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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广大教化主

张一南 张一南 2024-04-06
明 董其昌《琵琶行》

白居易自称是北齐士族之后,并且恨不得攀附到先秦的白起去。但是可惜,他自己攀附的这个北齐的祖先,其实是北周人,他自己也弄不清楚。

他们这个时候的人,都喜欢尽量说自己是北齐士族之后,北齐显得比北周要血统高贵一点。这个也就罢了,关键是,白居易这个自称,连给他写行状的李商隐都不想给他圆谎。

实际上,白居易大概率是胡人的后代。据说,龟兹王族改汉姓的时候喜欢姓白。不过,姓白也不能说明就是龟兹王族的后代,也不排除是白居易的先祖非要报户口的时候正好抬头看见了一块白布什么的。

看我们今天的少数民族取汉姓、外国人归化的时候取中国名就明白了,他们选择姓什么,跟他们原来姓什么、是什么民族,没有太必然的联系。即使是按一般人的思维,选择一个跟自己原来的姓发音相近的字,也会尽量选个好字。

好字的标准,一个是好写,因为刚汉化的人,可能拿笔都有点困难,这时候,姓王、姓马、姓白都是不错的选择;另一个是好听,所谓好听,就是这时候的汉人姓这个的比较多,不会显得太扎眼,如果再是有名的世家大族,当然就更理想了。

山东五姓势力大的时候,高丽人就容易姓崔;扶风马氏势力大的地方,异族人改汉姓就容易姓马。这都是人之常情,很好理解。白居易和他的先祖都不傻。先祖刚汉化不太会写字的时候,就姓了白;等到白居易这辈有文化了,白居易就攀附北齐的士族去了。

白居易的先祖是从哪里来的,其实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白居易自己愿意攀附北齐士族为先祖;更重要的是,白居易能写诗,写得比父系先祖从汉朝就是汉族的人还要好。

人类和人类的基因都是差不多的,肉身的先祖是谁并不重要,祖宗这个东西,认谁就是谁。对于一个有灵魂的人而言,文化的归属感才能说明民族身份。一个人说自己是汉人,那他就是汉人。一个人如果能写诗比一般汉人都好,那他就是汉人中的汉人。汉人的诗学史上,如果去掉了元白,那就会失掉很大的一部分光彩。

白居易和元稹的父系先祖都不是汉人,但他们都写汉人的诗,是汉人中的最高水平,那他们就是汉人中的汉人。启功先生的先祖也不是汉人,但他能写汉人的诗,是汉人诗学文化的专家,为诗学文化做出了贡献。他给自己表字元白,我猜也有这样的心思在里面。

白居易的祖上也没有当大官的,一直是在县里做小吏。他们家跟皇权的关系极为疏离,但还是有条件读儒家的经典、学写诗。白居易的姥爷陈羽也是一位数得上的诗人。

白居易没有韩愈那么整齐的家世,他说话的时候也就没那么高调,存亡继绝的责任心没有那么强。写诗的风格就要随便得多,有很多游戏笔墨。但白居易也是接受儒家文化浸润的,他没想文以载道,但是他接受的儒家文化,也会从他的笔端流露出来。其实,韩愈的文以载道,也是儒家人格的自然流露,而不是儒家思想的图解。


白居易生于大历七年(772),贞元十六年(800)及第,补校书郎。元和二年(807)召为翰林学士,次年迁左拾遗,作“新乐府”。元和十五年(820)除主客郎中、知制诰,长庆元年(821)转中书舍人,次年出为杭州刺史。大和元年(827)拜秘书监,赐金紫,次年迁刑部侍郎会昌二年(842)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年(846)卒。

白居易被《诗人主客图》称为诗界的“广大教化主”,他的诗风在中晚唐至宋初产生了巨大影响。

白居易诗风的最主要特点就是平易,平易也是诗学发展的必然结果。白居易的诗风叫做“白体”,白居易确实没白姓“白”,他的“白体”真的很白。平易的白体,看似好学,其实坑害了很多为了偷懒跟来的追随者。

很多人,没有诗才,发现不了诗,只会写流水账,还硬撑着附庸风雅,非要写诗,然后他们就以白居易为说辞。你说他的诗不好,他就梗着脖子说:“难道白居易的诗不好吗?”其实,他们的诗跟白居易一点都没法比。白居易是能发现诗趣的,其实白居易的诗才很高,能有他这个天赋的人屈指可数。

有一个著名的段子,说白居易写了诗,都要读给不识字的老妈妈听,非要老妈妈能听懂才行。这显然是段子,要不这老妈妈水平也太高了。你现在去街上找一个识字的老妈妈,不是中文系教授的那种,给她读白居易的诗,也不用读白居易特别好好写的,就读他的“新乐府”,看老妈妈能不能全听懂?

这个故事不仅是编出来的,而且是编出来挤兑白居易的,是不喜欢白居易的文人对白居易的嘲笑,对白诗的特点有夸张,甚至是一种歪曲。这是笑话白居易的诗不好的地方,而不是赞美他的成功经验,所以,不要当真。

白居易的“新乐府”这一体,是跟杜甫学的,自拟题目,学习汉乐府的艺术,写现实生活中的事。当然,白居易驱遣语言的能力不如杜甫,写“新乐府”的时候也还年轻,所以他那些“新乐府”,艺术上是没法跟“三吏三别”比的。白居易的这些“新乐府”,也不是以锤炼语言为目标的,甚至也不是以表情达意为目标的。白居易信了汉儒的“美刺”说,认为乐府是用来向统治者反映问题的。在白居易的概念里,乐府已经不是音乐文学,而是政治讽喻了。

其实,乐府就是老百姓“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老百姓哪有工夫向你统治者反映情况?白居易写“新乐府”的时候,也是比较年轻,刚当上拾遗,没受过打击,跟统治者的关系比较好。在他当时的意识里,还没有把“君”和“国”分开,他还觉得自己有义务向统治者反映情况。所以上班时候反映还不够,下班了还要写“新乐府”。

“新乐府”还是学乐府的,但不是从艺术上学,而是从作者想象出来的道义上学。这就不是写乐府了,纯粹是写诗了。

白居易的“新乐府”还有个不对的毛病,就是他并不是“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而是“歌饥者之食,歌劳者之事”,总是站在一个比较高的位置去看故事的主角。这其实也不符合乐府的本义。白居易经常是,自己过好了,然后去同情一下劳动人民。

白居易其实也是被帝国看重的年轻人,也是有希望升成高级文官的,他对此同样是有自觉的,“新乐府”是他对唐帝国致意的方式。韩愈和白居易,也是他们这个时代的骆宾王和王勃,只不过,他们向国家致意的方式已经跟初唐很不同了。

白居易喜欢在诗里夸耀自己有什么东西。就像他曾经在一首诗里写,我得到了一床新棉被,我有棉被,外面好多人还没有,你们这些没有棉被的人好可怜,我同情你们。这种要非说是忧国忧民,也是可以的,但是就不如杜甫那个“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的境界。白居易写“新乐府”的时候,也经常带着这个劲。

在写诗的时候,夸夸自己有什么也就罢了,也是表示对皇恩的感激。但是写乐府的时候,反映问题的时候,也带着这个劲,就讨人厌了。现在有的非虚构写作也带着这个劲,甚至有的贫寒人家出来的学生,还没毕业就学着去“同情”靠自己本事吃饭的劳动者,这种就很讨厌。

白居易叫做“新乐府”的东西,完全不是乐府,不要作为乐府来处理。他是假定一个前提,乐府诗有讽喻功能的,所以我写一种有讽喻功能的东西,去占据乐府的生态位。但是其实讽喻并不是乐府的本质功能,我唱一首歌,是为了娱乐,最初不是为了讽喻的。所以,白居易的新乐府只是讽喻诗,不是乐府。

白居易的《长恨歌》相对保留了齐梁式歌行的体式,以至于有人认为长恨歌还是说唱文学。其实,齐梁式歌行一直都有说唱文学的特点,歌行本来就是评弹。《长恨歌》在白居易的时候是不是当评弹唱呢?其实不知道。比起典型的齐梁歌行,《长恨歌》的律化程度已经降低了。

《长恨歌》和《琵琶行》都是长篇的歌行。《长恨歌》写唐玄宗和杨贵妃的爱情,说明中晚唐的社会风气开放,可以这么妄议先帝的爱情。《长恨歌》表达了对盛唐的怀念,也有对唐玄宗好色误国的惋惜。其实安史之乱哪是好个色就能好出来的,这是唐王朝内部分化的结果,一个复杂系统的分化是必然的,只是唐朝的统治者更缺乏经验而已。《琵琶行》是用歌行描写音乐的例子,与此同时,也是借琵琶女的身世写自己的官场遭遇,用自轻自贱的方式表达了对官场的轻蔑。 


《赋得古原草送别》是“赋得”,是省试诗的体,是齐梁格诗,只有第三句不合律。这个不是说明五律可以偶尔不合律,而是说明省试诗可以用齐梁格诗。事实上中晚唐省试诗用齐梁格诗是很常见的事。“赋得”体,也是齐梁赋题传统的遗留。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省试诗的关键,是从出的题目里找到两个要素,然后用诗来表现这两个要素不同层面的关系,在这个过程中,展示近体诗的对仗和章法。

“古原草送别”的两个要素,就是“草”和“别”。白居易这首诗,尾联用“又送王孙去”,引入“王孙”这个意象,用“王孙兮不归,春草兮萋萋”这个典故,关合“草”和“别”这两个要素,这个只是题中应有之义,是省试诗的一般作法。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是他的警句。这句为什么好呢?不是因为赞美了野草的生命力,这句不是赞美野草的生命力的。如果这一联专门写草,那么作为一首省试诗,这一联是败笔,因为他只写了一个元素,脱落了另一个元素,没有写送别。所以他这里是用草来象征别情。

表面上是写草“烧不尽”,“吹又生”,实际上是写别情“烧不尽”、“吹又生”。这样才不脱落别情这个要素。所以,这一联其实是尾联的伏笔,其实已经在暗点野草就是别情了。

你第一遍看,看不出他这儿要说什么,还以为他跑题了,看到尾联,才知道他这里其实很巧妙。这种点题的办法,其实很高明,不落俗套。

关于这首诗有一个段子。说白居易写这首诗的时候,才十六岁,到处去干谒,干谒到了顾况那儿。顾况看这个外地孩子,说你叫什么呀?他说我叫白居易。顾况就笑了,说小子,“长安居大不易”,在长安可没有居易啊。我们今天说北京生活成本高,还会说“长安居大不易”。你要在帝都站稳脚跟,没那么容易的。

然后顾况看了这首诗,看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一句,说“长安可以居”。为什么呢?从这句可以看出来,白居易是会写诗的,足以在长安安身立命了。

这句为什么好呢?不是看他写了什么,不是看他赞美了野草的生命力,而是看他会驱遣文字,使用题目的这两个要素,使用得很巧妙。这是中古以诗取士,看诗要看这种地方。

所以,这一联不是赞美野草的生命力。因为他象征的是“别情”,“别情”是“野火烧不尽”的,赶也赶不走;“春风吹又生”,好不容易赶走了,春风一吹,又冒出来了。你不会想要赞美“别情”的生命力的,只会觉得它讨厌,所以,作为比喻的本体,野草也不是招诗人喜爱的,在这里也是招人讨厌的形象。

我们再看白居易的近体诗。白居易的近体诗其实是出于杜甫的,偶尔清新,很少厚重,自有他的诗意。

白居易也写了不少五律,他的五律里还有齐梁体的功底。“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这个是富贵语,其实这么写富贵,在齐梁还是很常见的。一般来说,有点节操的人是看不起这种富贵的,觉得它土,你炫耀富贵,怎么能直接拿物象炫耀呢?透着你是暴发户,没见过东西。白居易也是爱炫耀自己有什么东西的,这一点很令人诟病。

其实我想,白居易并不是真的眼皮子浅,看见个好东西就真觉得好得不行。他是在表达对生活的满足。尽管生活有种种不如意,但他一个县令的儿子,得到这些,已经大大超出预期了。这一切是他好好读书的报偿,而他在好好读书的时候其实没有期望这一切,他炫耀这些,也是一种读书人的骄傲,跟韩愈的精神内核其实是相通的。

士人都羞于夸耀物质生活的富足,白居易就夸耀给你看。就像士人都羞于说自己是老师,韩愈就写个《师说》给你看。这也算是一种反套路。真正的士人都是很直率的人,看不起伪君子的遮遮掩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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