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杭州保姆案“罢庭”的党琳山律师已经注销律师执业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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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法商观察
16 Oct 2019
导读
昨天,微信群里,有人在转发一则广州司法局的《不予受理告知书》。根据该《不予受理告知书》的记载,本意是行政投诉党琳山律师存在违规行为,但行政机关明确告知投诉人,针对律师个人行为“并非律师执业行为,不属于我局(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职权范围”。
但是,该《不予受理告知书》透露了另一信息:“党琳山已于9月17日办理律师执业证注销业务,并上交律师执业证。”
党琳山律师在保姆纵火案法庭审理期间,作为被告莫焕晶的辩护人,未经法庭许可擅自退庭。经广州市司法局立案调查,最终决定给予党琳山律师停止执业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回忆党琳山律师关于此次退庭事件的声明
2017年12月21日,本律师为了抗议杭州中院违法审理“莫焕晶放火、盗窃案”,愤然退庭。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现作如下声明:
一、此次退庭事件,是因为杭州市公安局故意不全面收集证据,检察院不履行法定职责,法院无视辩护人的合理要求,公检法一条龙企图掩盖真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杭州公检法承担!
二、最高人民法院为了排除干扰,确保案件公正审理,以往曾多次将案件指定至犯罪地以外的法院管辖。如反腐案件的大老虎,几乎都是异地审理,薄谷开来故意杀人案、刘汉刘维涉黑案件,也是异地审理。现本案明显受到杭州市某些势力的强力干扰,请最高人民法院尽快明确回复本律师的申请,如不同意移交异地审理,应当说明理由。
三、林生斌等受害人家属的谴责,本律师表示理解,再一次代表莫焕晶向家属最真诚的道歉!考虑到刑事审判的严肃性与严谨性,以及本案真相的复杂性,希望家属多一点耐心。相比江歌案件,日本是在案发后13个月才开庭的。公平与正义已经在路上了,请多一点耐心。
四、辩护人的辩护权来自于当事人的委托,而不是法院的授权!只要莫焕晶没有书面解除本律师的委托,本律师将负责辩护到底!杭州中院在通告中称本律师拒绝辩护,与事实不符。认为本律师丧失辩护权没有法律依据,是违法的!如本律师因故不能继续辩护,会有资深律师接任,确保查明案件真相,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某些人企图掩盖真相,门都没有!
五、律师这个职业是本人追求公平正义、实现人生价值的好平台,而不仅仅是一个谋生的饭碗。能通过自己的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哪怕是一丁点的进步,本律师都深感荣幸!对于退庭的后果,本律师是清楚的,即使吊销执业证,也绝不后悔!
六、非常感谢各位律界前辈和同仁(姓名不便公布)以及广大热心人士的关心、鼓励、支持。本人感激涕零,铭记在心!因手头工作繁忙,杂事甚多,恕不能一一回复,在此一并谢过!
总结:
中国敢于自砸饭碗搞自杀式辩护的律师真的不多!党琳山律师是拿自己的职业生涯做赌注,来撬动权力的傲慢,换取一点点中国司法公正的进步,若成功,所有法律人乃至全中国人民都会受益。那些为虎作伥打压党律师的人,将永远被法制史所唾弃。
律师是以提供法律服务,为他人化解矛盾纠纷为业的专业人士,同时,自己也绝非什么矛盾纠纷的旁观者,也时时是矛盾纠纷旋涡的参与者。所以,律师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业务水平,磨合与社会各界、司法机关工作衔接的同时,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和自身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名副其实,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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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本文转自说法时刻
编辑 | 四 月
审核 | 郁 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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