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名外国人爬山非法入境 警惕陆路水路入境者!
谢启达律师
云南同胜律师事务所主任
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昆明市律师协会房地产及建筑
随着新冠肺炎境外输入病例的持续攀升,外防输入已成为目前疫情防控的重点之一。3月29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介绍了广西百色市落实防止境外疫情输入的工作情况。
报道称,3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百南乡纪委书记杨建锋组织全乡村监会开展“外防输入”工作检查,“全乡有83个村民小组、83个举报箱、17个边境疫情排查执勤点,请大家继续睁大眼睛,竖起耳朵,发现问题,立即报告。”一周前,13名外籍人员沿山脉攀爬非法越境进入百南乡,立即被边境管理部门依法遣返。
来源: 澎湃新闻
方弘:如果这13名外籍人员非法入境没有被发现,他们在没有取得中国签证的情况下进入中国,会面临怎样的困境?比如就医、住宾馆、打工等?其实,我们非常担心非法入境人员进来后没有被发现,目前是否有其他的渠道仍然会发现这些非法入境人员?
谢启达律师:如果这13名外籍人员没有被发现遣返,他们就有可能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如果他们非法入境没有被发现,他们在国内的就业、工作、住宿都要受到影响。不只是现在疫情管控期间,即便是在平时的工作、住宿都要进行登记。
如果这些人进入中国时候,身上已经有新冠肺炎病毒,并在我们国家被确诊,如果他们明知道自己已经感染这个病毒,还要进入我国,是会受到我们国家法律的惩处。即便他们是外国人,根据我国法律的属地管辖原则,他们人在中国,我们国家就享有司法管辖权。
如果非法入境人员明知自己已经感染病毒,还故意去传播,就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是重罪。如果非法入境人员不知道自己已经携带病毒,没有及时申报,有意逃避,就涉嫌了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针对这些情况,我认为最好要能够发动群众,利用群众的力量进行严管。我们云南实际上是采取了比较有利的措施,本土病例早就清零了。但是,目前已经有10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了。
云南的国境线是4000多公里,有25个港口,属于国家级港口的就有19个,有6个属于省级的港口,便利通道有65条。所以,我们云南的压力是很大的,而且随着境外病例的增多,很多人会想方设法的进入我们国家,这其中有本国人要回来的,还有外国人会觉得中国的医疗条件好,想跑到中国来治病。
云南因为毗邻越南、老挝、缅甸,国境线长,通道多,形势是很严峻的。所以,政府提出的口号就是要把人守住,还要把边境村管好,把证件管住。办理相关证件的工作人员要严防把关。
到目前为止,据媒体报道,云南的输入病例中还没有发现偷渡进来的病例。
方弘:大家也比较担心,比如外籍人员一旦非法入境成功没有被发现,可能就存在他们住在在哪,怎么吃的问题。而且,我们也知道一些边境省份确实也存在着非法用工的问题。所以,相关部门在调查的时候,确实要下功夫,而且是应该全民动员全方位共同来把好这一关。刚才,您提到了偷越国边境罪,什么情况下构成这个罪名?
谢启达律师: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本条的规定,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即为“情节严重”:
(1)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2)为逃避法律制裁偷越国(边)境的;
(3)偷渡时对边防、公安人员等使用暴力相威胁的;
(4)介绍、引诱多人一起偷渡的;
(5)在偷越国(边)境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6)有其他严重行为的。
如果非法入境人员进入中国境内以后,在边境线上还有组织运输非法入境的人员,有可能就是有组织的犯罪。如果非法入境人员进来以后,有人专门接送,就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如果非法入境人员进入境内,相关人员进行了接待而没有举报,为此导致疫情传播就可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因此,我们要做好这次预防,打好这场战役,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守土有责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
据黑龙江省卫健委4月14日早间通报,4月13日0-24时。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79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65例),均为中国籍,从俄罗斯输入。延续此前输入病例特点,他们均由绥芬河口岸入境。截至4月13日24时,绥芬河口岸累计输入确诊病例322例。4月13日,黑龙江下发通知,征集边境地区非法入境线索。对非法越境犯罪线索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人民币3000元奖励。如边民自行抓获并交由有关部门处置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
除了广西、云南、黑龙江以外,辽宁、吉林、内蒙古、甘肃、 新疆、西藏都属于边境身份。如何防止境外人员从水上、陆地非法入境确实是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每个人要明确一点就是,如有发现主动上报,否则后果严重的话,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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