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市长,“父母官”还是“物业经理”?
美国田纳西州afayette市政府
美国的行政区域划分与设置绝对具有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截然不同的特色,他的行政区域分为联邦、州及州政府的派出机构县(亦称为郡)等三级,除只有“理事会而无县长”的一级行政机构县与州存在着隶属关系外,联邦与州与县按联邦法律规定均不存在任何的隶属、上下级、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联邦政府只根据法律规定向各州转移支付各类经费),所有的州均制定有自己的法律(当然州法律不得违背联邦《宪法》的任何规定),并设有自己的政府、议会、法院、财政及警务部门(义务阶段的教育也不归州县政府领导,由拥有相当权力的“学区”委员会及学监管理);而成千上万大大小小的“市”与联邦政府、州政府及县就更不存在什么隶属关系了。美国人是如此表述这种治理结构的:州与县是自上而下成立的“行政管理机构”,而城市则是人民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下而上形成的自治型“营运机构”,非常类似现代的“物业管理公司”,作为行政机构的联邦、州及县政府当然就无权领导他们。
美国虽有很多世界闻名遐迩的大城市,如纽约、芝加哥、洛杉矶、旧金山、华盛顿、费城及迈阿密等,但实际与美国人生活有直接关系的却是环绕大城市周边的大量人口数千到数十万的中小型城市及镇,其中有很多比我国大型乡镇的规模还要小很多,很多小城镇甚至只相当于我国大城市中的一个超大型居民小区。也许是语言翻译的原因,这些大大小小的镇都被翻译成了“市”,工作职能完全相当于物业公司总经理的行政首长被称为“市长”。
我的老友家住在美国中东部一个五万多人口的小城里,市长是位颇富有也很忙碌的石油机械商人,他自愿报名申请并通过激烈的竞选担任了一市之长。他的市政府设在一座极普通的五层写字楼的第三层,包括接待室只有3间办公室,其余各层的房间则是该市完全以商业模式操作的各种公司,如供电、煤气、自来水、通讯、交通、市政建设维护、污水处理及环保等,还有部分工商企业的办公室。警察、税务、法庭、民政及邮政等部门倒有自己的办公处,但规模基本都十分狭小,甚至有点寒碜(美国比较豪华的市政府有科罗拉多州的丹佛市及加州的旧金山市)。
因为银行、商业、媒体、工矿企业、农业与土地基本为私有性质,政府没有法律资格更没有财力直接参与或从事任何形式的赢利性质经济活动;加之义务教育又归由地方学监组成的“学区教育委员会”直接全权管理,因此市政府下面均不会设置管理经济、金融、商贸、文化、土地资源、住房建设、教育、农村开发和工矿企业的机构部门(州政府也同样如此);市长和市政府也绝不存在什么GDP之类的政绩指标。辖区内的秩序、安全、图书馆、公园及体育场等公共事业机构也都是市政府法定的管理内容。
该市政府由市长和他的三个部下组成,一个助理兼秘书,一个接待员兼办事员,还有一个办事员兼打字员。没有副市长、秘书长、办公室(厅)主任、处科股室领导,甚至没有司机,每个人都自己驾车,市政府建筑的规格和气派比我国城市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甚至村民委员会还要逊色许多。
市长及市政府必须严格按市民会议(相当于我国小区中的业主委员会,大中型城市则设有专职的市议会)作出的决议办事,遇有重大事项、需花大钱的事项或特殊事项,市长就会立即召开市民会议讨论研究再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市长及市政府雇员的薪酬与办公费用也由市民会议确定(也许还不及他本人企业收入的零头,当年纽约市那位亿万富翁市长只象征性地领取一美元工资,还自愿放弃政府按规定配给的公务车和官邸)。市长和他的几位手下永远忙忙碌碌,但好像永远没有怨气,永远不会发脾气。老友回答我市民能不能见到市长的问题时说:需要见市长是很容易的事,只要电话提前预约即可。
上世纪后期通讯不及如今发达时,老友所在的小城为了增加5名警察需召开市民会议讨论研究,可怜的市政府工作人员加上警察(也有义工)还得挨家挨户登门,将市民会议通知送达市民本人或塞入其住宅门内。
基于美国地方高度自治的宪法原则,美国的市长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他除了市议会或市民会议外,完全不存在什么上级领导。市长和州长一样均由市和州各自的议会在选民选举出的人选中任命,因此市长和州长,州长和总统也都没有任何的上下级隶属关系,罢免撤换或弹劾市长还得由当地的议会来办。
市政府包括州政府处理本地社会的公共事务,完全不需对中央(联邦)政府的任何相关部委办局负责(偌大的联邦政府麾下也只有15个内阁部及若干总统直属机构),仅需对相关的联邦法律法规、对本地的议会和选民负责即可;而本地议会的一切活动则严格受制于早已根据联邦法律原则制定的地方法律法规。市民永远是美国市长必须关心必须讨好的真正“上级领导”;倘若有市长允许他人公开尊称其为“父母官”,此行为在美国则无异于一种明显的“自杀行为”。
美国大大小小城市政府的收入来源主要取之于本地的营业及财产性税收(如营业税及房地产税,所得税属于联邦税种),仅公立教育开支和跨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出有联邦政府转移支付的部分经费(在跨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地方政府只是享有10%股权的管理性小股东,项目投入运营后也可以从联邦政府得到一些维护管理的合理费用);市政府希望调整增加税率的议案则需提前报送市议会(或市民会议)经认真审查讨论表决后批准实施,因此地方政府若不精打细算量入为出则会入不敷出,出现财政赤字的后果轻则逼迫市长下台政府改选,重则导致城镇甚至州一级政府的破产(前电影明星施瓦辛格担任州长的加利福尼亚州数年前就因滥搞福利而不幸走到了州政府“破产”的边缘),绝不可能有什么上级政府或机构会出面为他们兜底偿还债务的。
看看,美国人的市长就是这样兢兢业业为市民服务的,美国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就是如此的界限分明,锱铢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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