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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枣枣等待的第三年:单身冻卵,今年有希望吗?

DF编辑团队 多元家庭网络 2021-03-16



为何单身男性可存精,单身女性不可冻卵?近日,国家卫健委针对“单身女性不可冻卵”进行了如下答复:应用卵子冷冻技术存在健康隐患;为延迟生育为目的的卵子冷冻技术应用在学术界依然存在较大争议;严防商业化和维护社会公益是辅助生殖技术实施需要严格遵循的伦理原则。
简单来说,官方是从安全和伦理两个角度考虑的。然而,冻卵技术已经在许多国家被广泛应用。时代在变化,科技在进步,思想在更新,中国单身女性的冻卵需求不容忽视。本期我们带来了首例“冻卵案”当事人徐枣枣的口述。
( 2020年10月 “单身”女性生育权长沙分享会 徐枣枣在分享 )


背景介绍

2018年底,时年30岁的徐枣枣前往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咨询冻卵事宜。经检查,医生确认她的卵巢状态健康,符合冻卵所需身体条件。但由于原卫生部于2003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禁止医疗机构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院拒绝向未婚的她提供冻卵服务。为了替自己以及其他有相似困境的未婚女性争取生育权益,2019年9月30日,徐枣枣以“侵犯一般人格权”为由,将医院告上法庭。2019年12月23日,案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当庭未作宣判,并有望近日第二次开庭。


以下是徐枣枣的口述:




01 

唯一的后悔药


我是独生女,在东北的某个省会城市长大。大概是五六年前,我从徐静蕾冻卵的新闻中知道了冻卵技术。我记得她说,冻卵是全世界唯一的后悔药。但那会儿我才二十四、五岁,很享受一个人的生活状态,所以根本没考虑过生孩子的事儿。


当我真正开始有冻卵的想法是在2017年,那个时候我29岁,正处在人生的一个“转折期”。首先是身体的代谢开始变慢,只要不好好坚持健身就容易发胖,上完一天班也经常腰酸背痛。这些身体上的变化,都是我二十四五岁的时候难以想象的;其次就是我当时正处在事业的上升期,但我马上就30岁了,我很担心我的领导因为觉得我过几年就要结婚生孩子,而不再将培养资源投入到我身上。总之那个时候,我觉得身体的压力、事业的压力,还有周围的人给我的压力,都让我觉得我好像必须得立即做出决定:我到底是结婚还是不结婚?我到底是生孩子还是不生孩子?这些都让我非常地烦恼。


我是一个在事业上有野心的人,想在30岁之后继续追逐我的事业,但我也不想在未来后悔自己不生育的决定,于是我想到了“全世界唯一的后悔药”——冷冻卵子。我觉得人的想法总是在不断地发生变化。虽然我现在不想生孩子,但也许几年后我的想法就改变了呢?所以我希望为未来的生活留一个可能性,这个是我冻卵最大的初衷。


但当我真正着手去了解冻卵之后,我发现其实很多人都并不了解国内是否能够冻卵。政策的允许与否、技术的成熟与否就像是坊间传闻,没有人知道真假。而我是那种“不见黄河不死心”的人,所以我决定自己要去试一试。我当时的想法是:我把这条路走一遍,最后做成“旅游攻略”一样的东西提供给其他的单身女性。


2018年的下半年,我开始向好几家医院咨询关于冻卵、人工生殖辅助技术的事宜,但它们大多都要求我拿着结婚证、身份证去现场挂号。我觉得这对我来说挺困扰的,因为我在第一步就被它们刷掉了。没有结婚证,我连医院大门都进不去。


最后,我打给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对方告诉我,他们医院没有必须拿着结婚证才能挂上号的限制,而且医院目前冷冻卵子的技术还挺成熟的,他们曾经给那种患有重大疾病、要做放化疗的病人提供过相关的个人生殖辅助技术支持。听到这些,那我感觉这家医院真的挺好的,就很开心地在这家医院挂了一个专家号。


 


02 

单身女性无法冻卵


大概是在2018年的11月份,我第一次来到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因为这是一家妇产类的专科医院,所以医院里的夫妻非常多。除了孕妇和陪着她们的丈夫,还有一些神色特别焦灼的年轻夫妇。透过他们的焦灼,你其实就能猜到,他们肯定是来咨询人工生殖辅助技术的。


身处其中,我感觉自己挺格格不入的。因为来这儿的只有我一个单身女性,就好像跟其他人都不太一样。想着还要向医生咨询一件不知道会不会被拒绝的事,我内心就非常紧张。


但我还是走进了医院,拿了号在候诊室排队等着。在等候的时候,突然有个人往地上扔了一堆卡片。我捡起来看了看,上面写着“女大学生有偿捐卵”“赴美生子一条龙”“包生男孩”之类的信息;我发现,在候诊室的女厕所的门背后也贴着一大堆这样的小贴纸。我觉得这些内容也算是人工生殖辅助技术中的一部分吧。当然它可能跟现有的法律,还有人们这个公平正义的观念存在着一些冲突的地方。但可以看出来,这种地下的黑产业链一直都是存在的,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大家对这方面技术的强烈需求吧。


来妇产医院看病的人真的超级多。当我终于排进医院的生殖科,我的前面和后面依然挤满了人。面诊室的空间又非常狭小,小到站我前面的那个患者跟医生的对话,我听得一清二楚。因为涉及一些个人隐私,我当时还觉得还挺尴尬的。


轮到我面诊的时候,我对医生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想冻卵。她听我说完之后,就开始问我一些个人的信息,比如你现在多大了、身体状况如何等等。问得还挺细致的,我也就正常地回答了。但当我说到自己未婚的时候,她就开始用一种“你是未婚啊?你没有结婚证啊?那你在这闹什么呢?”的眼光来审视我,并劝告我先考虑结婚生孩子,然后再搞事业。我说不行,我现在只想搞事业,不想生孩子,我就是想冻卵。但医生还是一直劝我先把结婚证给领了,再合法地把孩子生下来。


在整个生殖科就医的过程中,我感觉挺不舒服的,我的诉求也并没有很好被听到或者被正式去对待。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是平等的,当我提出自己的诉求的时候会被看作是一个异类?为什么大家会天然地认为,一个单身女性她没有资格去处理自己的卵子,否则就是想太多、无理取闹?后来我也反思了好久,才想明白为什么我在那个过程中会那么地不舒服,我意识到这可能是一种被歧视了的感觉。


我认为在国内开放(单身女性冻卵)是早晚的事,但我不知道我的卵子能不能等。所以我还是说服了医生帮我做了生理上的检查,以确认我目前卵巢的健康水平是否适合完成取卵的整个过程。等我第二次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复诊的时候,医生告诉我,我卵巢健康水平很好,很适合生育。但是她还是以国家不允许单身女性冻卵的这个政策为由拒绝了我冻卵的要求,并劝我早些结婚生子。




03

把医院告上法庭


因为这个政策的存在,导致我无法通过国内比较正规、安全、可靠的渠道去冻卵,我感觉挺不合理的。所以从医院回来之后,我就去找了律师,想探讨一下这个单身女性冻卵权益如何维护的问题,也想看看自己能不能做点什么事儿。


之所以想到找律师,是因为我之前在参加“多元家庭网络”线下活动的时候,了解到吉林省曾经出台过的一项政策,它允许达到法定婚龄、但决定不再结婚且并无子女的吉林籍女性,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但是,这个政策目前的实践状况并不是很好,有些当地的医疗机构甚至都不知道这一政策的存在,也一直没有合适的当事人来对这项权利进行呼吁。我就感觉这或许是我可以做的一些事情,也算是我给自己一个交代吧,所以我就把医院告上了法庭。


但整个立案的过程并不顺利。我和律师前后大概去了四次法院。期间遇到的法官都说,他们可能没办法接收我们的立案材料,因为“不允许单身女性冻卵”是国家政策,他们没办法改变,并建议我如果想冻卵,就去国外冻卵。但我觉得如果这样做,其实就违背了我现阶段的目标和冻卵的初心。我们明明有需求和市场,医院也有资源和技术,只差法律或政策的改变。我所期待的是,国内单身女性冻卵权益能够被法律所认可,并在现实中能得到真正的落实。


一直到2019年的9月30号,我们的案子才在朝阳区法院正式立案。起诉案由也从“医疗纠纷”换成了现在的“侵害一般人格权”。之所以换案由,是因为此前东城区法院的法官认为,我们和医院之间不存在医疗合同,因此不成立医疗纠纷。所以律师在更换起诉法院的时候,索性就将起诉案由改成了“侵害一般人格权”。人格权是《民法》中的内容,包含生育权及选择生育方式的权利。


11月份开庭的信息刚公布出去的那几天,我收获了特别多网友的支持,也有很多记者来采访我。那也是我头一次发现,这件事情居然有这么多人在关注。在此之前,我只是觉得我做了一件很任性的事;但当我得到那么多网友的支持之后,我突然觉得,我所代表的可能不仅仅是我个人,而是一个由一个个真实的人所组成的群体。我感觉既紧张又责任重大。


 


04 

关键障碍在于政策本身


被我们告上法庭,医院其实也挺委屈的。因为它并不是这个事件最终的责任主体。作为被管辖的主体之一,医院也只能执行上级部门的规定,而不能违抗相关的政策与法规。但我们也没办法,我们想改变政策,但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我们又不能直接对政府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


在11月份的庭审辩论中,对方律师提出的好几个论辩理由,我其实觉得都挺好笑的。首先,对方律师认为,我们国内的生育文化比较保守,单身生育的孩子遭受歧视的可能性非常大;其二,对方律师提到冻卵会推后女性生育的时间,这样就会拉大父母和子女的年龄差,发生“更年期撞上青春期”的情况。他还提到(由此产生的)单亲家庭对抗社会风险的能力普遍偏低。我们律师对此的反驳是,现在离婚率这么高,单亲家庭的数量的趋势就是越来越多,这不应该让单身生育和冻卵来背锅。


对方律师还提到了手术的风险性。首先是麻醉的风险;再就是因为冻卵手术需要做阴道穿刺,国内医院需要考虑未婚单身女性的处女膜在手术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最后就是冻卵技术在国内的实际应用。对方律师说,虽然国内现在能够实现冻卵,但仅限于将卵子取出后到与精子结合前的一个短暂性保存。在整个过程中,冻卵只是作为一种手段,而非最终目的。而且国内还并没有研制出能够将卵子冷冻五年左右的专业器皿。


这些问题其实都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来解决。比如技术上的障碍,那就让专家团队多在这个课题上攻坚一段时间,肯定也是能够解决的;风险方面的担忧,则可以通过提供术前风险告知书来解决;还有应用层面,肯定也是要多尝试才会有结果的。所以对方用这些理由来反驳我的诉求,我觉得都挺不合理的。


我觉得最关键的障碍,还是在于那个政策本身,医院是没有办法违反的。他们作为被管辖的主体,是没有办法违抗上级有关政策的。比如在去年的10月底,武汉有一家医学中心因为单身人士提供冻卵服务,受到了武汉市卫健委的处罚。妇产医院就用这个来说,你看,我们是没有办法来做这个事情的,一旦我们做了,我们这个单位可能就不存在了。




05 

最近进展


最后分享一下这个案件的最新进展吧。因为涉及到一些技术伦理和医疗法律相关的专业内容,又备受很多人的关注,所以去年一审的时候,朝阳区法院的法官们没有对我们的案件进行当庭判决。他们说要对整个案子再做进一步的调查,因此让我们等待第二次的开庭。


但因为疫情,第二次开庭的时间就从2020年2月份一直推迟到了现在。法院最近给的反馈是,他们对目前这个案件比较重视,说是有可能在2020年的11月份之后再次开庭,并且会请级别更高或更有经验的法官来裁决这个案子。我们现在正在为第二次的开庭做各种各样的准备,期待2021年能尽快有开庭的消息,期待案件能有一个好的结果吧,当然过程也很重要,反正就是不能轻易放弃,要再多争取一些。


( 徐枣枣近照 疫情期间开始学画画 )

从地下黑市的小广告,我们可以窥见辅助生殖技术的庞大市场。透过国家卫健委的回应,安全方面的考虑已经有许多途径可以解决,而伦理方面的考虑,已无法与新女性、新家庭的观念兼容了。
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仍未开庭。徐枣枣在等待,我们陪她一起等一个结果!


整理 | Harmon
排版 | 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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