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投资者评论Institutional Investor Review:记录最杰出的投资人物与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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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刚刚,房地产,基础设施公募REITs这些“大”行业,再次迎来利好。
证监会官方平台最新发布“就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答记者问”(IIR的读者朋友们可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官方发布),在支持房地产企业股权融资方面,证监会又给出调整优化的5项措施,包括:恢复涉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及配套融资、恢复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资、调整完善房地产企业境外市场上市政策、进一步发挥REITs盘活房企存量资产作用、积极发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用五个方面。2010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新国十条”),明确要求“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此后不久,证监会公告,暂缓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组申请。时隔12年后,境内涉房上市公司,终于重新放开并购重组,并恢复再融资功能。虽然今日的措施也提出将限于盘活存量,与“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但这仍然无疑是今日发布的5项措施中,最重大的调整。此外,针对REITs试点,证监会明确提出希望进一步发挥REITs盘活房企存量资产的作用,要加大力度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的常态化发行,还鼓励优质房地产企业依托符合条件的仓储物流、产业园区等资产,发行基础设施REITs,或作为已上市基础设施REITs的扩募资产(IIR理解:卖给REITs)。此前有发改委力挺,这次有证监会再次明确鼓励,新框架下的基础设施REITs,真的要“火”了。
5项措施的最后一点,证监会还希望发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作用。其指出,“开展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设立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引入机构资金,投资存量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基础设施,促进房地产企业盘活经营性不动产并探索新的发展模式。”针对这点,IIR不得不说,在前四条的作用和影响逐渐获得释放后,这一条作用的发挥空间,真的恐怕会很有限。首先,有不动产投资能力的私募投资机构,已经缩减到一个很小的机构池;其次,从未来对地产业的资金支持量看,机构的意愿上,应该没有哪家不希望发行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但从机构的募资端看,如今,“长钱”寥寥,以险资为代表的能做长期配置的机构投资者,多数会优先选择流动性更好的其它配置类型;此外,即便能考虑配置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如果没有银保监会的相关更新政策配合, 恐怕也很难真正推进。再畅想一步,其它还能募集到专业机构资金、为“促进房地产企业盘活经营性不动产”做贡献的机构,也许是那些出来“创业”,试水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的“地产人”,但他们,依然会面临机构投资者较高门槛和首支基金的多重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