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禁毒日 | 温州法院与你一起对毒品说“不”!
国际禁毒日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Drug Abuse and Illicit Trafficking
今天是第36个“6·26”国际禁毒日。面对呈多样化隐蔽化趋势的毒品犯罪,温州法院集中开展禁毒宣传系列活动,全面普及防范毒品知识,积极贯彻“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切实增强全民禁毒的意识与能力。
让我们先从《狂飙》开始
我们的永不“毒”行之路
引领示范,庭审观摩
温州法院邀请社会从业人员、学生及家长旁听贩卖毒品案件庭审,让庭审现场成为生动的法治课堂。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深刻认识到了毒品犯罪的危害性,必须坚决抵制毒品。
▲瓯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贩卖毒品罪案,被告人谢某为获取吸毒毒资“以贩养吸”,多次与他人结伙或单独贩卖毒品,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4000元。当日,100余名学生家长及金融从业人员到场旁听,警示教育意义显著。
▲苍南法院邀请20余名高三毕业生观摩一起以线上联络、快递邮寄形式贩卖毒品犯罪案件的庭审,进一步宣传毒品危害性,以“高中最后一课”引导毕业生远离毒品及涉毒犯罪。被告人周某以牟利为目的,明知右佐匹克隆、劳拉西泮、艾司唑仑等系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仍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重拳出击,集中宣判
6月以来,全市法院集中开庭审理毒品案件10起,集中宣判的涉毒犯罪被告10余人。其中,温州中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汪某成死缓、被告人向某林无期徒刑,体现了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和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有效地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震慑毒品犯罪。
据悉,在近期发布的浙江法院审理毒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中,温州中院和龙湾法院分别有一案例入选。(点击查看详情)
走进校园,守护明天
禁毒普法工作要从小抓起。为引导和教育青少年正确认识毒品的危害,营造浓厚的校园禁毒氛围,温州法院干警来到校园开展宣讲活动并授课。
▲温州中院干警陈小希受南郊街道禁毒办邀请,参与“禁毒法治”青少年夏令营活动,教育青少年知法守法、远离毒品,提高学生们防范毒品和拒绝毒品的意识和能力。
▲“同学们,这些包装精美的食品,披着‘跳跳糖’‘巧克力’的外衣,其实是新型毒品!一定要小心!”鹿城法院刑庭副庭长金华锵用生动的语言,通过“图文+视频”等方式,给温州市实验小学的学生上了一堂禁毒反诈法治课。
▲乐清法院联合雁荡镇人民政府禁毒办、雁荡山旅游学校开展主题为“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的青少年禁毒主题宣传活动,举办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专题讲座并带领学生参观了禁毒教育基地,共260余名在校学生参与。
深入群众,全民禁毒
全市法院积极拓展禁毒普法的覆盖面,履行禁毒挂钩联系职责,与结对街道社区进行联合共治,开展“禁毒宣传五进”活动。在人流密集的社区街道、公园景点、乡镇集市、商业铺户、站前广场等地,干警们采用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手册、进行法律咨询等方式,结合审理的典型案例,为群众讲解毒品危害,让群众自觉远离毒品。
▲永嘉法院城郊法庭在社会治理中心放置宣传折页,为往来市民普及禁毒法律知识。
▲文成法院刑庭干警来到文成县文化中心广场,为现场民众发放宣传手册,介绍毒品的危害与防毒、禁毒知识。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继续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多措并举,合力推进,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为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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