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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贵床板被保洁员当废品卖了 女子索赔17万!

王梦楼 方弘 个案说法 2022-07-26


王梦楼律师

专长于民商事诉讼与仲裁

 刑民交叉法律业务

北京市京都(南京)

律师事务所

案情




陈女士结婚时,其公公用名贵木材打造成床板,送给夫妻二人做婚床。这些床板,陈女士跟丈夫用了三十年,直到2019年其丈夫去世。 陈女士说:因为床板木材珍贵又有纪念意义,还陪伴自己的丈夫走完了人生最后一程。其丈夫出殡后,自己将床板放在住处楼下过道里晾晒,没想到床板有一天不翼而飞。为此,陈女士心焦如焚,最终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民警调取监控发现,是路面保洁员将床板搬走了。于是,陈女士当即找到保洁公司希望索回床板,但床板已经被保洁员当废品卖掉了,经过多轮转手,去向无法追踪。 了解情况后,陈女士告上法庭,要求保洁员及其公司要负责到底追回木材,不然就要赔偿15万元,另外赔偿2万元精神损失费。 干本职工作,却遭遇高价索赔。对此,保洁员小张(化名)也很委屈,她说:“那以后我工作时发现楼道里的垃圾到底还清不清? 因陈女士住处没有小区物业,由一家保洁公司负责周边路段的日常保洁。该公司有规定,路面垃圾随时发现随时清理,清理不及时的话,会被居民投诉并被公司罚款。 保洁员说,她注意这张床板有段时间了,因为部分居民喜欢在公共通道堆放闲置家具,所以也没有立即清运走,看床板搁置大半个月无人收走,也不像会再使用的样子,才决定搬走。随后,保洁员把床板放到大件垃圾中转站又等了四五天,确认没有周边居民寻找失物后,才把床板当废品给卖了。 因此,被告保洁员及其公司认为,他们履行工作职责清运垃圾,没有过错,不应该赔偿。 来源: 海峡导报

采访对话

方弘:17万的名贵木板床保洁员当垃圾处理了,保洁员未征得木板主人同意的情况下就当垃圾处理掉,到底要不要承担责任? 王梦楼律师:判断保洁员是否担责,首先需要分析两个问题,一是本案中的名贵木板是否属于无主物,二是判断保洁员在清理木板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从而构成对陈女士的侵权。 物权法上对“物”有“有主物”和“无主物”的区分。“有主物”通过丢弃行为可以变成“无主物”,“无主物”通过拾取行为也可以变成“有主物”。 本案中,陈女士声称名贵木板是放在通道内进行晾晒。所以,从陈女士个人主观的意思表示来看,其并没有将木板丢弃,木板依旧属于是“有主物”的物权状态。保洁员未经其同意就将木板作为垃圾处理属于侵权行为,需要对作为所有权人,也就是陈女士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但保洁员是否担责还需判断其是否存在法律上的“过错”。这就需要考虑木板摆放的场地、摆放的时间、是否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等一系列因素,来综合判断一般人在此特定情况下,认为木板属于被丢弃的“无主物”而不是暂时存放的“有主物”是否存在过错。 我们注意到:首先,本案中木板摆放在楼下的过道,属于公共区域并且超出陈女士房屋的合理延伸范围。 其次,摆放的时间有半个月之久,并且保洁员把木板放到大件垃圾中转站又等了四五天,确认没有居民寻找失物后,才将其卖掉。 最后,陈女士并没有对木板进行类似于“围挡”等保护措施,也没有进行放置诸如“个人物品、闲人勿动”的警示标语来进行物权宣示。 所以,综合考量以上因素,木板为“他人丢弃的无主物”应该更符合一般人的认知经验,保洁员将其作为垃圾清理的行为不存在过错。此外,保洁员本身具有及时清理垃圾的义务,在符合木板属于“被丢弃无主物”一般认知的情况下,保洁员若不及时清运垃圾反而可能受到保洁公司的处分。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保洁员将木板卖掉的钱返还给陈女士会更为合理。因为,如我前面所说,保洁员不承担侵权责任的原因是其在法律上不存在过错,因此不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但根据事后查明的事实,陈女士并没有丢弃木板的主观意图,所以木板的真实物权状态是“有主物”,保洁员应当将卖掉她人物品所得的钱,返还给真正的物权人,否则构成“不当得利”。 方弘:一些人都会有类似的经历,放在自家门口的东西等被保洁员清理走了,如果仅仅是放了一两天就被清走了,保洁员是否要担责? 王梦楼律师:如果是在自家门口,而且放置很短,例如只有一两天。那么保洁员担责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因为自家门口是在个人房屋的合理延伸范围内,在没有明确问询该住户的情况下就擅自将物品拿走,是存在一定过错的。如果被认定存在过错,那么承担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就在所难免了。 方弘:再举一个案例,董女士将34只价值23万左右的玉镯分别包在纸里,放在一个大透明袋子内。这包玉镯被整晚遗忘在楼道,董女士第二天调取监控看到这包玉被保洁阿姨捡走。在警察面前,面对视频证据,保洁阿姨也不承认。被问及为何在警察面前矢口否认捡到镯子时,保洁阿姨称当时被吓懵了才没承认,并称玉不是偷的不是抢的。“当时觉悟没那么高,误会了。”捡到他人遗失的物品不还或者还不了要担责吗?担什么责? 王梦楼律师:捡到他人遗失物拒不归还是要担责的。而且根据价值大小,严重程度高低的不同,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还有构成犯罪的刑事风险。 《民法典》第312条就规定了: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除民法上的规定外,我国刑法也规定了侵占罪。《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可以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董女士的玉镯价值高达23万,显然达到刑法上对于数额认定的立案标准。在面对视频监控及警察询问时,保洁阿姨的第一反应不是积极主动的归还而是矢口否认,因此关于“拒不交出”的这一情节要求也基本满足。所以,董女士有权向法院提起非法侵占罪的刑事自诉,要求保洁阿姨承担刑事责任。


结语
思明法院认定保洁公司没有过错,无需赔偿损失。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陈女士的诉讼请求。 “商鞅变法"时的秦国,因为执法严明,不讲私情,使得秦国民风纯朴,社会安定,夜不闭户,道不拾遗,秦国一天天强大了起来。我们每个人都不贪图不义之财,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国家也就会越来越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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