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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以钉钉子精神切实推动垃圾分类再上新台阶

北京人大 2022-07-09
聚焦

钱晓萌代表: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有感  


 

记得去年6月底,我到西城区月坛街道和社区的居民坐在一起聊天,大家吐槽最多的就是扔垃圾不方便了,以前出门就有垃圾桶,现在一个小区只有两三个垃圾投放点,太少了;我们家的厨房实在太小了,根本没有地方放三个分类垃圾桶;小区雇那么多垃圾分类指导员,得花多少钱啊……提出的问题真的是五花八门。

作为代表,我也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三轮“三边”检查,将我们在居住地的垃圾分类情况以填写手机报告的形式提交。

前不久,我又去了月坛街道,和居民聊起这一年的变化,发现他们不再抱怨垃圾分类的“烦心事”了,似乎通过街道、社区及小区物业的努力,大家将垃圾分类慢慢变成了生活习惯。可能还会有个别物品不知怎么分的情况发生,还会有这样或那样不方便的地方,但百姓从这一年政府狠抓条例落实中,看到居住环境卫生的极大改善,从心底认可了这个条例。

这两周,我每天早上看新闻,又开始报道北京市垃圾分类的事情。新闻报道的内容也变了,从最开始的注重表面现象,到如今报道可回收物、建筑垃圾被分类以后的是如何处理的……

条例的实施,让垃圾分类变成了生活的一种习惯,并在这种习惯的养成中,反思我们的行为是否还有可以改变的空间,我们是否可以在日常的生活中,再节约一些。

比如,做饭时控制好量,做到吃多少,买多少,做多少,减少厨余垃圾。外出购物时,我们尽量带上可多次利用的购物袋,减少塑料袋消耗。购买包装繁复的商品时,主动要求商家简化包装……这些行为的改变聚合在一起,就是我们社会的变化,有非常大的意义。

2021年4月8日,我随市人大城建环保委的代表们一起去了北京环境交易所,了解了关于北京碳排放、碳交易的情况以及北京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发展目标。从环交所回来的路上我在想《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实施,能够使我们的每一个家庭实现垃圾减量,使我们居住的社区、办公楼宇实现垃圾废弃物的可回收再利用,就可以在我们的城市努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上,添上重要的砝码。

在垃圾分类的工作上可以探索的路还很长,在去年的“三边”检查中,我提出居住小区对设立有害垃圾桶的地点公示不明确,以及倡导厂商在出售的商品上明确标注包装弃物分类的问题,建议政府部门还要更广泛地收集垃圾分类的好方法为百姓服务。

城市管理运行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有力支撑,通过《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的这一年,老百姓的反馈、城市面貌和专项指标所经历的变化,我感到要想立一个“好法”,就是得让老百姓认可地去遵守,让执法者有依据地去查处。这样的法律法规必定是从群众中来,然后到群众中去的,也一定是一部履行有据,执行有力的“好法”。


贾月代表:为生活分类让垃圾归位


 

垃圾分类的初心是减排,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一年来,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喜人的成绩。

居民“三率”指标快速提升,厨余垃圾分出率20%左右、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7.5%。2021年前4个月垃圾日清运量2.06万吨,日减量7100余吨,减量效果相当于少建了2座3000吨处理量级的阿苏卫焚烧场,算上拆迁、土建等一次性投资,节省200多亿元,既节约了土地资源,也从源头上减少了环境污染和碳排放,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三本账实现“正”丰收。

垃圾分类在居民小区、小门店等的推进力度相对较大。我居住的大峪街道金泰丽湾小区,生活垃圾的分出率大大提高,民众对垃圾分类的接受度也逐步提高,一到夏天蚊虫乱飞、馊饭流汤的场景不见了。社区还在节假日组织垃圾分类宣传答题活动,答对了题目的小朋友欢欣鼓舞地拿着奖励的圣诞老人花盆,想着回家给多肉换个“豪宅”。

在家我们已经习惯了对垃圾进行分类,也购买了不同颜色的可降解垃圾袋以及分类垃圾桶。有了垃圾分类,我才意识到每天居然会产出这么多垃圾,日常对于光盘行动和回收再利用也更加上心了。家人都说垃圾分类是一个习惯养成的过程,应该加大宣传力度,造福子孙后代,真正让垃圾分类从“新时尚”变成“新常态”。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在反思不足,在大部分的商业楼宇中却较少见到垃圾分类专员或者四类垃圾桶齐全的垃圾投放点,有很多厨余垃圾没有按要求进行分类。

外卖、快递、废旧纸张、矿泉水瓶等,都是商业办公楼宇的“常客”,尤其是在没有专门食堂的写字楼,每到饭点,楼下都是满载美食的外卖小哥,快递小哥亦是全天候都会出现在这些办公楼下,为包装齐整的快递找到主人。于是餐厨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甚至有害垃圾,每天都会在办公楼宇中产生。

商业办公楼宇不应成为垃圾分类的盲区,但物业很难保证在每层的垃圾投放点都设置分类专员,在楼宇中办公的企业应该承担监督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同时加大对职场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引导,例如印发商务楼宇垃圾分类指引手册,教员工如何在办公室进行垃圾分类,比如快递如何拆分收,外卖如何精细分,等等。

根据不同的办公区域设置不同类型的垃圾桶,方便员工分类投放。例如垃圾分类区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桶,走廊处则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桶,打印区则设置可回收物垃圾桶及重复利用纸区,而前台则设置有害垃圾桶。

职场的垃圾分类“达人”比住宅场所的更重要,这会产生蝴蝶效应,影响身边更多的人形成分类的习惯和意识。而职场分类达人的形成也与企业的意识和氛围有关,企业及相关物业公司、市场监管部门等应加大科普宣传、进行奖励等推动垃圾分类的举措,而且还有分类督导员配套工作。

办公室就是员工的另一个“家”,垃圾减量就是最好的分类,公司内部应鼓励员工自带水杯,减少瓶装水的浪费。建议由园区管委会牵头,联合城管委等相关部门,充分利用楼长、网格员、物业单位等资源,切实落实好办公楼宇的垃圾分类管控工作。

垃圾分类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让我们共同努力打赢这一战,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


垃圾分类既是关系民生福祉的“关键小事”,又是关系首都社会治理、生态文明的大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步入法治化、系统化、常态化的轨道。

一年多来,北京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链条体系,推动源头减量,强化监督执法,鼓励基层创新,探索形成了以逆势开局、稳扎稳打、刚柔并济、逐步提升为突出特点的生活垃圾分类“北京实践”。广大市民分类意识普遍增强,分类习惯初步形成,符合北京实际、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正在形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年来成绩喜人


全市1.3万余个小区、3000余个村、11.7万个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积极落实《条例》规定,努力形成“人人参与、家家分类”的良好局面。回顾一年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5个达到或超过预期。

居民“三率”达到预期目标。根据现场检查结果,知晓率98%、参与率90%、准确投放率在85%左右(1月份74.27%,2月份79.51%,3月份84.37%)。广大市民分类意识普遍增强,分类习惯初步形成。特别是创建了800余个示范小区、村,占比5%,示范引领作用比较突出。

分类效果超出预期。4月上旬,家庭厨余分出量3830吨/日,比《条例》实施前增长了11.4倍。餐饮单位厨余垃圾分出量1838吨/日,厨余垃圾总量达到5668吨/日。可回收物分出量4382吨/日,比《条例》实施前增长了46.1%。其中,厨余垃圾分出率从条例实施前的1.41%增长到20%左右,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从13.85%增长到37.5%,这些成果是垃圾分类20年都没有达到的。

减量效益超过预期。受疫情和垃圾分类共同影响,2020年日均清运量2.2万吨,比2019年的2.77万吨下降20.42%。2021年一季度日均清运量2.04万吨,比2020年下降7.22%,比2019年下降26.37%,全口径减量7300余吨。减量效果相当于少建了2座3000吨处理量级的阿苏卫焚烧场,拆迁、土建等一次性投资节省200多亿元,既节约了土地资源,也从源头上减少了环境污染和碳排放,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三本账实现“正”丰收。垃圾围城压力明显缓解,焚烧厂运行从连续多年的超负荷运行向相对从容转变。

设施体系建设进度超过预期。由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混合垃圾快速调整为适应分类需求的系统。建成分类驿站1275座,达标改造固定桶站6.32万个,涂装垃圾运输车辆3945辆,改造提升密闭式清洁站805座。实现分类设施“建设+管理”达标率由2020年5月份的7%上升至目前的88.8%,投放站点具备脚踏、拉环等便利性设施的配置率达到97.15%。生活垃圾处理能力3.38万吨/日,其中,焚烧能力1.77万吨/日,生化能力8230吨/日,基本满足分类处理需求。

对于促进环境改善、基层治理、社会文明水平提升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超过预期。党建引领的基层治理为垃圾分类提供了坚强保障,垃圾分类也为基层治理提供了活动载体,两者良性互动、相促相长。通过垃圾分类,形成了扎根基层、居民自治、共商共建共享的鲜明导向,夯实了城市治理的基层基础。全民参与垃圾分类成为主流意识,“低碳、文明、简约、适度”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蔚然成风,分类文化、分类时尚成为社会共识。市民关于垃圾管理问题的诉求量从日均值693件下降到3月份日均值198件,群众认可度、满意度不断提升。

仍存在一定问题


虽然生活垃圾分类在广大市民的辛苦付出和各级政府的努力推动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距离社会期望、首善标准以及全体市民长效自觉还有不少差距,“多数人分、少数人不分”“今天分、明天不分”“厨余垃圾里有其他垃圾、其他垃圾里有厨余垃圾”的问题比较明显,主要表现在6个方面:

全民参与的社会基础不够牢固。居民自主分类水平不够高,“要我分”的机制基本建立,“我要分”的行动自觉不够巩固,存在“多数人分、少数人不分”“今天分、明天不分”现象,“二次分拣”仍然存在。示范小区、村数量偏少,占比不高。

源头减量还有较大空间。相对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总体要求,源头减量仅是刚刚起步。政策措施“柔多刚少”,鼓励性、倡导性措施多,强制性、规定性硬核条款少。餐饮服务单位厨余垃圾、外卖餐盒、商品包装等方面仍需加大减量力度。

链条体系仍需巩固深化。硬件设施配置及运行管理精细化水平需要提升,洗手、洗桶、排污、监控等便利性、长效性措施不够完善,分类驿站、大件垃圾暂存点设置等“邻避效应”突出,场地制约现象比较严重。收运环节不够规范,有些物业收集设备还比较落后。

末端处理能力弹性不足。按照2025年前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的目标要求,仍需加快设施建设步伐和优化布局。阿苏卫、南宫等堆肥厂需要改造提升。厨余垃圾与园林垃圾、农业废弃物等有机废物协同处置的需求日益凸显。

“两网融合”还需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产业虽然涌现出一批“互联网+便捷回收”的新模式,但是总体上“低、小、散”局面尚未完全扭转,现代化的分拣中心等设施布局尚未完全落地。建筑垃圾、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产品销路不畅,出口路径仍需开拓。低值可回收物成本倒挂问题突出,影响回收企业积极性。

市民关于垃圾分类的诉求量仍然不少。从市民服务热线、舆论反馈看,市民诉求量已大幅减少,但是总量还比较多,主要集中在垃圾清运不及时、桶站日常维护不到位、大件及装修垃圾乱堆放等方面,也有加大处罚力度、强化收费政策等意见建议。

下一步更需努力


4月17日,在《条例》实施将满一周年之际,市委书记蔡奇以“四不两直”方式先后到丰台区、西城区调研检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在天桥街道主持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推进。他强调,垃圾分类事关民生福祉、城市文明和首都形象,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建引领、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总结盘点再出发,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这件“关键小事”,不断改善首都城市环境,提升市民群众获得感。

为落实市委书记蔡奇“持续监督”的要求,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计划,今年5月起,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对“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

市政府副秘书长邹劲松表示,下一步要从提高居民家庭自主分类水平、督促物业企业履行责任、抓好清运不及时专项治理、推进可回收物体系建设4个方面着手,以钉钉子精神切实推动垃圾分类再上新台阶。

市城管委作为垃圾分类主责部门之一,计划从5个方面推进工作,力争在年底前实现居民参与率、准确投放率双双稳定在90%以上的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十四五”发展规划。完成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及环卫事业专项规划编制,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总体目标和年度指标,统筹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和建设时序,着力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总量平衡、动态平衡和区域平衡,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

精准提升居民自主分类水平。紧紧依托社区核心载体,发挥党建引领优势,全面深化宣传发动工作。聚焦年轻人、上班族、租住户等重点人群,以及老旧小区、部委大院等重点区域,小门店、小餐饮等重点单位,精准宣传发动,精准开展“敲门行动”,通过桶站指导、“红黑榜”、积分奖励、城管执法进社区等措施,促进居民自主分类,减少“二次分拣”。优先在居民自主分类好的小区试点推广可降解垃圾袋,通过扩大试点使用范围,逐步降低购置成本。积极拓展示范小区、村创建工作,扩大覆盖范围和创建比例。

持续优化分类设施建设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分类投放基础设施,规范大件垃圾、装修垃圾投放点设置。加快补齐再生资源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设施短板,确保政策落地,支持大型回收企业市场化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促进高、低值可回收物“应收尽收”。强化收运环节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生活垃圾收运市场。改进厨余垃圾处理工艺,提升资源化产品质量,扩大厨余垃圾与农业、园林绿化废弃物协同资源化利用试点。

积极推进源头减量和低碳生活方式。聚焦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多措并举、深化减量。践行“光盘行动”,推广油水分离、控水控杂等设施设备,促进餐饮单位厨余垃圾源头减量。推动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践行包装减量措施。落实限塑令,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利用。推行净菜上市,鼓励旧货交易。在商业街区、商务楼宇及农业、园林绿化、水务、物流快递等行业领域,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特色分类模式。

着力构建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强化科技赋能和信息支撑,完善全流程精细化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形成全程追溯计量体系。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力争9月份调整收费价格并组织实施。研究探索居民生活垃圾收费政策。强化执法检查和行刑衔接,推进城管执法进社区,推进市场监管联动执法,大力查处非法倾倒垃圾污染环境及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日检查、月考核、月点评”监督考核机制,推动考核重心下沉至小区、村层面。将社区发动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绩效考评,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激励机制。(史健)

来源:《北京人大》第5期

责编:薛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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