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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选|机票改签费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欢迎分享转发 税律风云 202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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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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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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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票改签费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第六条规定,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即:航空旅客运输服务计算进项可抵扣税额仅包含票价和燃油附加费,不包含改签费。因此,机票改签费不得计算进项可抵扣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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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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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罚金允许税前扣除吗?



Answer

参考答案


行政罚金不允许税前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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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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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款是否需要计入房产原值计提房产税?



Answer

参考答案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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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 :


第一条规定,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

(1)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


第三条规定,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

(1)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2)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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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票发票联和抵扣联遗失,可以用发票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入账吗?相应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Answer

参考答案


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发票使用人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如果发票联和抵扣联都丢失了,让销售方提供盖有发票专业章的记账联复印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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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四、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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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A. 需要

B. 不需要

(点击选项看答案,微信后台输送选项“A/B”看答案解析)







Q

美容院促销赠与的代金券、优惠券是否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参考解析:不属于。根据国税函[2010]56号,财税[2016]36号文和国税函[2008]875号的规定,美容院的代金券和优惠券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按照销售服务时折扣后的金额缴纳增值税,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贵司没有按照销售折扣处理,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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