辑 | 朱艳婷
主 编 | 程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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