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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
为什么中国历代王朝都跳不出 日益腐败的“周期率” 原载《中国改革》2015年4月号 经常见到大家为了当下的“反腐”需要,努力发掘中国的“历史资源”来作为教材和镜鉴,其中包括:以历代发达的廉政监察制度为代表的“吏治”举措、以哲理警句耳提面命官吏应该勤政爱民的“官箴文化”、以历史教训告诫后人力戒贪腐骄奢的“史鉴文化”、以包公海瑞等故事为代表的“清官文化”……如此大规模发掘梳理之下,当然越能显出中国政治史的深厚积淀。 不过我们在对这些历史资源抱以“同情的理解”时,是否还应该想到一些更深入的问题,比如:从《尚书》中《酒诰》《康诰》等开始,直到后来唐代《贞观政要》、宋代《册府元龟·宪官》(明确提出监察制度的职责在于对官僚体制“刺捡凶慝,枰正违缪”)、明代《帝鉴图说》(用通俗形式总结历史经验,以教育皇帝应该勤政爱民)等等,这些三千多年里告诫统治者应该约束自己、力戒贪腐、爱民如子的“廉政经典”,真是有汗牛充栋之多;人们更竭力奖掖和彰显官场中廉洁者的人格、希望以道德之力来遏制腐败之风,如此努力使包公海瑞等清官故事家喻户晓。但为什么这么多的这些努力之后,还是使每一王朝的结局不能幸免于“贪污之遍郡邑”的命运? 来看近现代政治家、制度史学家的叙述。比如孙中山痛陈中国官僚政体种种弊端时,指出贪腐已经是官场中的基本习惯:
中国现行政治,可以数语概括之:无论为朝廷之事,为国民之事,甚至为地方之事,百姓均无发言或与闻之权;其身为官吏者,操有审判之全权,人民身受冤枉,无所吁诉。且官场一语,等于法律,上下相蒙相结,有利则各饱其私囊,有害则各委其责任。贪婪勒索之风,已成习惯;卖官鬻爵,贿赂公行……(《伦敦被难记》,1897年)
他更指出腐败已成为这个制度最必要的生命前提:
贪污受贿、任用私人,以及毫不知耻地对于权势地位的买卖,在中国并不是偶然的个人贪欲、环境或诱惑所产生的结果,而是普遍的,是在目前政权下取得或保持文武公职的唯一的可能条件。在中国要作一个公务人员,无论官阶高低如何,就意味着不可救药的贪污,并且意味着放弃实际贪污就是完全放弃公务人员的生活。(《中国的现在和未来》,1897年3月1日)
再如王亚南先生名著《中国官僚制度史》中的概括: 历史家昌言中国二十四史是一部相砍史,但从另一个视野去看,则又实是一部贪污史。廉吏循吏在历史上之被重视与被崇敬,乃说明这类人物该是如何的稀罕。历代对于贪污所定法律之严酷,更说明这类人物是如何的多。
显然,如果我们不能从制度机理上说明为什么历代的廉政努力最终统统落空,以至于全国官场之中贪污成为了“取得或保持文武公职的唯一的可能条件”,那么“以史为鉴”仍不能真正实现。 下文就做一些尽量通俗简明的剖析,希望能够使我们对于“什么是腐败的根源”“如何才能真正遏制腐败”等等问题,有些更清楚的认识。 一、隶属于政治特权的经济特权和腐败特权,这是中国历代“权力本位”体制的法定属性
在中国历代王朝的制度生活中,腐败乃至腐败亡国所以不是局部和偶然的人为过失、不是个别人道德失范的恶果,而是如孙中山所说乃是整个政体大厦运行的“唯一的可能条件”,详细分析起来,造成此局面的深层原因固然有许多方面(详见拙著《中国皇权制度研究》上册第一编第一章第四节,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但简括起来最根本的就是:这个制度体制是以维系最高统治者对权力的垄断为基本指向,即自从“秦制”以来就无比明确的: 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史记·秦始皇本纪》)
而最大限度地垄断政治权力这制度建构根本方向之下,随之也就必然是最大限度垄断一切经济资源、尽力享有人间的一切骄奢淫佚,亦即秦二世一语道破: 凡所谓贵有天下者,肆意极欲!(《史记·秦始皇本纪》)
制度设计与建构最顶端的这种政治特权(“皆决于上”)与腐败特权(“肆意极欲”),两者的高度联袂一体、以及它成为两千多年间始终不断强化的制度终极方向,这从根本上决定了:只要这个制度的政治禀赋延续一天,则相应的普遍腐败也就必然如疽附骨般伴随其始终。 由于上述性质对于制度建构和发展具有根本意义,所以中国历代的“腐败特权”都不是一种偶然错误,相反它是通过国家基本大法、国民经济基本格局、赋税法、城市布局、法定的城市居民身份和职业配置等等一系列最强劲制度手段而铸就、并长期发展完善而成的。 以国家基本法为例:《晋律》《唐律》《大明律》《大清律》等历代国家法典,其开篇最为显著内容之一,都是明文规定皇亲国戚等最高特权阶层天生就享有司法豁免权、或享有以经济代价来抵偿刑期的特权——也就是说,即使他们贪黩狼藉甚至犯下更大罪行,但皇帝个人意志之外的法律都无权对他们绳之以法。 权贵阶层可能享有多大经济和贪腐特权,这可能大大超过常人所能的想象。比如皇帝可以任意将国家的铸币特权赏赐给他所宠爱的某个臣子(汉代邓通就是有名的例子);也可以强拆豪夺无数小民的土地和房子,让巨量的土地集中到特权阶层手里--明代万历皇帝强令政府部门划给自己爱子朱常洵的田亩数量务必达到四万顷、等于当时一个大省或四个小省所有的田亩量!至于全国一切高利润的产业都必须由最高权力阶层垄断,这“利出一孔”的制度设计方向更是自商鞅以来就充分明确、自汉代“盐铁制度”以后就奉行不替的基本国策。
再以明代刘瑾恣意贪污的规模为例:刘瑾专权不过短短四年多时间,但是他在这期间积聚的家财,仅白银就有1亿5千多万两、黄金1千2百多万两,其它房产、金珠、珍玩古董更是积山盈海!(明·沈节甫编:《纪录汇编》卷一百二十五)。贪污搜刮的如此规模是什么概念?研究者根据物价指数计算出明代中期一两白银的币值相当于今天人民币210元左右,于是不难估算出:仅刘瑾家的银子一项,其价值就相当于今天300多亿元人民币或50亿左右的美元。
再将刘瑾家财与整个国家的收入相比较:当时国家中央财政年收入不过100万两白银――也就是说仅计算刘瑾家的银子,那么他的年均搜刮聚敛的财富数额即是国家中央财政全年收入的约40倍,加上黄金和房产珍宝,那么他每年聚敛的财富数额大概是中央财政年收入的近百倍——可见这天文数字规模上的贪污绝不可能仅是个人道德沦丧的结果,而主要是马力之强大骇人听闻的“制度机器”其日渐疯狂运行的结果! 历代都市格局与腐败特权的关系也值得关注:到欧洲旅游的国人大概不难感觉到,中国传统都市的布局方式与西方城市(许多是以集市、广场、竞技场、教堂等公共空间为中心)有巨大差异。那么这差异的根源在哪里?我们说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传统都市的格局一律都是为了统治权力的运行、以及相应的“权力消费”而设置。历代王朝的首都不用说,仅以明代中原地区中心城市开封为例:作为河南省会和府治之所在,开封乃集省、府、县(祥符)三级官署衙门于一地,是大量王公贵族、王府属官走卒、退休官宦等统治阶级成员的麇集地。明初朱元璋封其第五子朱橚为周王、居开封,至100多年之后的嘉靖时,周王一支之庞大已经是:“郡王三十九,将军至五百余,中尉、仪宾不可胜记”;到万历时更是“郡王至四十八位,宗室几五千人。”除了周王一支以外,开封城还有曲靖、华亭等几十家王府以及大批专为其服务的属官、兵丁、役夫等等,所以当时情形是:“大街小巷,王府、乡绅牌坊鱼鳞相次,满城街巷不可计数。”而在这样的前提下,明代开封城中固然有着极其发达的商业业态(不计庙会集市,仅店铺就至少有七、八百家)和金融业态(有金银铺、当铺钱庄七、八十家),但是如研究家总结的:“明代开封的人口结构形成其经济特点,该城商业、手工业中很大部分是为以周王府为中心的诸多王公贵族服务的。”(许檀:《明清时期的开封商业》) 所以读者大概不难知道:因为上述全方位的建构,所以在制度构造和制度法理这国家体制的最基础层面,权力垄断与“权力消费”、权力腐败之间的必然联系,就有着铁铸一般的坚固难移、以及因“自古皆行秦政制”而来的二千年间一脉相承。 至于因此而在制度的微观运行层面上,权力垄断与权力腐败的互为彼此、共荣共进,就更有着无数怵目惊心的例子(比如本文图1、图2所列举)。 图1、西安“何家村窖藏”中众多“金开元通宝”之一,陕西博物馆藏 “何家村窖藏”是中国考古史上出土器物种类众多、等级极高的重大发现,总数500件以上的器物几乎皆为皇室使用的稀世珍品。 本文举出这批金币作为示例,是因为它们决不是普通货币,而是小民百姓们在市场上绝无权利一见、仅作为皇帝恩赏群臣的特种币,其任何一枚都标志着最高等级的特权。 “开元金币”的使用方法和规模尤其令人惊骇:唐明皇在宫中承天门上大宴大臣时,为强调这时的其乐融融,于是命人向下抛洒金币、恩许五品以上官员争拾这遍地的宝物。唐代诗人张祜的名作《退宫人》曾描写此场面的热闹非凡,诗篇以一位早已被逐出宫门的宫女之口,津津有味地回味当年她如何与拾金百官一道尽得恩宠:“开元皇帝掌中怜,流落人间二十年。长说承天门上宴,百官楼下拾金钱”--可见“百官拾金钱”式的暴得大财,走的是与宫娥们以色伎邀宠承欢的同类路数。 从本文角度看,这个著名故事的制度学意义在于它说明:只要跻身于垄断权力和侍奉权力的豪宴,那么这圈子里的人们越是不付出举手之劳,就越有资格坐等无尽财富如雨泽一般的从天而降;这自然是对“腐败特权由制度法定”的极富戏剧性表演。还值得留意的是:名义上的货币而其本质却是反市场的制度特权,看破此类吊诡的深层内涵,这对于我们发现腐败根源和中国经济史的本质特征,都有重要意义。 图2、(明)崇祯本《金瓶梅》第六十回《李瓶儿病缠死孽 西门庆官作生涯》中的版画插图 郑振铎先生认为《金瓶梅》产生的时代,其特点是“官商合一,占尽了天下财源”!从此图中可以清楚看到:西门庆绸缎店的庋架上堆满货物,店中的伙计正忙着应酬买主、用戥子称收银两,总之是一派生意兴隆的景象。最值得留意的是:店铺房檐下的招幌上面写着“本衙绸缎”四个大字,以此专意将本店以官府势力为靠山的背景(亦即章回标题中所谓“西门庆官做生涯”)广告世人——明代小说家和版画家在这类细节的处理手法上,不约而同表现出毫不刻意、真切自然的艺术风格,这显然是源于制度环境那种不言而喻的基本属性和基本方向。 还应该注意的是:在明代口语中,“生涯”有买卖、生计的意思,所以“西门庆官作生涯”这句话,兼有“西门庆把当官作为买卖”、以及“西门庆靠当官为后盾来做买卖”这双重意思--而这双重意思所体现的,正是这个制度设置中权力与市场之间双向交互关系! 二、腐败亡国成为中国历史中刺目的周期率,这深刻反映着造物主对人类的“绝对律令”
“腐败特权”出于根本的制度禀赋、且两千年沿袭不改,必然造就出一种同样具有根本意义的制度运行模式,这就是“腐败导致亡国”——诸如秦、南朝、隋、明清等等王朝,其末期的惊人腐败对亡国结局的直接推动尽人皆知,即使其它一些王朝因更复杂的社会动乱(如汉代)、或外敌入侵(如宋代)而导致亡国,但这些悲剧结局与权力腐败之间仍然有着最直接的联系。比如东汉末年董卓之乱对首都的残酷劫掠,其背景就是那里麇集的豪门集团靠腐败而实现了财富高度集中:“是时洛中贵戚,室第相望,金帛财产,家家殷积。”(《后汉书·董卓传》)再如北宋末年不仅皇帝及其宠臣日益腐败、用拆房扒屋等严酷手段恣意掠夺全国百姓(《水浒》描写的“花石纲”就是这种暴掠的典型方式之一),而且连权门之家的走卒也都靠贪腐暴富。比如主持“花石纲”的罪魁朱勔,他的家奴们就一律纡金佩紫,陆游《老学庵笔记》记载:方腊军打破钱塘城时见到的刺目景象,乃是太守府邸的客房里供奉着数十个穿金戴银者,而他们竟然都是朱勔的家奴,于是当时民谚就说:“金腰带、银腰带,赵家世界朱家坏”。 假如我们做更深入一些的思考,则势必提出这样的问题:究竟是为什么,使得腐败亡国成为一种深刻的制度定势、成为了千百年间那么多的王朝始终无法跳出的“周期率”? 我们说,腐败亡国所以是那些垄断权力和垄断权力暴利的人们永远跳不出去的魔咒,从现代制度学角度来看,其原因非常显豁易懂,这是因为,现代制度学的基本原则其实就是造物主对人类的那条“绝对律令”:一切权力和权力暴利都必须具有刚性的边界,否则,因失去制约而必然无限膨胀的权力(以及越来越疯狂的腐败势能),势必颠覆一切社会秩序和伦理规范,使人类丧失其文明底线、甚至不复为人类。 “造物律令”这决定性力量的涵盖古今中外,就派生出其实现方式的“正题路径”与“反题路径”。其正题就是孟德斯鸠名言所说: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论法的精神》上册第十一章第四节)
即是说,人类终于学会通过“以权力约束权力”的理性路径而走出权力专制的泥沼,学会了用法治方式保证社会在秩序和规则的有效控制下良性运行。 反题与上述正题恰好对应,而且更痛切地体现着“绝对律令”的深刻性——假如人类不能以法治文明等良性自律方式限制权力及其“肆意极欲”的无限膨胀,那么冥冥之中就只能积聚和爆发出一种恶性的“代偿方式”,即以社会大动乱、受压迫百姓的血腥报复等极残酷的手段扫荡剿灭权力集团及其制度能量,从而在刚性边界前强制性刹住疯狂的权力列车。然后,在统治权力的专制性和腐败性相对低度的基点上,开始下一个王朝的生命周期,直至这个王朝重蹈权力失去制约及其必然腐败的覆辙,再度点燃“周期率”爆发的导火索! 所以如果稍稍了解中国历史,就可以看到其中有无数对“周期率”悲剧结果的无限感喟,比如: 南朝天子爱风流,尽守江山不到头。总是战争收拾得,却因歌舞破除休……试问繁华何处有?雨苔烟草古城秋。(李山甫:《上元怀古》,《全唐诗》卷六百四十三)
诗中所悲叹的,就是统治集团的腐败淫糜最后总是导致王朝末期的血腥厮杀和社会大动乱、以及因此而来的社会全部文明积累惨遭毁灭。 再比如前文提到,北宋末年权力集团的腐败到了连其家奴都富甲天下的程度,那么它怎样结局呢?真是惨不忍睹,因为吴地百姓实在不堪“花石纲”等恶政的荼毒,最后只能随方腊等人起事;而造反者们对统治阶层的报复方式是: 凡得官吏,必断脔支(肢)体,探其肺肠,或熬以膏油,丛镝乱射,备尽楚毒,以偿怨心!(《宋史·童贯传附方腊传》)
人们只能一次又一次以如此手段而强力阻断权力专制性和腐败性的无限膨胀,历史只能在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双向野蛮中如此轮回沉沦,对于中国的命运来说,这悲剧真比山岳还要沉重。在中国,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家弦户诵着《水浒》故事,可是大家考虑过在这些故事背后,其实深深蕴涵着制度学的基本原理吗? 三、硬币另一面:廉政文化、清官文化等“代偿式”机制的不得不高度发达 如同硬币有不同的两面一样,“秦制”以后的中国历代王朝的政治传统也是由两大基本方面构成。前两节所述内容是其始终居主导性的一面,而剩下的则是其相反相成的另一面。先来看显豁的例子:北京紫禁城乾清宮西侧弘德殿内、北海琼岛乾隆皇帝书房中,都悬挂雍正皇帝手书楹联: 惟以一人治天下;岂为天下奉一人。
此楹联非常重要,因为它是最高统治者在全面总结继承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基础上所提出的国家政治基本准则。这两句话是什么意思呢?上联内容很容易懂,是说天下大权只能由最高统治者一人垄断(“秦制”以来的基本制度方向);而下联却以疑问句来表达否定判断:如此集权岂能是为了让天下亿万百姓来侍奉少数权势者! 那么为什么这上联和下联两句的意思又看似矛盾呢?
我们说“秦制”对于中国制度史的第二项重大意义,在于它通过这个王朝极其短命的悲剧而揭示:横绝四海的无限军力和权柄、积山盈海的权力财富、无数的让人心惊目眩的“权力形象工程”、令举世胆寒的严刑酷法等维稳方式……这一切统治者希望“子子孙孙永宝用”的权力手段和权力暴利,都不可能因其一度的无比强悍辉煌就从此坚如磐石,相反越是榨尽一切制度资源而实现统治者的肆意极欲,其覆灭之迅速和惨烈就越是惊人,即后来《阿房宫赋》所慨叹的“楚人一炬,可怜焦土。”
于是那些希望将“惟以一人治天下”政体传于万代的统治者,只要他们具备起码的明智,就不能不思索避免重蹈覆辙的办法;而且随着秦汉以后“王朝周期率”的不断重演,后来统治者对于这个制度所能提供所能允许的一切“制度免疫手段”(“权力约束手段”)也就越来越谙熟于心,于是汉代以后很多统治者为了长治久安,都尽量提倡为公、恤民、崇贤、戒奢、肃贪、纳谏、君臣合德、以公执律、修德慎狱等一大套准则,他们充分意识到:垄断权力的“长效收益”除了需要永远稳固强化“惟以一人治天下”之外,也不能不多多少少顾及社会各阶层利益的平衡,而权力者一味肆意极欲则势必导致包括统治阶级在内一切社会成员的灾难。 因此,雍正手书的下联内容并非特意的伪善,相反它同样是中国传统制度学的重要内容;它同样地积淀出庞大的政治建构和文化建构成果,这就是我们历史上日渐完善的监察肃贪制度、清官文化、仁政哲学、官箴文化,等等。这套建构影响力之巨大,举个例子就可以看得很清楚:汉代开始,中国百姓就习惯在那些他们崇敬的清官还活着时就为其建立“生祠”,即将这些活人尊奉为神明! 总之,因为始终不能用法治等刚性手段有效地“把权力关进笼子”,于是无奈之下的制度肌体也就被迫发展出一套尽量完善的“代偿方式”,希望以此来勉强遏制权力专制及其必然腐败的恶果。又由于这套手段的尽量有效运作乃是整个制度生命所系,于是它也就必然在千百年间汇集着无数英杰的理想和智慧,体现出相当挚诚的道德力量。 不过,如果今人能够站在比包公、海瑞们更高一些的现代制度学立场上,那么就不难看到,与法治对权力的刚性约束相反,上述代偿手段因为根本不能如公民国家那样具备“国民权利”这坚实基础,所以它们有两个显著特点:
其一,历代王朝从其国家基本法逻辑起点上,就注定永远不能约束作为制度金字塔顶端的最高权力及其肆意极欲。“包青天”在法庭上的一句终审判词对此说得最简捷直白:“王法无斩天子之剑!”(《包龙图判百家公案·桑林镇》)
其二,那么多的善政廉政的期望和承诺,都因为从来没有以“民权”为基础的刚性法律保障,因而只能越来越流于仁政爱民的广告和表演。所以梁启超在100多年前就指出,“民为邦本”、“政在养民”与宪政法理的根本区别在于:不论“民本政治”如何强调“为民”,但是因为权力仍然被统治者所垄断,所以结果就只能是全部落空,即“此种无参政权之民本主义,为效几何!”(《先秦政治思想史》)--其实早在海瑞的哀叹中人们就可以看到,百姓权基本权利(包括言论权利)的被剥夺罄尽,这与满目的腐败必然如影随形:“官爵贿赂,夺魄动心;国病民冤,如聋如哑!”(《兴革条例》) 四、永远不可能“把权力关进笼子”前提下,肃贪政举和廉政文化等代偿机能的畸形发达及其结果
历代王朝的监察制度和廉政文化,是在永远不可能从制度源头“把权力关进笼子”前提下的勉强“代偿”。这决定了其一系列基本特点,比如: 1、“反腐”的效果,一方面依赖于权力者的道德理想、但另一方面却又依赖于他们运用独裁手段的娴熟诡诈程度,由此导致深刻的制度悖论与道德扭曲。 2、随着各级官吏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廉政举措的成效日渐降低、甚至归于无效,于是形成这样的反讽:越查越贪、甚至连廉政监察钦差都成了贪腐的魁首; 3、统治集团整体的堕落,比如“清流”士大夫的道德首领,竟然与宦官集团的头子一样贪婪,为了聚敛而完全无所顾忌; 4、廉政文化的高度滥情和庸俗化。比如我在《为什么那么多“权力约束手段”都成了橡皮筋儿》(见拙著:《法律制度与“历史三峡”》,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一文中,举出在明崇祯时代,廉政文化之普及到了民间儿童们游戏玩耍都以官员的“一路清廉”作为名目和模仿对象,但是同时,即使到了李自成围攻北京、王朝崩溃迫在眉睫的时候,军队从上到下的官兵都在接受攻城敌军的贿赂; 5、“清官大救星”成为下层国民政治思维模式的唯一希望,由此更加强化了康德所说“父权制奴役性制度形态”;造就了越来越逆向于现代法治文明和“公民伦理”的制度取向。 上述诸多内容因为篇幅限制不能详述,这里以隋代厉行肃贪的结果为例。隋文帝施行一整套异常严酷的监察和惩戒手段,以图禁绝官吏的贪污,甚至立法:官吏如果贪污一文钱而周围的人不揭发的话,则一律连坐处死。他还用特务手段“钓鱼执法”: 患令史赃污,因私使人以钱帛遗之,得犯立斩。……于是上下相驱,迭行棰楚,以残暴为能,以守法为懦弱。(《隋书·刑法志》)
但如此全力肃贪的结果,竟然是仅到一代之后的炀帝时代,局面就恶变成为:“宪章遐弃,贿赂公行;穷人无告,聚为盗贼。”(《隋书·刑法志》) 同样最典型例子,大概就是皇权时代对廉政意义认识最为清醒、肃贪手段最为严厉的朱元璋那套举措——他用尽凌迟、抽肠、剥皮等一切令人不寒而栗的酷刑来惩治全国各地的贪官污吏、警示官吏们不要贪赃卖法,甚至发明“剥皮实草”的酷刑(将前任贪官开腹挖心后在腹腔中填稻草,缝合后将此人偶树立在衙署门口)以为威吓;他发表了无数情真意切的诏诰以警示劝戒官员们要体恤民情。但是贪污之风还是屡禁不止,最后连朱元璋自己也只能承认:贪官污吏“酷害良民,奸狡百端,虽刑不治”;他甚至感叹,神仙也阻止不了官吏们如同万蝇逐臭一般千方百计地贪污: 呜呼!奸顽之徒难治,扶此彼坏,扶彼此坏。观此奸顽,虽神明亦将何如?(《大诰三编》)
而历代廉政官利用监察权而大肆贪污的例子更是早就屡见不鲜,比如三国时陆凯上奏说:朝廷专设了辨识官吏政绩清浊的官员,但是他们却“既不爱民,务行威势,所在骚扰,更为烦苛”,所以较之设立这些廉政官、检查团以前的社会局面,实在是“无益而有损也!”(《三国志·陆凯传》) 直到清代的情况:乾隆皇帝宠信的和珅“性贪黩无厌,征求财货,惶惶如不及”,于是“督抚司道,畏其倾陷,不得不辇货权门,结为奥援”(意思是众多高官争向和珅行贿,以求攀他为后台)。乾隆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于是加紧严惩行贿者,但结果却是“诛殛愈众,而贪风愈甚”——原来,高官们越是感觉到自己有被查处的风险,就越要早早向深得皇帝倚重的权臣行贿通款,以求有机会逃脱法网。薛福成在《庸庵笔记》中记载了这段故事,然后他总结说:并非行贿受贿者的本性如何贪婪污秽,而是他们置身其中的制度氛围“使其不得不贪也!”这个总结与后来孙中山所说贪污腐败是中国“目前政权下取得或保持文武公职的唯一的可能条件”,大致是一个意思。 五、腐败成为制度和社会运行“唯一可能条件”下的社会生态 腐败成为制度和社会运行“唯一可能条件”,这不仅驱使国家政治日趋窳劣,而且对整个社会生态和国民价值的不断堕落也有极深刻影响。且举两个最刺目的方面: 其一,当官发财成为国民价值体系的终极目标。200多年前出使中国的英国特使马戛尔尼说过一句有名的话:“中国人没有宗教,如果说有的话,那就是做官。”为什么举世都热衷于做官?原因很简单,就是当官则必有几乎无限的贪腐机会。所以明清以来,社会上一直大量流行诸如此类的民谚:
大官不要钱,不如早归田;小官不索钱,儿女无姻缘。(明·天然痴叟:《石点头》第八回)
俗说:“三年穷知府,十万雪花银。”(清·檀园主人编:《雅观楼》第十二回)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儒林外史》第八回)
千里为官只为财。(清末小说中屡屡引述此谚语,见《官场现形记》第二回、第十七回、第二十二回,《活地狱·楔子》等)
现代民谣所谓“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其延续的依然是千百年来的这条官场铁律。而从本文图3、图4等例子中更可知:通过跻身官场而攫得五花八门的“发财”、“进财”机会,这成为了全国亿万国民的终极理想:
图3、山东潍坊杨家埠年画:《发财还家 五路进财》。录自广东佛山祖庙博物馆、山东青岛博物馆联合举办《山东地区民间木板年画展》 杨家埠是中国北方木板年画的著名产地。年画往往以最通俗和形象的方式表述着社会的核心价值以及无数民众对之的认知方式,此画就是典型:画面中两位巨额金银的拥有者皆穿官服、且有众多衙役簇拥开道,如此场景清楚揭示:广大国民心目中最光彩荣耀的事情,莫过于通过当官而攫得五花八门的“发财”“进财”机会。 图4、(清初)苏州年画:《满载而归》,尺幅:纵29.2厘米,横27.5厘米 上图录自《中国美术史全集》第22册《绘画编·民间年画》,画面内容为:楼船的船舱中端坐一穿红袍的高官,他面前几案上堆满了金元宝,船头旗杆下站着一名鸣锣的仆役,旗杆则高悬招幌,上书“满载而归”四个大字以极尽炫耀。
苏州是中国南方最重要的年画产地,而此画与上面所示北方的潍坊年画,两者在宗旨和内容上如出一辙,这种高度一致性充分说明:通过当官而占有尽可能巨量的财富,这早已成为中国从南到北亿万国民们共同的终极理想。 其二,“绝对律令”的反题(以非理性暴虐方式,强迫权力专制性及其疯狂贪腐在刚性边界前止步)植根于整个国民的政治和文化心理之中,即鲁迅在《且介亭杂文二集》中所说:中国盛行“水浒气”。 为什么“水浒气”在中国成了这么大气候?原因就在于:在永远不可能通过法治而从源头上有效地遏制腐败、小民百姓永远无法通过符合正义准则的法律制度而获得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市场权利和良心言说权利的前提下,人们最后只能以“大秤分金银”之类的“梁山方式”作为代偿。其结果,不仅还是要向皇权制度回归(即宋代民谣所说“欲得官,杀人放火受招安”),而且更使得流氓文化、江湖黑社会文化等等在社会中有了越来越巨大的支配力,并成为了国民政治心理中的深刻禀赋——如此趋向与建立法治文明的制度方向,两者的南辕北辙当然最明显不过。 六、结论:只有如毛泽东当年所说“找到新路”,才能走出腐败亡国的周期率 综上所述,能否走出腐败亡国的“周期率”,其关键不在于是否大张旗鼓地反腐肃贪、不在于如何努力使“廉政文化”的招牌无处不在。而在于廉政的所有举措,它们到底是以维护少数统治者的权力安全和长期延续为基本目的,还是相反的以维系国民权利为基本目的。毛泽东当年与黄炎培“窑洞对”对于如何才能走出周期率得出了明确结论: 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与此大致同时而表述更清楚的一篇文献,是1945年9月路透社驻重庆记者甘贝尔曾书面提出十二个问题,请当时因国共谈判身处重庆的毛泽东回答。9月27日《新华日报》以《毛泽东同志答路透社记者 中国需要和平建国》为题刊出毛泽东的回答,1948年东北书店出版的《毛泽东选集》也收录了此文,而这篇答辞的核心理念就是“建设自由民主的新中国”。比如第一段: “自由民主的中国”将是这样一个国家,它的各级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是由普遍、平等、无记名的选举所产生,并向选举它们的人民负责。它将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与罗斯福的四大自由(王毅注:即言论和表达的自由、信仰的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它将保证国家的独立、团结、统一以及与各民主强国的合作。(详见阎长贵:《一篇更重要更全面的“窑洞对”》《炎黄春秋》2008年第10期)
如果站在这个的立场上,那么今人在了解中国吏治史和廉政史之后,应该得出的结论就是:所有那些沿袭了千百年的李世民、朱元璋式廉政努力,它最终还是不能使中国走出腐败亡国的历史命运;而要想真正走出“周期率”,则只有面向当年毛泽东提倡的“新路”。
王毅: 义和团运动蒙昧性的文化根源 及其对"文化大革命"的影响 王毅:说真话的勇气与智慧 文图选自网络,版权事务请联络编辑 表扬小号 就摁下二维码打赏吧 思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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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享家丨王毅:中国历代王朝的“腐败周期率”
王毅,1954年生,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曾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编辑、编审,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现已退休。研究领域包括:中国哲学、文学、史学、民间宗教、古典园林、古典版画雕塑、“文化大革命”机理等等。
作者:王骥
2015年3月16日
王毅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