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论文写作与发表|何明:如何认识人文社会科学中的问题

何明 法理杂志 2024-01-11



来源

《学术月刊》2008年第10期

作者简介

# 何明

云南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民族学博士;云南大学民族学一级学科负责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主任,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获全国“宝钢优秀教师奖”(2014)、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13)、“全国自强模范”(2002);兼任中国民族学会副会长,中国艺术人类学会副会长,中国人类学会常务理事等。先后在《民族研究》《开放时代》等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代表著作有《全球化背景下少数民族农村变迁的符号表征:以云南为例》《论重建民族学:认识论、研究议题和方法创新》等。主要研究领域为艺术人类学、民族志方法、文化变迁、文化多样性等。



什么是学术问题?


学者是众多社会群体中接受专业训练最长的群体。现行社会体制和学术制度设定,学术研究者的资格获得通常需具有博士学位。这就意味着,学者群体的资格获得必须经历逐级的专业训练,通过各种形式和连续不断地测试以获得学士、硕士、博士等学位;而获取职业资格后尚需通过竞争获得职位,并通过一定的学术工作的积累和竞争逐步晋升到高级职称。


学者几乎需投入近一半的人生有效工作时间用于知识学习和专业训练,足以说明学术界与实业界和实务界相比专业化程度和复杂化程度更高。其中的原因在于:学术问题创新性特征决定了其发现与应答需经由长期的知识积累过程。


学术问题之所以成为学术问题,一个必备条件就是创新性——要么是别人从未提出的问题,要么得出与别人不同的结论或观点,要么运用了别人没有用过的应答方法或方式,要么发现了别人没有发现的新材料或新论据……总而言之是“发前人之未发”。


而要达成这一目标,一方面必须进行知识积累,借用牛顿的一句名言“如果说我看得远,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们的肩上”,即找到巨人们的肩膀并努力站上去,是学术问题发现与应答的前提;但是,寻找巨人们肩膀并爬上去,又需经过漫长而艰难的过程。


另一方面,必须进行严密论证。无论是实证性研究还是分析性研究,学术问题的回答或解释都不允许像文学艺术创作那样任凭作者的主观世界自由挥洒,而必须经过严密的求证过程,或通过经得起验证的方法寻找到充分的证据或数据,或运用无懈可击的逻辑力量进行推论,否则无法成立。



人文社会科学的问题来自何方?


人文社会科学林林总总的问题可归入两大类型:

一类是直接面对或研究焦点为社会文化实践问题,近到当下出现或学者身边的经验事实,远到上古或异国他乡的事件和人物,具象到各种个案研究、实地研究、民族志研究、经济运行分析、应用对策研究,抽象到马克思当年研究的阶级冲突和剩余价值等,都是对特定时期特定社会生活中存在着与发生着的实践问题的研究;
另一类是直接面对或研究焦点为社会文化实践研究的方法问题,宏观到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现象学、结构主义以及各种理论学派研究,微观到访谈方法、问卷设计、数据收集、文献查询、验证方法以及某个思想家或学者的研究,涉及的都是学者如何研究的问题。
前者的研究可以称之为“实践问题” 或“ 经验问题”,后者的研究可称之为“方法问题”或“元问题”。
人文社会科学所研究的两类问题之间的关系在于:发现、解释、回答人及其社会生活的实践问题,是人文社会科学的根本目的和职责;方法论问题,无非是为了让人们更全面、更准确、更深刻、更有效地认知、发现、解释与回答社会生活的实践问题而已。前者提出需要,后者给予满足;前者提供经验和案例,后者进行归纳和总结,两者之间是目的与手段、需求与供给关系, 这可以用下面的图来表示:

然而,环顾当今中国学术界的现状,大多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者长期盘植于自己狭小的书斋,忘却了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和根本目的,不愿也无力审视问题丛生的生活世界,失去了直面、感受和言说生活世界及其问题的能力而陷于麻木不仁和“失语”醉心于概念演绎的抽象世界,致力于“纯思”的逻辑推论,只能挖空心思或无病呻吟地闭门“制造问题”和自说自话,学术研究与其“真问题”的产生方向渐行渐远甚至南辕北辙。
与此同时,那些源远流长、意涵丰富、地域和民族差异显著的社会文化命题及其急剧变迁过程中迫切需要深入研究与理性解释的现实问题,却又难以进入学者的视域而被尘封在学界之外!
这一局面的形成,与中国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形成的“君子远鹿厨”的社会分层传统有关,也与中国学术界缺乏近代科学的浸染相关,更是时下愈演愈烈的浮躁学风的产物。因此,走出象牙塔,戒除“概念游戏”的癖好,摆脱书斋的困境,直面与解释生活世界,是寻觅到人文社会科学真问题的关键所在。
当然,“真问题”的缺乏也与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不断分化与细化的状态有关。在目前学科之间的鸿沟趋于扩大的态势下,共同话语的通约性越来越小,合作互动更是难上加难。
它所呈现的状况与现代城市居民的生活样态颇为相似:居住在同一幢楼、同一个单元、同一层楼,多年门对门相向而居, 却不知对方为谁!
在这一格局下,各个学科的目光只盯着自身的研究对象——经济学家在经济数据里反复建模测算,社会学家不断进行问卷调查,人类学家不停地调查搜集文化事项,法学家一头扎进法律法规和诉讼案件中不肯抬头—学科研究对象的“ 树木” 越来越清晰,可这些树木生长在哪片“森林”里却少有人过问,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整体目标也是与最终目标渐行渐远。
由此可见,国内人文社会科学界的问题意识淡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仅只在自己的主观世界中想象学术问题和从学者之间的互动中去拟构学术问题,而不善于也不愿意直面生活世界中的社会文化实践去发现学术问题;
另一方面,“画地为牢”并“驼鸟觅食”地在各自的学科辖区和材料内去爬梳学术问题,而忘却了解答“人的问题”的根本目标,不愿与其他学科合作为了共同目标携手并进。问题意识淡漠的根源在于学者的意识问题。

人文社会科学的问题怎样应答?


为人文社会科学问题应答方式确定规则是非常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但“无规矩不成方圆”,人文社会科学界的基本秩序没有最基本的规则就难以维持,故本着“有聊胜于无”的原则,笔者试提出几条不成熟的建议:

首先,应答的态度必须是负责任的。目前国内人文社会科学界对问题的应答态度存在着三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一是草率从事,妄下结论。有些学者不论是否做过系统调查和有无前期研究,凡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都敢予以回应,并在缺乏深入研究的情况下草率涂鸦成文公诸报刊;而且,凡是高级别项目都千方百计承揽,并转包他人(有时甚至是缺乏系统学术训练的学生) 以结题交差。

二是价值偏移,屈从权力。在问题应答时,有的学者屈从权力权威而按领导的旨意做结论,致使一些发展问题的研究变成领导的学术话语设释,或无法实施,或实施后造成损害公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的恶果;有的学者屈从财产权威而从某企业的利益角度出发做结论,导致多数所谓“可行性论证”成为“裹着糖衣的毒药”,蒙骗管理机关和社会舆论。

三是视学术为“私器”,服务自我。有的学者把问题的应答完全当作评聘职称和建构个人地位等一己私利的谋取工具,也有的学者视之为自我陶醉而别人受罪的“卡拉OK式自娱游戏,异化了学术研究的社会“公器”属性,毁坏了问题之学术应答的权威性。

作为专门化的职业群体,学者及其所生产的知识在社会拥有一定程度的权威性。为了避免歪曲、误导及损害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生产的社会公信力,问题的应答无论采取实证式、说明式还是解释式、评论式,也无论是客观描述还是思想创新,都必须坚持增进社会公众利益、维护学术客观公正性、提供有益有效的真知为原则,以对社会和学术负责任的态度“谨言慎行”、“三思而后行” 。

其次,应答的依据必须是可靠的。目前,人文社会科学界在问题应答的依据上存在着以下两种缺陷:

一是孤证化。在问题应答时,有的学者不努力探寻与合理调适理论预设与社会事实之间的吻合度,而是以确立个人的理论观点为唯一基点,从社会生活中或文献中拈出个别非冲突性的案例作为佐证,对大最无法确证甚至呈现出明显的证伪关系的社会事实和个人经验里若阁闻地不作任何解释。

二是碎片化。有的学者不对所引证的社会事实发生的特定历史背景和社会“场域”作出界定,随意把发生在不同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中的社会事实用“连根拔起”的方式移入文本中,形成了被恩格斯所嘲笑的“把鞋刷子综合在哺乳动物的统一体中”“因此就长出乳腺来”的荒唐结论。

首倡意义阐释的马克斯·韦伯认为:“如同所有科学的观察,任何对意义的设释,都是追求一种‘确证’(Evidenz)。要理解的确证可以有两种特质:(a)理性的(逻辑的或数学式的);( b) 拟情式的再体验(情绪的或艺术哲学式的)。”

作为专业化的人及其社会文化活动,不论是实证还是理解,人文社会科学的问题应答都需要以可靠的社会事实和完整经验为依据,包括“拟情式的再体验”的确证。

鉴于国内人文社会科学缺乏足够的有关中国社会文化实地研究的学术积累,学术界对生活世界的社会事实及其经验存在着普遍的碎片化和表层化的现状,笔者在此呼吁:

学者应亲历问题“场域”并进行参与观察和理解体验的实地研究。从文化整体观的视角把握“问题场”,从文化相对论的立场理解问题形成的根源, 从文化持有者的内部眼界解释问题当事人的主体经验。

再次,应答的分析必须是缜密的。尽管人文社会科学因其研究对象的特殊性,使之无法建构出类似于牛顿经典力学定律那样,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无可争议的确凿性关联,但毕竟是专业化和权威性的人文世界关联性的分析者、探究者、解释者和建构者,因而必须缜密地探究、建构与解释关联性,所作出的问题应答应以完整、深入、系统和可靠的分析论证为基础。


近年来,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对量化研究方法的运用越来越多,或多或少缓解了自然科学界和社会对人文社会科学“缺乏科学性”的低垢,然而,人及其社会文化研究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完全使用量化方法,定性或质性方法必将长期甚至永远大量存在,但应答的填密分析是必不可少的。

目前人文社会科学的定性研究存在以下几种不足:

一是分析的缺位。一些研究特别是实地调查研究,经常满足于调查资料的罗列而不做应有的分析论证,致使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后所申报的成果没有达到学术应答的层面而处于资料收集的“前学术问题”的阶段。

二是分析的错乱。有些研究把相关资料分门别类堆砌后之后仅做简单分析或没有分析就得出结论,读者一旦细究, 实在弄不清这些结论是怎么得出的。

三是分析的简化。有些研究对问题的回答非常随意,甚至前后句子之间没有任何逻辑联系,很少顾及社会事实的因果关系或相关关系的逻辑分析,有时其分析的严密性尚处于非业内人士的水平。

学术界之所以需要专业化、从业人员之所以需要接受时间漫长而严格的专业训练,一个根本性原因在于学术问题的应答不能停留于日常生活的经验推断和简化的逻辑分析,必须经由“小心求证”的艰苦过程, 上升到包括深入性、系统性和填密性等要求在内的学理性层面。

最后,应答的表述必须是清晰的。自然语言的多义性和歧义性,为文学创作构筑意味隽永、一唱三叹意境提供了取之不尽的材料,但却使以自然语言为主要表述工具的人文社会科学遭遇到含混模糊的陷阱,其中最集中地表现在概念尤其是基本概念(范畴) 之上。

目前人文社会科学在问题应答时经常出现范畴的误用、滥用、指代不清、前后矛盾、食洋不化或为了彰显个性而生造语词等等弊病,不仅给读者和初学者制造了匪夷所思的信息路障,而且越来越多的“语言垃圾”挤占了本来就非常有限的学术空间,妨碍了学术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功能的有效发挥。

朱光潜、宗白华、费孝通等所运用的范畴,虽然为数不多,但却简洁明晰、通俗易懂,一语中的。

学术大师的学术风范告诫我们,不是表述越玄奥就意味着学问越高深,也不是概念越生僻就意味着知识越广博,概念和表述把别人抛进云山雾海往往因为作者自己的思想还处在云山雾海,而读者和社会对学术寄予的期望却是清晰的洞见!



-推荐阅读-


《法理——法哲学、法学方法论与人工智能》杂志最新稿约

学界 | 重要期刊法理论文刊载情况报告(1-4月·综合类C扩

论文写作与发表|彭聃龄:顶刊文章不必长?

思享|张翠梅、方宜:区块链架构下政府数据开放的共享治理

思享|周尚君:数字社会如何重构权力机制?

域外 | 《法理论》(Legal Theory)第27卷第4期

思享|任剑涛:“治理”到底是什么

思享|郭忠华:社会科学如何通过“复合单数”机制建构概念?

域外 | 《法理论》(Rechtstheorie)第151卷第4期


选粹|思享|域外|写作|学界

欢迎关注法理杂志

赐稿邮箱

ratiojuriswechat@126.com


法理杂志官方“有赞”书籍商铺

长按识别二维码

挑选精品好书

文字编辑 | 周珍珍 赵熙贤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