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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分配,谁将被“分”,谁将得“配”? | IIR · 风满楼

Dear IIR 机构投资者评论 2023-04-14

机构投资者评论Institutional Investor Review:记录最杰出的投资人物与事件


文 | 子筠编辑 | 白曼出品:机构投资者评论转载授权、商务合作等请联系后台



8月17日,总书记主持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会议明确提出未来的两个工作重点:


1,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2,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上一次中央财经委员会的议题是:“平台经济”、“碳达峰、碳中和”。前者主要针对大厂,后者带动了新能源。

 

而8月17日的会议,“共同富裕”被高规格提及,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第三次分配,最早由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在其1994年出版的《股份制与市场经济》一书中提及。第一次分配(初次分配),指市场按效率原则进行的分配,以工资、奖金为代表;第二次分配,指政府按照兼顾公平和效率、侧重公平的原则,通过税收、社会保障支出等收支行为进行的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则是指在道德力量的推动下,通过个人自愿捐赠而进行的分配。

 

可预见的是,在市场以资本逻辑主导的财富初次分配、以及政府以社会公平主导的财富二次分配机制之外,我国社会以道德逻辑主导的财富第三次分配,将以慈善的形式呈现。




大洋彼岸,上一镀金时代的财务自由者,如卡内基(Carnegie)、洛克菲勒(Rockefeller)、福特(Ford)家族,都将他们的财富存入慈善基金会,每年将一部分财产(按惯例,约占其当前资产的5%)用于资助。
 
西方世界的慈善事业发展,与其宗教背景有一定渊源。“资产阶级商人意识到自己充分受到上帝的恩宠,实实在在受到上帝的祝福。”(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慈善成为了一种特殊的资产阶级经济伦理。
 
但同样,西方慈善事业的发展更离不开当时的社会背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反托拉斯社会运动风起云涌,以标准石油公司为代表的大型集中式资本主义公司,带来诸多社会问题。这时,人们开始反思资本集中的社会后果,而从标准石油公司退休后的洛克菲勒,开始投身慈善事业,与卡耐基等人共同开启现代慈善基金会的新篇章。

2020年4月7日,福布斯发布的全球亿万富豪榜上,中国内地有389名富豪上榜,排名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上榜的中国富豪财富总额达1.2万亿美金(约合人民币7.9万亿元),占上榜企业全部财富总额的15%,2019年中国GDP总额(98.65万亿元)的8%。

财富的不断集中,也导致中国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一系列复杂而系统的社会问题正在产生,最显著的就是,贫富差距的拉大。
 
西方的慈善事业如今已发展得非常成熟,盖茨基金会算是目前的典范。而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也使中国的公益慈善事业,步入有法可依的“善时代”。慈善事业不仅在教育、医疗、助残、养老、救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补充作用,也在社会治理、脱贫攻坚、新冠疫情防控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

这个过程中,设立私人基金会成为企业家捐赠的重要方式之一。据民政部公开的数据,截至2019年底,全国已有基金会7585家,其中大部分是2004年以来企业家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

2004-2020年,中国慈善榜累计2689位企业家和7084家企业上榜,收录捐赠总金额近2000亿元。

今年5月,第十八届(2021)中国慈善榜上,105位(对)慈善家的捐赠总额超过40亿元;上榜慈善企业1108家,累计捐赠近227亿元。其中43家企业的年度捐赠总额超过1亿元,其中碧桂园超过20亿元,牧原集团超过10亿元。年度捐赠总额在1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的企业共361家,共计捐赠78.2096亿元。

2021年8月18日,腾讯官方宣布,为践行企业发展使命,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继投入500亿元启动“可持续社会价值创新”战略后,腾讯宣布再次增加500亿元资金,启动“共同富裕专项计划”。4个月内,相继投入了1000亿资金。

第三次分配是社会文明程度不断发展的选择,缩小贫富差距的重要方式。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是企业通过与社会互动提升内外部效益的重要举措。



初次分配要讲效率,要让那些有知识、善于创新并努力工作的人得到更多的劳务报酬,首先富裕起来;二次分配要讲公平,政府应当利用税收等手段来帮助弱势群体,建立全面、系统、适度、公平和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三次分配,要讲社会责任,富人们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拿出自己的部分财富,帮助穷人改善生活、教育和医疗的条件。
 
企业家参与第三次分配,能够提升社会信誉,提升社会认知度,强化社会公信力。而中国的消费者和投资者,也越来越倾向于选择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与产品,并愿意为此付出额外溢价,不久前因河南灾情而走红的、产生“野性消费”效应的鸿星尔克,就不是个意外。
 
那么如此看来,第三次分配,到底谁将被“分”?谁将得“配”?
 
五中全会的政策解释是,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文化、习惯等影响下,社会力量自愿通过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行动等方式济困扶弱的行为。
 
所以本质上,第三次分配不仅是富有者的责任与担当,它是社会主体自主自愿参与的财富流动,你既可以是分配者,也可以是被分配者。

而在未来具体的政策落地上,引用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先生早在2016年发表的署名文章:

“重视慈善事业理论研究,培育慈善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慈善氛围。要深入研究慈善捐赠对于缩小贫富差距、强化第三次分配的重要作用。要加大宣传慈善典型,培育慈善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勤劳工作、乐善好施、互助友爱、回报社会的良好风气和捐赠意识。

大力发展战略性慈善行为,使慈善行为与经济目标兼容,提倡义利兼顾,推进志愿者服务工作发展。要大力发展战略性慈善行为,树立积极主动的长期战略性捐赠理念,变外部驱动力捐赠为内部驱动力捐赠,变利他型捐赠为互惠型捐赠,变单一的资金型捐赠为资金、技术、产品和服务四位一体的复合型捐赠。要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构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志愿服务体系。

完善税收激励机制,加强政府财政扶持,调动捐赠人的积极性。税收和慈善密切相关。要制定具体化的配套税收政策,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简化慈善捐赠免税政策程序。要降低企业和个人的非税负担,加快社会保障改革进程,使企业和个人有更多的财力投入到慈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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