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各自为阵的美国教育
加州州立大学欧文分校
美国虽系当今世界上的超级大国之魁,却又是一个有史以来在各方面都特别斤斤计较的“重契约、重制度、重合作”国家,因此美国在教育方面也是如此的各自为政,其国民教育的投入主要依靠各州和地方政府,财力极为有限的联邦政府在教育上的投入仅为全国教育总投资的8%,州政府占42%,地方政府则负责余下的50%。
美国的教育管理安排在全球也具有相当的独特性,它在全国3042个县(亦称郡,是州下属的最高行政区划,作为州政府派出机构的县不设县长及县政府,只设理事会)内划分出近2万个(另有数据表述为13584个,但不包括特许学校所在的区域)与各级政府都没有任何隶属关系的独立学区,专门负责管理区内的公立中小学及学前教育。学区负责人称为“学监”,学区的领导机构为五人组成的教育委员会(委员基本为不支取薪酬的义务工作者),学监与教育委员均由学区内的居民按严格的选举办法(与议员选举几无差异)选举产生。
美国的学监没有任何上级行政领导,他只对自己学区内的纳税人兼选民及其子女负责。学监除负责分配处置州及联邦政府的教育拨款、学校教职员工的聘用、教学管理及校园建设维护外,竟然还具有绝对美国特色的征税权,他会根据区内学校的状况、物价变化或其他特别情况,决定提高或降低征税额,以确保学区内各学校的正常运转。由学监负责征收的教育经费主要来自当地居民的财产税(房产税,约占房产总价值的1.5%~3%),因此自然会出现区内富人多则学校条件好、穷人多则学校条件差的不同情况,但绝不会差于美国人认同的公立教育条件基线(学校硬件基本相同),如低于了教育基线,州及联邦政府就会给与补贴或资助,学监也会遭受抨击甚至遭弹劾查究。有90%以上的美国少年儿童就读于政府资助的公立学校。
美国的大学分为公立和私立两种。公立大学接受政府的经费资助,每州只设一所,如纽约州立大学、加州大学等;面积大人口多的州会设两所(如南加州大学)。颇为独特的是,美国的州立大学其实只是一个名称(一个接受处置政府教育拨款的单位),本身既无校园,除了校长外也无其他校领导,只有一个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按法律制度处理和监管政府所拨的经费和各地分校的收支。地域大人口多的州立大学会设若干“分校”,所谓“分校”实际上均为“人财物教”完全独立自主的大学(著名者如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伯克利分校,准确的表述其实应该是伯克利加州大学),除了财务收支由州立大学统一处理外,各分校与名义上的总校并不存在任何上下级或领导被领导关系。
美国的教育还有一个重大特点,就是政府只负责代表纳税人提供投资,对学校不存在任何的领导和干预权,所有的学校均设有权力巨大的董事会和教授委员会,全权处置学校一切事务,包括选聘校长教师教授、教材选用、院系与课程设置、录取招生(不包括入学考试,高考一切事务完全由纯商业性的社会考试机构如“SAT”负责组织实施)、员工薪酬福利及职称评定等。连政府给与大量资助的公立学校,当地政府的官员也不允许进入学校董事会。私立大学则由大富豪自掏腰包创办,依靠富豪创办之初设立的专项基金、捐赠与赞助资金及高于公立大学的学费维持,政府能施加的影响更是微乎其微。但处于自生自灭的他却能以自己优秀的教育科研质量从联邦政府争取到大笔的科研项目经费,从各类民间基金会和发财致富的校友处募得巨额的经济赞助。但基于教育独立原则,私立大学绝不会给任何赞助人以任何的“冠名权”(即使是一座小小的传达室或厕所;斯坦福大学则例外,因为它是一所比国家年龄还要大的私立学校)。2010年前后,美国一所名牌大学就断然拒绝了“愿出6亿巨资建两所学院”富商的冠名要求。
美国某年按教育与专业学术水平所做的大学质量评比(完全非政府行为)排行榜上前10名中,只有2所是公立大学(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伯克利分校、密执安州立大学),其余8所皆为私立大学(如普林斯顿、耶鲁、哈佛、斯坦福、麻省理工、杜克、康奈尓和加州理工)。如按综合质量评比排行,位列前10名中的两所公立大学则会排在20名之后了。
美国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精英、科学技术成果和各类诺贝尔奖得主大多皆出自于私立大学,而世界一流大学众多的美国自然也成了全世界各国大量精英学子趋之若鹜的仙山宝地。
美国公立大学的年平均学费2010年度约为6500美元左右(根据学校所在地区经济状况和大学质量名气多半在12000~16000美元间,经济落后地区则会很低);私立大学的年平均学费为23000美元左右。但多数大学生都能根据成绩获得奖学金、助学金、低息或免息贷款等多种形式的补贴,家庭年收入低于贫困线的学生还可得到食宿等其他补贴救济,因此实际学杂费多半仅为名义学费的一半左右。私立大学还会为来自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提供大量补贴与勤工俭学岗位。大学生年教课书费用约600~700美元,但保存好的教科书第二学期均可以八九折甚至原价格出售,新生可自由选择购买旧书,因为任何学校都无权统一出售教材及辅导教材。
1960年代末,美国政府还借鉴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弥尔顿·弗里德曼博士的“自由选择教育”理论,开始试行“将政府应补贴给学生的教育福利资金印成有价票券,直接发放给每一个家长或学生”的“教育劵”制度,所有的公立私立学校均可凭自己收到的“教育劵”去政府结算教育经费,学生的选择学校的权利大大增加,学校对自己的教学工作则更加兢兢业业了。
占美国人口大多数的中产阶级家庭年收入约为3万~20万美元,较低收入中产阶级家庭多半让子女选择公立大学,贫困家庭(包括非法移民子女)的父母也不需为子女读大学犯愁,因为他们能从各种渠道获得救济与帮助,在西部的某些州,即使非法移民也只需提供自己的租房合同就可让其子女在本学区内任何一家学校入学(因为按照美国法律,任何人的受教育权不能被剥夺,学校对移民局也绝无举报义务)。
国力强盛的美国至今也不敢对教育事业掉以轻心,全国教育投入占GDP总值的5.7%(远远超过我国的不足3%和正在力争的4%;此数据在发达国家中属偏低,但因其GDP的总量巨大,故实际投资还是相当大的)。1999年,美国政府的教育投入高达6250亿美元,超过了当年的军费开支。2004年,布什总统还针对社会教育状况促请国会通过了名为“一个不能少”的教育拨款法案。
作为世界头号超级大国的美国直到1970年代中期才成立了联邦教育部(从卫生、教育和社会福利部分出),但权力却十分有限,联邦教育部只能严格按法律的规定给各州分配联邦的教育经费,监督教育机构的办学运营规则,作为国家最高教育衙门的它,竟然对任何学校(包括公立学校)的校长任免聘用、系科设置及教科书选定等大事均无任何干预权力。联邦政府的教育资助(2005年为1239亿美元)的大部分都以奖学金、助学金和优惠贴息贷款等形式直接给付到每一个学生,而不是拨付给学校的上级领导部门或学校的领导(因长期实行“学监制度”,美国各级地方政府均不存在领导或管理学校的教育厅或局);大学也不存在什么行政级别,与所在地的政府更没有任何的上下级或领导被领导关系,即使总统、部长、国会议员、州长或市长也无权任免大学校长或干预学校事务),大学生能够直接获得的奖学金越多,学校得到的荣誉也越高。
美国的大学教授普遍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更是一个收入相对高且稳定的职业。但大学教授的准入门槛也相当高,希望成为名校的助理教授都必须是具有几年博士后博士研究经历的博士毕业生。成为助理教授之后,每一到两年就必须接受一次考核。五六年之后,再通过考核的助理教授就可晋升为副教授,并取得终身教职。美国的大学采取教授名额定编制度(教授人数一般不会随意增减),有教授位置出缺后,学校必须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以补教授的缺额;估计是为了防止可怕的“近亲繁殖”、“开后门”或“学术内卷”,美国的大学历来是不聘用本校毕业生的。
美国学校接送学生和大学校园中的校车都十分按时正点,即使只有一两个乘客也照常行驶不误;很多校车车身两侧都印有醒目的大字:STOP,即使警车遇到它也会自觉减速或停车避让。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美国法律竟然规定,警察如需进入大学执行公务,必须事先经过大学安全保卫部门的同意。
美国的公立大学和各州首府的选址均具有一个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截然不同的特点,它们多设立在州内的小城镇或大城市的郊区(如纽约州首府所在地为小小的奥尔巴尼市),估计是为了经济文化资源平衡共享和让学生能够清心寡欲地读书学习。
美国的学校,特别是那些历史悠久、不设围墙、有超级庄严的大门(类似中国的牌坊)但没有豪华大楼的大学,在美国人乃至全球民众心中绝对算得上神圣和令人向往的场所;教育,在美国人的心目中始终是个重中之重的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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