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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未来10年的大事都在这了!前海新总规、都市圈、地铁5期都要来了

6月1日,深圳特区报公布了《关于深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全文(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中对2021年的深圳工作计划做了非常详实、全面的介绍,信息量非常大而且重磅:

2021年,深圳将推动“前海”新一轮总体发展规划、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出台,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出台,编制出台深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完成交通五期规划编制,出台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各个都是关乎深圳未来10年甚至几十年发展的大事......

2021年,将是深圳的规划大年!





2021年,深圳将做这些大事


1、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出台

报告提出,加快出台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建设实施方案、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和条例,实施光明科学城总体发展规划。

2、“前海”新一轮总体发展规划,积极推动出台

报告提出,积极推动“前海”新一轮总体发展规划出台。

高起点打造前海深港国际服务城和国际金融城,力争前海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小镇、深港商贸物流小镇、专业服务业小镇、未来产业小镇、产学研创新小镇、文创小镇等“六镇双港”建设启用。

而新的前海总规会有哪些实质变化呢?值得期待。

3、“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推动出台

报告中提出,推动出台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开展深圳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科创产业协同发展、生态环境共保共治等领域专项规划研究,加快建立“1+1+N”都市圈规划政策体系。

并且,探索建立跨区域产业转移、园区合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对推进城际线路、地铁延线,无疑将起到很大的作用。

在这里报告特别提到“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共建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对于几个城市的市民来说,是很大的利好消息。

4、深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出台

报告提出,编制出台深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深入实施“东进、西协、南联、北拓、中优”发展战略,推动全市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还提出了深圳重点片区规划:全面加快香蜜湖新金融中心、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环中心公园活力圈、北站国际商务区、大运深港国际科教城、坪山高新区、九龙山数字城、“互联网+”未来科技城等。

5、交通五期规划编制完成

报告提出,完成交通五期规划编制。

还有,开工建设深惠、深大、穗莞深前海至皇岗口岸段、深惠城际大鹏支线等城际铁路,推动赣深高铁建成通车,加快建设东部高铁新城、空港新城、西丽高铁枢纽等重大交通节点。

6、安居型商品房、人才房、公租房管理办法及细则出台

报告提出,改造筹集租赁住房10万套以上。出台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建设筹集公共住房8万套。

持续开展大规模住房建设行动,供应居住用地不低于3.6平方公里、新开工住房1500万平方米以上。

7、从3岁以下照护,到幼儿园、小初、高中、大学,大力发展

新增幼儿园学位2.5万个,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占比保持在85%以上。

完成60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改扩建工程,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8.8万个。

力争开工建设深汕特别合作区高中园,投入使用省实验学校、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等9所高中,新增普通公办高中学位1.65万个。

开工建设深圳音乐学院,加快筹建深圳师范大学,推动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北京大学深圳国际校区获批设立,力争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纳入国家“双一流”大学建设行列。

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鼓励幼儿园(幼儿中心)开设托班,建成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30家、托幼一体化幼儿园30家,新增托位数2400个。



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一)预期性指标
——GDP增长6.5%左右。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5%以上。
——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8%以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
——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2%左右。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左右。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3%左右。

(二)约束性指标
——新增就业人数17万人。
——万元GDP水耗下降3.5%。
——节能减排指标以国家和广东省下达为准。

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

(一)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提高公共卫生应急能力

(1)坚持外严防输入、内严防反弹,落实“海陆空运输、口岸检疫、目的地送达、社区防控”四个环节闭环管理,加强与港澳信息通报、健康联检、健康证明互认等联防联控机制,因应形势出台更多科学精准举措保障两地人员、货物的正常流动。

(2)加强对进口冷冻冷链食品监管排查,实现全流程闭环监管可追溯,常态化开展农贸市场、肉类水产冷冻库等重点经营场所疫情风险排查行动。

(3)加快实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国家传染病区域医疗中心、传染病后备医院建设,完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提质改造,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

(4)着力增强公共卫生科技支撑能力,构建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体系,新增1-2个三级防护标准的生物安全实验室,组织新发突发传染病检测试剂、药品、疫苗等重点项目攻关,形成一批公共卫生新技术、新产品。

(5)强化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出台深圳市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规划,加快建设“菜篮子”小镇和蔬菜7天储备冷库,高水平规划建设公共卫生战略物资生产储备基地。

(二)以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为重点,全面夯实新一轮创新驱动发展基础

1.推动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全面提速提效。

(1)高水平规划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加快出台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建设实施方案、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和条例,实施光明科学城总体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的框架体系。

(2)构建高效率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运营体制机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设立统一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机构,建立长效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

(3)加快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启动中能同步辐射光源、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的部分试验线站预研和加速器建设,加快材料基因组、脑解析与脑模拟、合成生物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超级计算中心二期机房建设和设备采购。

(4)加快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开发建设,推动国际生物医药基地二期等15万平方米新整备科研空间投入使用,推动科研人员和物资便利流动、互联网安全开放等先行先试政策落地实施,支持深港澳创新主体联合攻关。

2.加快搭建一流基础研究机构体系。

(1)制定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行动计划,健全基础研究长期稳定投入机制,基础研究支出占研发支出比重达2.7%左右,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6.5%。

(2)加快建设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加快推动鹏城实验室“核心+基地+网络”建设,建立多地布局协同运行体系,建成鹏城云脑Π,推动建设鹏城云脑Ш,力争在网络信息等领域产出一批原创性重大成果。

(3)加快推进深圳湾实验室、量子信息科学实验室建设,完成深圳湾实验室永久场地选址,完成量子信息科学实验室设备仪器购置。

3.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行动。

(1)积极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有效路径,集中组织科研机构、龙头企业和本地优势资源,积极参与量子信息、空天科技、脑科学、细胞和基因等领域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重大专项。

(2)系统梳理全市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需求,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新材料、基础软件等领域,实施50个以上技术攻关项目。

(3)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组织管理水平,对已实施项目开展“里程碑式”考核,强化全流程回溯管理,动态管理跟进,加快技术攻关进程。

4.更好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

(1)出台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推进自主创新成套装备、重点基础产品和工艺大规模应用,实现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采购200亿元以上。

(2)鼓励和支持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前沿产品创制、概念产品试制、新产品小批量生产等科技成果产业化需求,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共享产线等新型科技服务平台。

(3)出台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举措,用好100亿元规模的天使母基金,通过参股子基金或直接投资,助力优质天使项目,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4)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增量提质行动,支持企业建设各类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平台,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500家以上,新增PCT专利申请量1.8万件,每万人口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66.5件。

5.加大面向全球引育创新人才的力度。

(1)深入实施“鹏城孔雀计划”“鹏城英才计划”,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靶向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新增海内外高精尖缺人才1000人。

(2)启动深圳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探索实行追踪个人的中长期资助模式。

(3)提升国际一流人才服务保障能力,深化国际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更加便利的境外人才引进和出入境管理,探索实施技术移民政策。

(4)促进科技开放合作,推动成立世界创新城市合作组织,举办首届全球创新城市峰会,加快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全新机制的创新创业学院建设。

(三)加强产业基础能力建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核心竞争力

1.实施产业链补短板、锻长板工程。

(1)深入实施重点产业“链长制”,出台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产业链专项扶持计划,全力提升产业链链主企业和核心配套企业的服务力度。

(2)加快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工业基础软件等产业基础能力提升,力争在未来通信高端器件、工业互联网领域获批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3)出台“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支持相关政策,激励企业在产业优势领域精耕细作,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0家以上、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6家以上。

(4)强化重大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实施投资推广项目引荐人奖励,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的项目。

(5)加强质量、标准、计量、检测等能力建设,加快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争取在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形成一批新标准。

(6)开展优质产业空间供给行动,制定工业用房租金指导价格,政府和国企投资新开工建设制造业产业空间1000万平方米,建成300万平方米以上。

2.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全产业链。

(1)引导优质资源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若干新兴产业发展成为支柱产业,力争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1000亿元左右。

(2)制定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定制式、靶向性政策包,支持本市高校优先将微电子学科纳入高水平学科建设。

(3)高水平规划建设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区和园区,集中力量支持一批晶圆制造、封装测试、芯片设计企业做大做强。

(4)实施生物医药产业倍增工程,加快制定出台细胞与基因治疗的地方性法规,加大对一类新药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产品研发和通过国际权威认证的生物医药项目支持力度,加速推动南山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引领区、福田深港生物医药创新政策探索区、龙华生物医药科技创新平台支撑区、光明生物医学工程创新示范区、龙岗宝龙生物药创新发展先导区、大鹏坝光国际生物谷精准医疗先锋区、坪山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等协同发展。

(5)充分发挥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的作用,吸引全球知名企业和机构集聚,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增加值增长18%以上。

3.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

(1)在量子科技、区块链、未来网络、类脑智能、基因技术、深海空天开发技术、氢能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项目。

(2)实施产业跨界融合示范工作,发展未来技术应用场景,加速形成若干未来产业,打造未来产业策源地。

4.加快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1)全面落实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

(2)实施开源智能操作系统、类脑计算、卫星数据等数字经济重大工程,力争国家卫星数据融合应用产业基地落地。

(3)实施“5G+8K+AI+云”新引擎战略,加快建设中国鲲鹏、昇腾产业源头创新中心。推进未来城市场景应用和融合,在政务、医疗、物流、能源等领域开展试点示范,智能网联交通测试示范平台开放、半开放测试区投入使用。

(4)实施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出台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新增2万家中小企业上云,打造一批“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标杆园区。

(5)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积极发展在线课堂、互联网医院、数字图书馆等,扩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范围。

(6)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交易流通,优先向社会开放企业登记、监管、卫生、交通、气象等高价值数据集,鼓励第三方深化对公共数据的挖掘利用。以集约节约方式加快建设一批大型先进枢纽数据中心,积极做好深圳数据交易所筹建前期工作。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29.8%。

5.强化现代金融服务创新能力。

(1)实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计划,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金融产品,继续落实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新增企业贷款5000亿元以上,新增普惠小微贷款1500亿元以上。优化直接融资环境,新增企业发债1000亿元以上。

(2)实施“科技金融融合”计划,建立覆盖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并购投资在内的完整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提高创业投资金额占全社会融资比重。

(3)稳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支持设立外资控股的证券、基金、期货、保险公司,支持境外银行设立分行和支行,加快推动大湾区债券平台落地建设。

(4)实施金融科技专项支持政策,稳步推进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前瞻布局下一代重要金融基础设施。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保持在14.5%左右。

6.推进现代服务业高端化、上水平。

(1)打造国际会展之都,引进若干国家级、国际性、综合性知名展会,持续增强高交会、海博会等影响力,积极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展会平台,开展“云上文博会”“云端设计周”等新型展会品牌活动。

(2)做优做强科技服务,培育壮大众包、众扶等研发服务新业态,培育发展一批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

(3)加强深港澳现代服务业合作交流力度,推动设计、法律、会计、人力资源等行业高端化发展,建成一批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保持在75%左右。

(四)大力推进国内市场需求升级扩容,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深圳样本”

1.实施消费提振提速行动。

(1)出台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创造消费新需求的工作方案,积极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加快推动形成强大内需市场。

(2)推动传统大宗商品提档升级,优化小汽车指标调控政策,完善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配套政策,新增新能源汽车销售额100亿元,积极培育旅居车、共享汽车租赁等特色汽车消费市场。广泛开展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支持扩大智能终端消费。

(3)培育壮大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引进建设一批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加快未来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体验消费、定制消费、首店经济等商业新模式。

(4)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打造若干百亿级直播基地,鼓励建设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新增网络零售额500亿元左右。

(5)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推动教育培训、医疗健康、旅游体育、健康养老、托幼家政等消费提质扩容,在放开社会办教育、医疗机构等方面打造一批示范旗舰项目。

(6)实施现代化高品质核心商圈创建行动,推动重点商圈离境退税商店全覆盖,高标准建设福田中心商圈、罗湖人民南商圈、南山后海超级商圈,升级改造华强北电子第一街、完成东门高品位步行街环境改造,加快建设海上世界、欢乐海岸、大梅沙、宝安中心区等“1+N”夜间经济示范街。

2.积极拓展投资空间。

(1)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领作用,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公共服务、民生保障、公共卫生、应急安全、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短板,完成市区两级政府投资1700亿元左右、基础设施投资2300亿元。

(2)创新重大项目和重点区域服务新举措新机制,推进项目协调智慧化转型,完成重大项目投资2100亿元、重点片区开发建设投资3000亿元。

(3)加快推进5G、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新基建投资1000亿元左右。

(4)稳步扩大工业投资规模,激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将软件、智能化集成、研发外包服务等投入纳入支持范围。加快建设深圳电网重点工程、亚太高通量宽带卫星通信系统等项目,推动工业投资增长11%左右。

(5)持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企业债,发行储备一批公募REITs项目,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3.推动内外贸协同发展。

(1)出台新一轮外贸扶持政策,引导企业深耕传统出口市场,加快开拓新兴市场,扩大优质消费品、先进技术、重要设备进口。

(2)围绕重要资源、重要产品打造世界级市场平台,建设国际化关键电子元器件交易平台。

(3)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保税+新零售等业态,拓展海外仓建设,落地实施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保税燃油加注等新模式新业务,新增外贸新业态进出口额200亿美元。

(4)加快综合保税区建设,前海综合保税区实现封关运作,坪山综合保税区通过封关验收,设立并开工建设空港综合保税区,加快建设盐田综合保税区二期。

(5)激励外贸企业研发适销对路内销产品,设立“同线同质同标”工程引导专项资金,搭建订单直采、转内销促销活动等平台,新增工业产品内销产值2000亿元左右。

(6)出台实施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技术贸易,新增服务贸易进出口额200亿美元。

(7)建设高水平双向投资枢纽,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机遇,深入研究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全面优化外商投资服务,办好2021年全球招商大会,推动2020年招商大会重大招商项目落地2000亿元左右,全年合同利用外资200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00亿美元左右。

4.以强大物流枢纽支撑商品服务顺畅流动。

(1)建设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加快机场三跑道、T4航站楼建设,建成使用机场卫星厅,扩充机场国际货运航线,大力发展全货机航运业务,实现货邮吞吐量达150万吨。

(2)打造全球贸易枢纽港,推进以深圳港为核心的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项目,拓展深圳港口面向“欧美-东南亚”“一带一路”等地区的国际中转业务,开工建设深圳港盐田港区东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工程。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800万标箱。

(3)常态化运营中欧班列“湾区号”,开通进口中欧班列,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中亚-东欧-西欧国际陆上物流新通道。

(4)提升现代化城市物流配送水平和效率,加快建设大容量、立体式、智能化高标仓及综合性冷链物流分拨基地,加强面向城市消费的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和冷链配送、智慧配送设施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流通企业。全年物流业增加值达3000亿元。

(五)以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为牵引,纵深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1.深入实施综合改革试点。

(1)推动40项首批授权事项取得重要进展,启动研究第二批综合改革试点授权事项清单。

(2)完善综合改革试点推进机制,加快完善综合改革试点滚动实施机制、风险防控机制、上级权限下放承接机制、协同发展机制,按照一个改革事项对应一个方案、一套操作规范、一个应用场景、一套评估体系的要求,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式实施、节点式推进。

(3)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配合综合改革试点梳理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清单并力争获批实施,加强前期预研,出台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等特区法规。

2.大力推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1)出台深圳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清单,推出新一轮营商环境改革事项清单,加快破解营商环境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

(2)加快推进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出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方案,制定强化竞争中性实施意见,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加快垄断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出台深圳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深化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

(3)坚持以法治引领营商环境改革,深入落实深圳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社会信用条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法规,开展破产制度改革试点,试行破产预重整制度。

(4)对标国际规则和标准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简化港澳企业商事登记,完善国际法律服务和协作机制,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营商规则制度体系。

3.试行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

(1)推动出台深圳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进一步放宽科技创新、金融投资、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教育文化等领域市场准入和前沿技术领域的外商投资准入限制。

(2)开展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试点,研究明确市场壁垒的形态特征、判定标准和破除方法。

(3)推动涉企经营许可全领域实行告知承诺制,广泛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

4.深化科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推进科研项目立项和组织方式改革,出台科技悬赏项目管理办法,实行“揭榜挂帅”“赛马式资助”“里程碑式考核”等制度。

(2)创新科技投入方式,完善非竞争性拨款、竞争性拨款“双轨制”模式。

(3)开展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争取创建国家先进技术应用推广中心,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力争挂牌成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

5.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1)出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工作规则,推进二三产业土地混合利用。

(2)加强地下空间利用与管理,出台地下空间管理办法,推进地上、地下三维立体空间统筹规划与利用。

(3)开展用地用林用海综合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将农转用、用林、土地供应方案、用海四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同步开展多调合一、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等改革工作。

(六)锐意开拓全面扩大开放,切实增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功能

1.以更大力度推进前海开发开放。

(1)积极推动全面深化前海改革开放方案、新一轮总体发展规划出台。

(2)高起点打造前海深港国际服务城和国际金融城,力争前海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小镇、深港商贸物流小镇、专业服务业小镇、未来产业小镇、产学研创新小镇、文创小镇等“六镇双港”建设启用,打造港人港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首选地、第一站。

(3)全面推进国际化城市新中心建设,开工建设前海深港广场和前海石公园,加快推动国深博物馆、前海地标建设。

2.加强深港澳更紧密务实合作。

(1)建立深港澳合作专班运行机制,深入实施“湾区通”工程,探索更多“一事三地”“一策三地”“一规三地”创新举措。

(2)深化深港金融互联互通,争取港澳保险大湾区服务中心落户,推动建立深港第二上市机制,探索举办深港金融论坛,持续推进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

(3)推动深港跨境直升机服务发展,争取在深圳湾口岸实施直升机通航“一地两检”。

(4)加快推进深港口岸经济带顶层规划研究,编制深港口岸经济带实施方案,加快推动皇岗口岸、沙头角口岸重建和罗湖口岸改造提升。

(5)促进深港澳人才集聚,推进深港共同制定联合“政策包”吸引人才。出台推进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实施方案,加快实施一批便利港澳同胞在深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高标准建设一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争取在前海试点港人港企享受“市民待遇”。

(6)加强与澳门在特色金融、文化创意、中医药等领域合作交流。

3.高起点打造深圳都市圈。

(1)推动出台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开展深圳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科创产业协同发展、生态环境共保共治等领域专项规划研究,加快建立“1+1+N”都市圈规划政策体系。

(2)探索建立跨区域产业转移、园区合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

(3)推动用地政策创新,探索建立都市圈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

(4)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共建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

(5)谋划深圳都市圈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都市圈重大项目库,推进实施一批一体化标志性重点项目。

4.深度融入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

(1)携手广州“双城联动、比翼双飞”,落实广深两市首批重点项目(事项)清单,加快广州-深圳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强化深圳都市圈与广州都市圈对接合作。

(2)深化“双核+双副中心”动力机制,推动深圳汕头深度协作框架协议事项加快落地,促进两市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3)加强与潮州协作,研究推进科技产业、文化旅游、智慧城市、能源环保等领域合作。

(4)加快推进深中通道建设,促进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

(5)全面加强与韶关、梅州、清远、云浮等城市在生态型产业方面的合作。

(6)继续做好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及河源、汕尾对口帮扶,加强产业协作、劳务协作和消费帮扶,建成深汕中心医院、深河人民医院,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5.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1)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力争开工建设海洋大学,编制完成国际海洋开发银行设立方案,加快制定国家深海科考中心组建方案,高水平办好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高起点规划建设海洋新城、海洋博物馆。

(2)深入推进第三方市场合作,重点培育东南亚、南亚、中东、非洲等目标市场,支持企业积极参与中巴经济走廊、中缅经济走廊建设。

(3)织密国际友城网络,推动务实合作交流,恢复和拓展国际航线5条。

(4)推动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等在深圳运营发展。

(七)提高城市建设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

1.推动城市均衡协调发展。

(1)编制出台深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深入实施“东进、西协、南联、北拓、中优”发展战略,推动全市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2)全面加快香蜜湖新金融中心、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环中心公园活力圈、北站国际商务区、大运深港国际科教城、坪山高新区、九龙山数字城、“互联网+”未来科技城等重点片区规划建设,加快培育城市新增长极。

(3)实施国土空间提质增效计划,拆除消化违法建筑5000万平方米以上,整备土地10平方公里,城市更新供地2.5平方公里,保留提升高品质产业空间20平方公里,转型升级村社工业区3平方公里。

(4)加快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推动出台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条例、支持深汕特别合作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开工建设深汕第二高速,建成投入使用小漠国际物流港一期工程,加快建设广汕铁路、深汕高铁,谋划推动深汕城际、深汕第三高速、深汕通用机场等项目。

2.建设现代化城市交通基础设施。

(1)高标准规划建设对外铁路通道,开工建设深惠、深大、穗莞深前海至皇岗口岸段、深惠城际大鹏支线等城际铁路,推动赣深高铁建成通车,加快建设东部高铁新城、空港新城、西丽高铁枢纽等重大交通节点。

(2)持续优化高快速路网结构,开工建设深惠高速扩容改造、五和大道南坪快速连接线等项目,加快机荷-惠盐高速复合改造、皇岗路快速化改造、春风隧道、沿江高速下沉、妈湾跨海通道等项目建设,完成坪盐通道主体工程建设。

(3)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全面推进5号线西延、8号线二期、轨道交通四期及四期调整线路建设,完成轨道交通五期规划编制。

3.打造国际新型智慧城市标杆。

(1)高水平建设鹏城智能体,打造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先进城市智能中枢。

(2)加快大数据中心建设,完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升级改造,加快推进大数据平台一期、第二数据中心、深汕合作区异地备份中心等项目建设。完成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初步设计,打造全国一体化国家大数据中心华南区域服务核心节点。

(3)加大政务信息化建设统筹力度,建设全市统一的数据中枢和应用中枢,支撑各部门构建业务应用,避免单独建设、重复建设。

(4)深化公共服务“一屏智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应进必进”。推广“秒报秒批一体化”服务,新增服务事项100个。探索建立全市统一“市民码”服务体系,推动全市统一身份认证和多码融合、一码通用。

(5)深化智慧城市合作,加快深圳-新加坡智慧城市合作示范区建设,推动在数字互联互通、人才交流培养、技术合作等领域全面合作。

(八)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让市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1.加快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实施基础教育学位攻坚计划和原特区外义务教育学校质量提升计划,力争创建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行动方案获批。

(2)新增幼儿园学位2.5万个,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占比保持在85%以上。

(3)完成60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改扩建工程,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8.8万个。

(4)力争开工建设深汕特别合作区高中园,投入使用省实验学校、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等9所高中,新增普通公办高中学位1.65万个。

(5)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开工建设深圳音乐学院,加快筹建深圳师范大学,推动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北京大学深圳国际校区获批设立,力争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纳入国家“双一流”大学建设行列。

(6)加快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加快建设深汕职业教育园,与香港职业训练局共建粤港澳大湾区职教培训中心,实施一批面向粤港澳大湾区中小微企业培训项目。

2.实施“健康深圳”建设行动。

(1)加快高水平医院建设,投入使用市妇幼保健院福强院区住院大楼、市口腔医院住院大楼,开工建设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二期,加快深圳医学科学院、市人民医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院、市新华医院、市第二儿童医院、质子肿瘤治疗中心、大鹏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等新改扩建项目,新增三甲医院2家,新增执业医师2000名,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20个以上。

(2)加快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成10个以上全国名中医工作室。

(3)实施社区健康服务扩容提质计划,新建社康机构35家以上。

(4)实施区域综合医改,加快构建以促进健康为导向的创新型医保制度,所有公立医院纳入DRG综合管理平台。逐步提升医疗卫生水平,人均预期寿命增至83.6岁。

3.提升就业质量与社会保障能力。

(1)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贯彻落实省3.0版“促进就业九条”政策,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加大灵活就业政策倾斜和服务供给,大力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品牌工程,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2)加快构建高水平“1336”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银发经济”,落实落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成“家庭护老者”培训1万人次、家庭适老化改造500户,新增街道长者服务中心10家以上。

(3)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鼓励幼儿园(幼儿中心)开设托班,建成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30家、托幼一体化幼儿园30家,新增托位数2400个。

(4)健全综合性救助体系,推动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率先落地,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干预试点。

4.持续改善市民居住条件。

(1)出台实施促进长租住房健康发展、既有商业和办公用房改造为租赁住房试点等系列政策,规范有序推进城中村租赁房屋规模化改造,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改造筹集租赁住房10万套以上。

(2)出台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建设筹集公共住房8万套。

(3)持续开展大规模住房建设行动,创新住房空间规划和土地供应保障,供应居住用地不低于3.6平方公里、新开工住房1500万平方米以上。

(4)大力推进宜居社区建设,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持续加强城中村管理,全面推动“物管进村”,让人居环境更加整洁有序、安全舒适。

(九)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宜居城市

1.强化生态治理与保护。

(1)深化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开展重要生态空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2)深化生态文明改革,实施“三线一单-环评-排污许可”多评合一改革,构建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生态文明评价考核体系,探索GEP核算成果运用。

(3)完善生态环境“零容忍”监管执法体系,全面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出台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开展产品环保强制性地方标准试点。

2.持续开展污染防治行动。

(1)推动治水从“治污”迈向“提质”,完善雨污分流管网系统,再生水利用率73%以上,强化面源污染、黑臭水体管控,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持续提升河流水质,确保国考、省考断面达到或好于Ш类水体占地表水比例达60%。高质量推进千里碧道建设,新建碧道210公里以上。

(2)打造清新空气城市,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统筹臭氧和PM2.5污染协同控制,完成150家以上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整治销号,远洋船舶岸电使用率达6%,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4%以上,PM2.5年均浓度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3)完成“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国家验收,推动医疗废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理全过程管控,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3.切实做好碳减排工作。

(1)出台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城市碳达峰实施路径,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推进一批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开工建设光明燃机电源基地、宝昌电厂二期等清洁低碳的能源基础设施。

(2)高标准推进深圳国际低碳城开发建设,持续完善低碳城规划体系,高水平举办2021年深圳国际低碳城论坛,推动与生态环境部共建深圳国家气候投融资促进中心。

(3)出台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集聚发展,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市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平台。

(4)实施“绿色建造”行动,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700万平方米以上。

4.营造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

(1)深入实施“山海连城计划”,打造“万里鹏城”绿道品牌,新建改造绿道40公里,新建郊野径40公里,加快梧桐生态小镇配套工程等项目建设,形成可达亲民的绿色开敞空间。

(2)持续推进“千园之城”建设,出台打造世界著名花城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新建改造龙岗雪象、光明百花园、大鹏禾塘湿地等公园20个,构建3个以上联接紧密的公园群,新增立体绿化25万平方米,办好大湾区深圳花展等特色活动,让“公园里的深圳”更美丽、更和谐。

(3)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提高城市道路保洁标准和机扫比例,升级改造公厕300座。全面提升垃圾分类收运水平,完成平湖二期垃圾焚烧厂和下坪、郁南环境园提升改造,加快建设光明、龙华、坪山新三大能源生态园,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

(十)大力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城市文化综合实力

1.促进城市文明程度新提升。

(1)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播工程,举办200场次“百课下基层”活动,力争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发布“深圳故事:文化创造力之舟”研究成果。

(2)高质量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出台城市文明建设规划和城市文明程度指标体系,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广体系,打造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3)持续开展市民文明素养提升行动,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升级打造“志愿者之城”“关爱之城”,新增注册志愿者人数25万人,加快建设“诚信深圳”。

(4)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举办“祝福孩子”主题文艺汇演、“快乐成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主题夏令营等活动,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2.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更优质。

(1)加快推进深圳歌剧院、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等项目建设,力争“新时代十大文化设施”全部开工建设。

(2)加快改造提升“十大特色文化街区”,争取首批特色文化街区授牌。

(3)加快实施“一区一书城、一街道一书吧”规划,开工建设深圳书城湾区城,新建书吧20家。

(4)加快城市社区运动场地设施试点城市建设,新建改造150个以上社区运动场地设施。

(5)打造精品“城市文化菜单”,办好一带一路国际音乐季、国际钢琴协奏曲比赛、交响乐团音乐季、深圳大剧院艺术节、中国设计大展等品牌活动,精心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宣传文化活动。

(6)深化国有传媒集团新一轮改革和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新时代文艺发展工程,创作推出《英雄颂》等一批重大文艺精品。

3.支持文化产业做大做强。

(1)大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创意文化产业,探索设立文化企业孵化器,组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引进国际设计联合会、伦敦设计节、德国iF奖等世界高端创意设计资源,开工建设创新创意设计学院。

(2)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开工建设新大旅游、融创华发冰雪文旅城等重大旅游项目,推动金沙湾国际乐园开园运营、华侨城集团在深旅游项目品质提升。

(3)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游艇旅游自由港,推动粤港澳国际游艇旅游自由港建设的建议方案获批实施,争取游艇“自由行”创新政策率先落地,启动南澳码头(口岸)主体工程建设。

(4)积极开展国家体育消费城市试点,加快发展海上运动、电竞等新兴体育运动项目,办好WTA年终总决赛、中国杯帆船赛、深圳马拉松等重要体育赛事,吸引更多职业体育俱乐部落户。推动体育产业增加值增长15%。

(5)高水平办好第十七届文博会,探索建设适用国际通用规则的艺术品拍卖交易中心,支持民间博物馆发展。实现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增长7%。

(十一)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

加强城市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

(1)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实施深圳先行示范区安全发展行动方案和城市安全发展指标体系,积极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2)实施“科技强安”战略,建设城市生命线和地下空间监测预警网络,强化城市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

(3)建设若干支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城市快速搜救力量、社会应急力量等各类队伍,提升重特大、综合性突发事件协同应对水平。

2.强化经济安全保障。

(1)提高对产业链供应链动态监测和实时预警能力,加快推动重要产业、基础设施、战略资源、重大科技等关键领域安全可控。

(2)牢牢守住金融安全底线,实施居民金融素养提升工程,推动金融科技沙盒监管试点,加强P2P、小额贷款等新型金融领域的监管和风险预警,健全金融风险预警防控长效机制。

(3)全力服务国家种子安全、粮食安全,加强生物育种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加快军民融合区域配送中心等项目建设,力争粮食储备能力提升至215天。

(4)强化能源安全保障,发挥深圳天然气交易中心平台功能,谋划建设国际原油交易中心,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建设世界一流智能电网,城市燃气储备能力达20天。

(5)提升供水保障能力,持续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及深圳境内配套工程,加快建设深汕合作区一引三蓄供水网络,力争总供水规模增至730万吨/天。推进自来水直饮工程,完成600个小区优质饮用水管网改造。

3.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1)制定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推行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责任制,全年每万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05人以内。

(2)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持续实施食品安全战略,高水平举办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加快国际食品谷落地建设,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14.8万批次,力争建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3)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决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新型网络犯罪,力争万人八类刑事案件立案数在1.5起以内。

来源:深圳特区报、咚咚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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