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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表决通过!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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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修订坚持党的领导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国民经济发展发表重要讲话并提出要求,这些讲话精神是修订条例的方向指引。市委也出台政策文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审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强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这些要求在条例总则和具体条款中都有体现。
条例修订为了人民美好生活
立法立足北京城市发展定位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既是北京建设“四个中心”的重要主体,也是做好“四个服务”的力量支撑。条例规定,本市对中小企业发展实行分类指导,引导中小企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从事高精尖、文化创意、国际交往等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资源禀赋条件的产业,从事保障城市运行和群众生活必须的产业。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
立法解决难点重点问题
条例修订坚持“立法解决问题”的宗旨。针对融资难、融资贵等痼疾顽症,通过财政资金引领、普惠金融支持、首贷续贷确权中心服务以及多渠道融资保障等,落实资金帮扶。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转入新三板市场发展,畅通小微企业在资本市场的成长上升通道。针对市场准入限制和公共资源交易壁垒,通过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政府采购预留份额和应用场景开放等,促进中小企业产品、技术、服务和模式推广。
问 答
为什么此时对法规进行修订?在新冠肺炎疫情和贸易摩擦等外部形势下,本市为广大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健康发展做了大量工作,法规修订后,有关政策措施会不会继续延续?针对这些公众关注度比较高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办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负责同志分别进行了详细解答:
01
为什么此时修法?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办:修订最初方案是对照上位法做完善性和一致性修改,原计划今年11月份常委会一审。疫情发生后,市人大常委会及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把握关键时机,果断决策,迅速启动修订工作,并将一审提前到7月,积极回应企业关切,聚焦中小企业反映强烈的财税、金融方面的痛点难点问题,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提供法制保障,聚集市场要素,精准施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提升企业发展和恢复经济信心。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四经普数据,全市中小微企业贡献了全市50%的营业收入,70%的就业,以及90%的市场主体。可以说,中小微企业是推动我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通过此次修法,强化对中小企业服务保障有效机制,将有助于推动发挥我市中小企业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服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助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02
修法会不会延续帮扶措施?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贸易摩擦等外部严峻形势,我市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有许多好的措施体现在修订中。
一是一揽子中小企业抗疫扶持政策得到立法采纳。我市先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16条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发展新9条措施、“1+5+N五新”系列政策,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发展机会和市场空间。全市各部门结合职责分别制定了细化措施,将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在清研智库全国各省中小企业抗疫扶持政策含金量评价指数排名中,北京总得分排名第一。疫情期间我市一系列好用、实用、管用的政策和措施,此次在条例修订中以中小企业应急援助救济机制进行固化,为今后中小企业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奠定法律基础。
二是金融纾困政策得到立法采纳。我市积极发挥“首贷服务中心”“续贷受理中心”功能,解决小微企业首贷难和续贷过桥难问题,逐步提高全市首贷获得率、无还本续贷率,提高首贷可获得性,切实降低续贷成本。通过“确权融资中心”,有效解决供应链金融关键问题,减轻中小企业融资压力、防范清欠风险。此次条例修订赋权先行先试,把本市首贷、续贷中心的创新举措予以立法固化。
三是促进复工复产创新举措到立法采纳。如,为支持中小企业通过线上方式快速复工,联合华为、字节跳动、京东、腾讯等企业,通过中小企业服务券和免费服务等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远程办公和视频会议等产品,支持我市中小企业通过线上方式快速复工。此次条例修订明确提出通过中小企业服务券等方式对企业通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购买服务给予资金支持。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办:条例作为优化中小企业营商环境的“定制版”,提出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给中小企业特殊政策支持,将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度规定细化完善,为中小企业创造良性公平的市场环境。比如,继续调高了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产品服务比例,且均高于国家标准。条例规定,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应当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百分之四十以上(国家要求百分之三十以上),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七十(国家要求百分之六十以上)。
条例还规定,市、区财政应当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要向小微企业倾斜。在融资担保方面,政策性国有担保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以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业务为重点,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的业务占比不低于百分之八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重点支持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中小企业。在应用场景支持方面,条例规定本市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医药健康、政务、交通等领域的应用场景,支持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开展应用示范。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实行更加包容审慎的监管。
03
如何推动法规贯彻实施?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条例的关键在于执行落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作为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政府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会同各有关部门、各区认真履行好各项法定职责,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
一是充分发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依据条例对相关工作进行分工,加强部门协同,督促各区、各部门做好条例与各项政策的配套衔接、细化实施。
二是及时编印发放条例释义和条例单行本。会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市司法局等做好条例解读和释义的编写工作,对条例中关键条款予以权威解释。印制条例单行本发放到有关部门、各区、服务平台、中小企业等单位,满足各单位学习贯彻、宣传培训需要。
三是立即多渠道开展条例宣传报道。通过各级政府网站、主流媒体、在线访谈、公众号等多种渠道,面向中小企业和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解读,全方位推广。同时,利用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以市级枢纽平台为依托,通过覆盖16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各类创业创新载体和窗口服务平台,开展广泛的宣贯培训工作,让广大企业知晓政策,享受政策。
四是组织条例集中宣讲活动。拟在条例正式实施后,召开全市落实推进大会,针对各相关部门、各区开展专题集中宣讲。以开展座谈会、调研活动、专题讲座等为载体,加大条例对中小企业的宣传覆盖面和制度的深度解读。抓住“创客北京”等大型创业创新大赛活动机会,组织专场宣讲会和专题推送,为相关产业领域中小企业提供精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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