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D系列调研(二)“高铁上,妈妈的座位被座霸占了该怎么办?”
前言:
这是一篇由上海世界外国语中学高中生为我们写的研究报告。此文把近期“高铁霸座”的现象简短进行了回顾,又根据调研数据进行了总结归纳。
近几个月来就出现了十几桩座霸事件,“座霸女”,“座霸男”,“座霸老太太”等称号层出不穷。例如2018年9月19日,在永州到深圳北G6078次高铁上,一名女性强行坐置靠窗座位,当列车工作人员协调座位时却遭到了女子的“强词夺理”,强行霸占座位不肯让座,为其他乘客造成了影响,扰乱了公众秩序。
高铁霸座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热议,一些人认为:霸座虽然可气,但也没什么大不了,同一车厢的座位坐在哪儿都一样”,但更多人认为,乘客应该维护自己的乘车权益,抵制不文明行为。
为了了解10后小朋友对这一社会热点话题的看法,绿色光年这次发动了全国各省的小朋友们完成以“高铁上,妈妈的座位被座霸占了该怎么办”为主题的调研问卷。最终获得了25份有效样卷。
光年君:本次调研涉及到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分别为5.性别平等和16.和平、正义与强大机构。
5.性别平等
实现性别平等,为所有妇女、女童赋权。女性不光要被尊重,也要自重。
16.和平、正义与强大机构
促进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和平和包容社会、为所有人提供诉诸司法的机会,在各层级建立有效、负责和包容的机构。
本次调查对象情况概述
本次调查收到25份问卷,填写调查问卷的小朋友们来自全国六个省市,和一个海外城市,其中有24位小朋友填写了自己的学校。参与调研的小朋友中11位是女孩,其余14位为男孩。
本次研究问题列表:
1.你的性别
2.你来自哪个城市?
3.请问你的学校名称?
4.你和妈妈在高铁上,假如妈妈订的座位被“座霸”占了,你希望对他说三句话,你想说什么?
5.如果你和妈妈的座位被占了,你会第一时间找谁处理?
6.如果乘务员来了以后也无计可施,对方还是拒不让座,你会怎么办?
7.乘务员和其他乘客都拿他没办法,这个时候你最想变身成以下哪个人物?.
8.为什么想变成这个人物?
9.你觉得应该对“座霸”采取怎样的措施?
10.你知道法律或者规章制度是否有约束此类行为的依据?
对座霸行为你的态度是什么?
调查结果显示,同背景的被调研人对于“高铁霸座”持有不同看法。比如第九题——
来自上海宋庆龄学校的女生回答“应该依法严惩”
有73%的被调研人表达了类似的答案,均认为“霸座者”应收到法律制裁(部分采访者中所提及的制裁方式偏极端,可显示出其对于霸座行为的鄙弃),并在一定期限内无法购买高铁票。
但有7%的被调研者认为不应与“霸座者”正面交锋,希望通过协调员为自己重新安排位置以解决矛盾
20%的被调研人倾向于用道德理论灌输“霸座者”
联系被调研者的年龄,可见支持用理论说服的人群大多在小学阶段,而支持依法严惩的被调研者年龄不均。
本次调查还有一个有趣的部分,那就是“乘务员和其他乘客都拿他没办法,你希望变身成为以下哪个人物?”,调查对象都给出了五花八门的答案,从蜘蛛侠到钢铁侠,不一而足,也有同学表示想变成警察,这样就能管管座霸,但是所有答案都反映出了大家对座霸的无奈,只能采取非自然手段去解决这类行为。
是否了解有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大部分的小学生还是具备一定法律意识的,他们希望站在法律的角度出发去惩罚现实生活中的“座霸”。
在自己,自己父母以及乘务员都无法劝说和调节的情况下,学生更多的希望警察可以以执法者的形象站出来,然后再给由法律对这些“座霸”进行严惩。严惩的措施包括:
罚款,终身禁止乘坐飞机,高铁和地铁
对于情节严重者可处以短期有期徒刑
也有少部分学生站在道德的角度来思考如何惩罚“座霸”,有的学生提倡给“座霸”安排强制的道德课程
有的学生则效仿处罚“行人乱闯红绿灯”的方式,希望可以将座霸的照片放在高铁站的大屏幕上滚动循环。
虽然小朋友们在调研中有体现一定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但是对于法律条文本身,学生并没有办法判断自己想到的这些惩罚措施是否具有有效的法律依据。调研结果显示——
将近50%的学生不知道是否有法律依据约束,甚至有一个学生完全没看懂问题
有25%的学生觉得应该有法律依据但是完全不清楚是那方面的法律依据
有20%的学生在父母的帮助下上网查询了相关法律依据。
敲黑板!相关法律法规:
乘客自购买高铁票起,与铁路公司建立起了客运合同关系,在车票上体现出来的内容就是合同关系中的一个条款,被占座的乘客有权利依照车票上记载的内容享受相应的服务。铁路公司未能维护列车秩序提供车辆上载明的座位,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铁路公司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列举了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与模式。乘客自购票上车时起,就对该车票上记载的该车次的该特定座位享有支配权,其他乘客无正当理由不得霸占座位,否则就是侵害了乘客对该特定座位的支配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承担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礼道歉等。
以上两条皆为民事责任,“座霸”行为还涉及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一款三项,对“座霸”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的行为同样会做出处罚。
你能想到的解决方案是什么?
调研报告显示,99%的被调研者选择直接交涉,希望对方能让开座位,如果交涉不成功就会寻求乘务员的帮助,让乘务员和“座霸”交流。当然,还存在那种连乘务员都无法劝阻的“座霸”,高铁负责人可以按照规定将被占座的乘客安排升舱,做出一定的补偿,同时对违反规定的“座霸”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在调查结果中,依然有1%的采访者倾向于不做任何措施,但是这种做法无疑是间接助长了违规“座霸”的气焰。
针对以上调查结果,笔者要提几点建议:
有关部门要完善对“座霸”行为的处罚措施和处理流程;
加强对抵制“座霸”行为的宣传,可以通过公益广告和高铁上投放文明标语的形式;
民众要了解占座行为的处罚条例和法律法规;
被占座者要将法律和法规作为武器,积极维权才是杜绝“座霸”行为的解决方式。
附:此次问卷调研对象的学校名单(共16所)
上海民办华师大二附中附属紫竹双语学校
郑州市纬五路一小
上海宋庆龄学校
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大街小学
华师大附属紫竹小学
北大附小
芝加哥Tripp school
上海市世界外国语中学
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学校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实验小学
西外
北京十二中
九峰实验学校
南京外国语学校
安海成功小学
上海更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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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 番茄渡渡鸟(上海世界外国语中学高一学生)
图片 | 绿光的菠菜们
编辑 | 风铃草海豚
审核 | 竹子鸭嘴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