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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在线 | 小门牌 大民生!深巷找人不再难!张孟龙委员给出好建议!

全媒体工作室 沈阳政协 2023-03-15


门牌虽小 事关重大

合理规范我市门牌号码

有利于提升街路面貌

有利于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有利于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和百姓的日常生活



生活中,楼栋门牌不翼而飞

快递、外卖送不到

给居民带来不少困扰

   如何才能有效解决 ?


沈阳市政协委员

沈阳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会长

张孟龙

带来好建议

赶紧来围观

  ( 点击下方视频观看 )  




提案原文

关于加强管理沈阳市

住宅楼牌号、门牌号的提案


街区、住宅楼牌号、门牌号(以下简称“牌号”)是城市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城市的微观“名片”,是城市建设的基础设施,直接反映一个城市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它的精确使用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一个城市的形象。牌号不仅具有“指路”的作用,若不统一、不规范、指向性不强,还会直接影响市民户口、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办理工作。因此,城市的牌号亟待标准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这对于方便群众生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为加强地名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传承文化需要,国家、省和市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辽宁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沈阳市地名管理办法》等法规来规范地名。总体上说,沈阳市近年来的地名管理工作还是不错的。可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沈阳市的牌号逐渐出现被遗忘、缺失、被遮挡等现象,而且由于一大批新地名的出现,街巷牌号的重、错、漏等问题日益突出,给商贸往来、走亲访友、邮寄信件及快递配送、通讯报装、供电、供水报装时邮递和消防等需要“精确定位”和不识路的人带来不少麻烦,同时也给城乡社会治安管理埋下了隐患。


目前,城市牌号存在三个典型问题:


一是我市城区改造和建设速度较快,原有的一些地名和路牌消失,新的建筑有多数起了新的名称,这样导致原有的门牌系统被打乱,很多地段出现相邻建筑牌号相差很大,对街建筑门牌相差很大的现象。


二是拆迁后新建的小区,常有小区没有楼宇号、门牌号,或门牌号码和前、后门牌号码不连贯等现象,一些经过城市用地重新规划和改造的地区,楼院甚至出现空号,居民楼变成了没名楼。其原因是,很多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产权所有人在城镇内新建或者改建建筑物及建筑群体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的同时,携带建筑设计轴线图、规划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文件,到所在区、县(市)地名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楼、门、户及单元牌号码,常常是未经地名审核就竣工验收使用。例如,浑南区沿海赛洛城小区,楼牌号随意性特别强、楼宇之间的序号跳跃性非常大,甚至连居住多年的小区业主对园区内的楼宇牌号都辨别不清。


三是一些商家自行制作或绘制门牌号码标识,但大小、字体、位置、色彩等多不规范、不统一,影响市容市貌。此外,动迁导致大量原有楼牌消失。动迁范围大小不一,很多都留有平房区和独栋旧楼,导致门牌号码不连贯,很多开发商不按规划施工,有加盖、插盖和扩盖现象,还有建筑资金短缺,动迁范围内遗留空地、房屋。导致地名部门无法编制新号码,因为不清楚规划也无法预留号码。建筑物及建筑群体的拆迁,涉及原楼门牌号码废止的,也没有通过地名管理部门核准后向社会进行公布。以上现象都不利于沈阳市作为省会城市和对外开放城市的形象,也从某种角度上影响了投资环境。


为此,建议:


1、政府要根据国家有关牌号的管理规定,明确牌号的编排、设置、安装和日常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加强牌号规范化建设,通过进一步梳理、归类、查漏补缺,提高牌号管理服务水平和质量,从而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竞争力。


2、要求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牌号的管理工作,开展牌号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对每一个社区开展牌号清查和规范化工作,要定时的对社区内由于道路的变化或者小区的新建增加而进行及时的补上安装门牌,逐步解决门牌号码杂乱无序等问题。


3、对新增和列入规划的建设项目,要以建设规划为龙头,考虑全市的发展,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预留、增加附号等措施编制,使每条路、每个建筑都有自己的坐标,并将牌号设置作为小区竣工验收交付的必备条件。
总之,牌号是“本地人的脸、外地人的眼”。合理规范沈阳市牌号,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全社会和广大市民“门牌意识”,提高牌号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提高沈阳市的城市形象。这样做,也有利于提升全市街路整体管理工作,有利于提升社会行政管理水平,有利于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




提案答复

张孟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管理沈阳市住宅楼牌号、门牌号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在修订《沈阳市楼门牌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新《细则》)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并将相关解决措施纳入新《细则》。


 一、关于很多地段出现相邻建筑楼门牌号相差很大、对街建筑门牌号相差很大的问题。


(一)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原有建筑物被征收重建,1个新建建筑物可能对应原有若干个建筑物,按照一楼一号原则,新建建筑物可采用若干个旧建筑物楼牌号中的一个号码,其余号码形成空号,这就导致了出现相邻建筑物、对街建筑物楼门牌号相差大的问题。这个问题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我们将加强研究,会同相关部门到先进地区学习调研,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争取尽早解决。


(二)楼门牌是一个城市的名片,在沈阳中心城市建设工作中意义重大,为补足楼门牌管理的短板,切实解决楼门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打造属于我市的品牌地名标志,我局拟在适当时机会同相关部门赴成都、郑州等楼门牌标志创新先进城市进行考察,研究设立体现时代特色、内涵丰富、方便群众、具有品牌效应的楼门牌地名标志。


二、关于拆迁后新建的小区,常有小区没有楼宇号、门牌号,或前、后门牌号码不连贯的问题。


(一)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开发建设单位确实存在办理楼门牌号码手续后,不制作安装楼门牌的现象。以前,由于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区县(市)民政部门对此并没有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为彻底解决此类问题,补齐政策制度缺失,市民政局在新《细则》中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新建建筑物的楼门牌必须在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前安装完成。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楼门牌安装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未安装楼门牌或楼门牌安装不规范的,不予通过验收。区县(市)民政局应对楼门牌安装应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并参与项目联合验收。待新《细则》出台后,民政和建设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彻底解决开发建设单位不办理楼门牌号、不安装楼门牌问题。


(二)对于前、后门牌号码不连贯问题,在新《细则》中规定:楼门牌号码的编制应当科学规范、有序可循、有利延伸,符合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布局,不得重号、漏号、跳号,不得随意变更编制规则;楼牌主号码后面的建筑物由主号码向里延伸编制主号码的支号码,支号码不分单双号,序数编制。


(三)关于浑南区沿海赛洛城小区楼牌号序号跳跃性大的问题。经调查,沿海赛洛城小区共23栋住宅楼,分2007年、2009年、2011年、2013年四批次到区地名部门办理地名审批手续,有18栋楼以天坛南街8号编码,有5栋楼以金帆中路106号、108号、110号编码,由于楼房建筑时间不同、建筑物所临街路不同,按照以标准街路名称命名的原则,存在着一个园区内使用不同街路名称编制楼牌号码的情况。


三、关于商家自行制作门牌号码标识不规范、不统一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在新《细则》中进行了强制性规定:经民政部门核准设置的楼门牌为法定地名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和移动,不得损毁、遮挡和涂鸦。楼门牌的制作和安装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733-2008)《地名 标志》的规定。


四、关于明确楼门牌号码编排、设置、安装和日常管理工作,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楼门牌号码管理水平的建议。


(一)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楼门牌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更好提升城市品质,有效提供详实准确、优质高效的地名地址公共服务,提高楼门牌管理工作质量,针对我市楼门牌编制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遇到的新问题,在对我市楼门牌管理的历史、现状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深入调研基础上,借鉴了北京、深圳等发达城市的经验做法,我们对原楼门牌管理细则进行了修订。目前,已完成新《细则》起草工作,正在征求各区县(市)民政局意见,下一步将征求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等相关市直部门的意见,拟于今年10月底前正式出台。


(二)新《细则》对楼门牌号码编制规则、申办程序、制作安装、号码变更和注销、维护和日常管理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在修订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布局,制定了有序可循、有利延伸的楼门牌号码编制规则,对楼牌、院落门牌、门市门牌等号码编制做了一般性规定:除历史形成的编制规则外,街路两侧建筑物楼牌(院落门牌)号码,以街路端点为起点,一般按“自东向西、自南向北,由小至大,东与南单、西与北双,基本对应”的原则,以自然数1开始序数编制。针对城市建设的动态发展、结构复杂建筑物等情况做了特殊规定:街路两侧待建空地应按适当距离编制预留号,楼门牌主号码号源不足可采用主号码加“甲乙丙丁”形成新的主号码,城区向郊外延伸的街路楼牌(院落门牌)号码自城区向郊外编制,以裙楼等建筑体连接的楼房应先进行逻辑分栋。


五、关于开展楼门牌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的建议。


(一)结合城市精细化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各区县(市)民政局对全市楼门牌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对污损严重和字迹模糊不清的,及时修复或更换;楼门牌缺失、被遮挡的,落实主体责任,及时组织恢复;对商户自行绘制的门牌责令拆除并恢复原貌。


(二)加强日常巡察工作,与城管执法部门密切合作。城管执法部门作为城市“管家”,立足加强城市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把牌号等公共标志牌纳入城管执法日常巡查范围,对于发现脏污、破损、倾斜、失效等问题,及时督促民政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组织整治维护,保持公共标志牌整洁美观、内容有效。


六、关于对新增和列入规划的建设项目,采用科学方法预留、增加附号等措施编制楼门牌号码,并将楼门牌号设置作为小区竣工验收交付的必备条件的建议。


(一)新《细则》对楼牌和院落门牌号码编制规则做了如下规定:街路两侧为待建空地的,应按适当距离编制预留号;主号码号源不足且不宜采用支号码时,可采用主号码加“甲”方式形成新的主号码,主号码加“甲”后仍号源不足,可依次使用“乙、丙、丁……”。


(二)已将楼门牌号设置作为小区竣工验收交付必备条件写入新《细则》,在本文第二条中对此已做详述。


感谢您对我市楼门牌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全媒体工作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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