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满一年了,上市前后要注意的税务风险,你get到了吗?
科创板满一岁了!
2019年7月22日,首批25家科创板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也标志着中国科创板正式诞生。
到目前为止,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有140多家,总市值接近3万亿元。
通过对过去的一年里科创板上市企业的表现,对于科创板企业上市前后的一些税务事项,我们认为是非常值得引起大家关注的。
01
科创板企业在公开披露信息前,应当注意要严格筛查税务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信息显示,截止至2020年8月3日,一共有6家创业板上市收到了上交所发出的问询函,还有23家科创板公司收到了上交所下发的监管措施决定。
其中主要是研发费用核算、股东减持、关联交易等涉税事项导致风险。
案例
研发费“惹”的祸
宁波某科创板上市公司没有规范核算公司的研发费用,错误的将其他费用计入研发费当中,导致企业财务本报告中研发费用的多计接近190万元,也因此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风险。
对于这家公司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方面存在的违规行为,上交所因此下发了监管关注决定。
不能合规、准确的对研发费用进行核算和归集的问题,一直困扰着科创型企业发展的重大税务风险之一。
当然,这个并不是个别案例,从我们这些年来对科创企业的了解,在实务中,其实还存在以下这些情况:
某些科创板上市公司委托子公司开展研发项目,但委托研发合同却没有备案,导致研发费用不能进行加计扣除;
某些科创板上市公司会将上市所募集到的资金用于研发新产品或技术,而具体项目可能是交给其子公司进行主要负责,但是常常忽略资金在母子公司中如何合理分配和使用所产生的税务问题;
某些科创版公司会委托其子公司开展研发,或自主研发,但由子公司派遣部分员工来具体实施;
母公司将资金拆借给子公司进行研发使用,在子公司研发形成知识产权后,再授权给母公司来使用。
对于不同的方式,所使用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是不同的。
科创板的上市公司需要对自身情况进行分析,结合自身业务情况,进行准确、合规的核算。
而且对于日常税务管理要做到准确、规范,特别是在募集资金后,要重点关注资金使用方面的税务问题以及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信息披露的合规性。
02
限售股陆续到期解禁,合规处理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务事项
根据wind数据库统计,2020年8月至12月期间将有29.87万股限售股陆续到期解禁,所涉及81家科创板上市公司及众多利益相关方。
在这里就要引起科创板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注意了,要对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务事项进行合规的处理。
一、 单位投资者的增值税问题
单位投资者在出售上市公司股票时,需要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
对于买入价的确定,应当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的第四条的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五条规定确定的买入价,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对低于该单位取得限售股的实际成本价的,以实际成本价为买入价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自然人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对于自然人投资者来说,我们需要关注的问题有:
个人所得税是否及时申报缴纳?是否存在由于纳税地点发生变化而导致个人所得税不及时申报或不准确申报?
三、员工持股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某些科创板上市的公司制定了员工持股平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二条的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所以,科创板上市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在员工行权的时候,就需要分开核算并分开申报缴纳员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与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部分。
四、实际控制人减持的税务问题
某些科创板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减持限售股时,或多或少会考虑税收筹划。
那么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就要注意了,如果税务机关发现不当或过分避税安排,那么就有可能根据“反避税”条款要求实际控制人进行纳税调整。
税务筹划工作是上市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内容。
为推进公司长远稳定运行,实现较高经济收益目标,更需要切实开展这一工作,并充分防范和应对税务筹划中的风险问题。
因此,提前进行规划尤其重要,睿驰明雅IPO专家团队都提前帮您想好了,欢迎随时前来咨询。
编辑|Loki
作者|Miki
审核丨Ste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