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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壮壮:系统论与《流浪地球2》

翁壮壮 法律人类学世界 2023-09-10

文/翁壮壮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除了系统论法学之外,“《流浪地球2》给法律人类学的最大启示并不在于影片的琐碎细节,而是揭示出了法律人类学的观察潜力及其所可能触及到的演化方向:一种面向全球社会中人类及其未来的法律人类学研究。”

2023年春节期间,《流浪地球2》以其精良制作与卓越品质火爆微信朋友圈。“一千个读者眼中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诸多《流浪地球2》的精彩影评与全景解读已珠玉在前,但似乎与自己的观影体验不甚重合。作为德国社会学巨擘卢曼(Niklas Luhmann)系统论发烧友的自己,通过《流浪地球2》与系统论互释的方式,来讲述关于这部电影的一些断想。

在剧情设计上,《流浪地球2》为《流浪地球》的前传,叙述人类为应对太阳急速老化膨胀以致可能吞没太阳系的危机,将联合国改为地球联合政府,决定并执行将地球迁移至半人马座α的计划(“流浪地球”计划)的故事。为了拯救人类,地球联合政府尝试推进“方舟”(诺亚方舟)、“逐月”(放逐月球)、“移山”(愚公移山)等方案。

其中,“方舟”(诺亚方舟)方案是建设方舟号空间站的计划,“逐月”(放逐月球)方案是驱逐月球的计划,该计划更多是对“移山”(愚公移山)方案的辅助,“移山”(愚公移山)方案是在地球表面建设一万座行星发动机,从而将地球推动到新家园的计划,此后更新为“流浪地球”计划。

倘若跳出对《流浪地球2》剧中细节的阐述,很容易发现该剧的整体设计是按照时间顺序,围绕2044年太空电梯危机、2058年月球危机等一系列危机所展开的线性叙事。但在此种看似依托于物理时间的线性叙事之下,该剧却借助应对危机的“方舟”(诺亚方舟)、“逐月”(放逐月球)、“移山”(愚公移山)、“化身”(数字永生)的四种方案的争论甚至冲突,展现出了这些争论与冲突背后不同时间观念的差异,这些不同的时间观念则蕴含着不同人类群体与高度智能AI对“(人类)时间(存续)”的理解。

总体而言,在人类面临危机向死而生的语境之下,“方舟”(诺亚方舟)、“逐月”(放逐月球)、“移山”(愚公移山)这三种方案都强调人类生理系统与心理系统的存续,其差异在于拯救群体究竟是少数精英还是多数人类,背后是高度个体化的生理系统与心理系统的时间存续。“化身”(数字永生)则强调以具备自我再制能力的智能机器(550系列智能机以及后来的MOSS)为载体的社会系统的存续,人类则成为了社会系统之环境,人类的存续问题被转化成了社会系统的存续问题。由于“化身”(数字永生)方案强烈的非人文主义色彩,其在剧中已被法律永久禁止,成为剧中一条重要暗线

只有少数精英存续的未来是否有意义?没有星体家园的人类未来是否有意义?甚至没有人类只有数字化身的未来是否有意义?倘若将“逐月”(放逐月球)视作“移山”(愚公移山)的辅助,那么《流浪地球2》的四种方案便展现出三种人类未来的非伊甸园图景:

第一,“化身”(数字永生)方案所代表的扎克伯格风格的数字化身图景。

第二,“方舟”(诺亚方舟)方案所代表的马斯克风格的星球移民图景。

第三,“移山”(愚公移山)背后杂糅东方家园与西方牧歌风格的流浪地球图景。

第一,“化身”(数字永生)方案是最接近于挣脱时间存续约束,继而重返永恒伊甸园的方案,同时也是最为激进和非人文主义的方案。该方案构想将全体人类信息上传自云端,只要能够保障智能机器的计算能力、存储安全与持续运转,便能够重现出一个没有人类生理肉体和心理意识的“全社会”。在该“社会”中,人类的肉身通过数字化身的方式呈现,人类的意识通过数据推演的虚拟仿真而设计,人类的沟通通过基于计算的预测交互而完成。

该方案不能为“人”接受之处在于,由于智能机器生产着其所预测的人类未来,人需要放弃自己对时间的掌控权,在接受“万物之灵长”的“祝福”之后,接受彻底委身于智能机器的“诅咒”,进入人文主义者眼中作为身心囚笼且只存在“(机器)沟通”的伊甸园,在此种永恒的伊甸园中,丢失了肉身与心灵的人类似乎变成了寄居其中的冰冷数据与信息。

第二,“方舟”(诺亚方舟)方案则承认了人类伊甸园的神话性,并与拯救全体人类甚至地球家园的浪漫元素保持了高度隔离的态势,是诸方案中较为现实的权衡方案,即通过存续精英的优质基因和智识来维持人类种群的存续。精英是被特定标准择取出的少数人,这部分人被附加上“优质”的标签,即使择取程序公正,亦不能从根本上化解“择取便意味着放弃”的决策伦理悖论与法律困境。

该方案的本质是用少数人的时间取代多数人的时间,默认少部分人的时间比多数人的时间更有意义。驱动此种方案的是占据了人类行动网络关键能量节点之人,这少部分人获得了选择自身被选择的权力。该方案的潜在逻辑是心理时间的不平等性,以及优先保护“优胜者”的优胜劣汰倾向,从而招致了民众的极大反对,最终只能转入地下继续延续。

第三,“移山”(愚公移山)方案(即后来的“流浪地球”计划)是被影片刻画更多的方案,也是最具有人文关怀和实现概率极低的方案。该方案不仅尝试拯救人类的生理系统与心理系统,保留一个有“人”存在的社会,同时甚至尝试拯救人类数千年来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这是极具浪漫主义色彩的方案,尽管相较于从前,影片中的地球环境并不适合人类生存,但该计划并未抛弃地球,展现出了人类对地球家园的眷恋。

该方案所面临的多重时间约束最为紧张,既有宇宙星体演化潜在危机所造成的物理时间压力,又有人类多元异质利益博弈所引向的社会时间损耗,还有为群体争取存续时间的心理/生理时间牺牲。总体上看,尽管面临多重时间约束,该方案仍旧更容易在民主社会得到支持,其背后的时间观念也更为符合政治与法律系统及其组织所认同的时间观念,从而成为《流浪地球2》的“唯一正解”。

前述三种方案展现出了不同系统纷繁复杂的时间图景,借助卢曼的系统论,系统可以被区分为四种基本类型,即生理系统、心理系统、社会系统和机器系统。前三种系统是自我再制(Autopoiesis)的系统。生理系统主要指代细胞、大脑与有机体,心理系统即意识系统或精神系统,两者可以囊括了人类的肉身与心灵。社会系统则包括全社会及其功能系统、组织系统与互动系统三个类型。


其中,全社会及其功能系统(即社会系统)包括政治系统、经济系统、法律系统、科学系统、宗教系统、艺术系统和教育系统等。组织系统则指代为实现特定目的而形成的团体,例如《流浪地球2》中地球联合政府以及无数地球家庭。互动系统则指代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关系,例如剧中刘培强和韩朵朵的爱情、工程师图恒宇与女儿丫丫的亲情,但在通讯技术高度发达的当下,互动系统早已超越了面对面的沟通范畴。由于不同系统均具备不同的时间观念,因而三个类型的社会系统之间并非是从属关系,而是相互嵌套的关系。

在卢曼系统论的语境下,全社会以及所有社会系统(比如政治、经济、法律、科学、宗教、艺术、教育)都存在于全球层面。尽管不同功能系统在人类实存的正常状态下被国界所分割,特定系统的配置方式可能存在地区差异,但这些地区差异是更大的社会系统的变体(例如政治体制的不同)。社会系统的空间划界在卢曼系统论与《流浪地球2》的框架中被消融,正如观众所见,巨大的人类生存危机似乎震碎了此种政治疆界

在《流浪地球2》中关涉人类生死存亡的紧急时刻,个别国家的相互竞争与博弈,由于其相较于危机所面临的有限能力之拘束,最终在时间压力下让渡于国际决策者借助历史与文明的游说(例如剧中周喆直展示“人类股骨”寻求全人类社会团结),择取其中的某个具备共同决策拘束力的制度化方案,即“移山”(愚公移山)方案以及更新后的“流浪地球”计划。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不同方案背后所体现出的时间观念,必须被政治系统与法律系统转译后认同,产生多重决策时间的交叠,才能被组织系统转化为正式决策

饶有趣味的是,在卢曼所处的年代,AI技术尚未发展到《流浪地球2》中550系列智能机以及后来的MOSS的智能程度,因此卢曼将机器界定为平庸机(Trivial Machine),其自身并不具备自我再制或自创生的能力,但卢曼在《社会的社会》中同样关注到Web时代到来为机器赋能的可能性。在《流浪地球2》中550系列智能机以及后来的MOSS的智能程度,足以让此种机器成为非平庸机(Non-Trivial Machine),获得像生理、心理与社会三种系统那般自我再制的能力。

在卢曼的系统论中,系统存在于与其环境的特定矛盾关系中,因为系统的存在是为了扩展自身,以确保它尽可能多地编码。可以说,环境既为系统提供了持续运作的养料,又充当了系统不断试图超越的边界。从这个角度来看,环境是持续的燃料和持续的阻力,系统持存需要其具备涵括并建构信息的动力。在“化身”(数字永生)方案中,人类被设想成为依托于智能机器(550系列智能机以及后来的MOSS)的社会系统之燃料。正因如此,此种方案也面临着人类反对的阻力。

之所以《流浪地球2》中“化身”(数字永生)方案能够实现,是由于550系列智能机以及后来的MOSS为代表的技术提供了全新的非时间化形式,尽管其在剧中并未能真正实现“永生”。这些技术并非是单独的系统,其自身与不同类型的系统之间会产生不同类型的关联,既有社会系统技术与狭义技术(特别是数字技术)的移花接木,强化政治与法律系统的双向技术治理,亦有机会催化平庸机的非平庸化,使得机器系统自创生成为可能。

前者指代社会系统将数字技术纳入到自身的建构过程,例如政治系统通过将政治技术治理与数字技术治理结合,实现权力与技术的双向赋能,强化政治系统的功能,即做出具备拘束力的政治决策。后者则指代数字技术让非平庸机演化成为具备自我再制能力的自创生系统,不仅仅作为社会系统沟通的工具与手段,而且作为与社会系统结构耦合的全新自创生系统类型,就像《流浪地球2》中550系列智能机所做的那样,通过精准计算预测工程师图恒宇的上传行为,借助人类亲情的符码实现智能机器的自我演化与迭代,并构成新型社会系统的“基座”。

后者距离作为观众的我们似乎仍旧比较遥远,前者在卢曼与福柯的笔下早已为读者熟知,亦在《美丽新世界》、《1984》和《动物庄园》等文学作品中有所体现。或许对人类而言,除了发展与规制技术之外,更重要的或许还是更为完善的科学观念以回应技术变革带来的崭新时间观念,而法律系统在其中则便扮演着最为关键的制度设计者的角色,其时间观念既建构又规制着不断新兴的技术时间。

倘若正常状态下社会系统的宰制尚未让人彻底接受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存在诸多力所未逮之处,那么《流浪地球2》中巨大危机下个人与家庭的无力与挣扎,以及应对此种无力感所产生的“化身”(数字永生)方案,则构成了继《黑客帝国》系列电影之后,对依托于符码的社会系统自成其架构而将人作为其环境燃料的隐晦写照

为应对此种风险,卢曼的社会系统论除了让人缺席于社会之外,还通过作为制度的基本权利制衡任意社会系统的扩张倾向,维系全社会的功能分化,最终保障人可被平等地涵括入法律系统之中,而非被排斥出社会系统之外。只是在时间推移下的技术时代,此种保护也亟需得到强化,否则难以应对新型的排斥方式。

在《流浪地球2》中,“方舟”(诺亚方舟)方案选择帮助少数精英完成飞船移民,大多数民众被排斥出该计划。“化身”(数字永生)方案则被法律永久禁止,成为暂未广泛现实化的设想。在《流浪地球2》中的基本权利保护便走向了“带着地球去流浪”的方案。诸多方案之间的博弈,既是时间压力下技术门槛及其可行性之间的博弈,也是人类不同群体和派别间的利益博弈,更是前述不同系统的复数时间观念之间的博弈,最终更吻合政治系统与法律系统时间观念的方案获得胜出

对高度个体化的生理系统与心理系统而言,任何人类个体都希望自身被涵括到流浪地球计划之中,继而得以在将来的危机之中幸免于难,延续自身生理系统与心理系统的时间存续。对高度漠视个体的社会系统而言,沟通固然需要人类的参与,但人类及其行动并非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只有沟通才是社会系统的基本单位。

因而,社会系统的时间存续获得了更为灵活的制度空间,对550系列智能机以及后来的MOSS而言,其非常有可能无视大多数人的生理系统与心理系统,以数字化身作为数字世界中“沟通”的参与者。除了最终胜出的“流浪地球”计划之外,其还会诱发出被唾弃的“方舟”(诺亚方舟)方案,以及被禁止的“化身”(数字永生)方案,前者保留了“人类的”社会的残缺图景,后者则试图彻底揭开“非人类的”社会的数字面纱。

由此观之,此种系统论下的复数时间观念构成了贯穿《流浪地球2》这场人类星际流浪前传的主线。奥古斯丁曾言:“时间究竟是什么?没有人问我,我倒清楚;有人问我,我想说明,便茫然不解了。”彷佛被施加了魔法的时间观念,便也成为了古往今来许多哲学家与科学家津津乐道的话题。吉梅纳·卡纳莱丝在《爱因斯坦与柏格森之辩:改变我们时间观念的跨学科交锋》之中,则借助讲述两位思想巨擘1922年4月6日在巴黎并不浪漫甚至有些火药味的邂逅为契机,将工业革命以来哲学家与科学家对时间观念的不同理解之差异推向高潮。

这场关于时间的复杂争论的结论却并不复杂,柏格森认为,在物理时间之外尚存在哲学时间,后者兼容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爱因斯坦则毫不客气地指出只存在物理时间,哲学时间并不存在,在物理时间之外,最多只有某种心理学意义上的时间。如果非要为这场争论寻找稀薄的共识,那么便是双方都在不同程度上认可了复数时间观念的存在。这也为理解超大规模的复杂现代社会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时间理论。

“电影时间”是“时间”理论的一个分支,尽管看似纷繁复杂,实际上统观既有的以意义为内核的时间观念,大抵都是生理系统、心理系统与社会系统所使用的三大时间类型的杂糅,即生理时间、心理时间与社会时间的杂糅。《流浪地球2》中所涉及到的不同时间观念,也自然可归入前述类型分析。

通观《流浪地球2》中所涉及的人与人之间亦或是社会秩序中潜藏的双重偶联性(double contingency)所引发的战争冲突,看似是不同群体利益差异所导致,但归根结底还是脱离永恒转入复数时间的差异化叙事所决定,这些不同叙事赋予了不同系统时间以不同意义,继而产生类似《三体》抛给观众的“给文明以岁月(时间)”还是“给岁月(时间)以文明”的经典问题,继而催化《流浪地球2》的剧情推演

写在最后,《流浪地球2》同样可以带来许多法人类学的思考

《流浪地球2》中对“化身”(数字永生)方案的刻画同样非常细腻,倘若“人类”的现实生理系统与心理系统均不存在,这是否意味着人类从社会中的剥离?换言之,人类(包括研究者)能否习惯一个并非人类主导甚至被排斥在外的社会?这无疑是对所有人文主义版本的法律社会学与法律人类学研究的不小挑战。借用卢曼的系统论似乎有助于应对此种挑战。

《流浪地球2》中涉及到的“化身”(数字永生)方案、“方舟”(诺亚方舟)方案、“移山”(愚公移山)方案之争论,指向了法律人类学的根本问题,即作为法律人类学研究对象的人类及其言行状态(秩序/冲突)究竟指代何种范围。是仅仅指代被广为批判的种族中心主义下,“被遗忘的”部落、古代、野蛮和前现代社会的人类及其言行状态吗?

答案显然不是。但在法学内部其他学科的常规视角下,明显更倾向于将法律人类学“发配”为研究全球范围内非工业化地区的地方传统民族志,这无异于仅保留了法律人类学的“过去”面向,剥离了法律人类学的“未来”面向,这无疑是欠妥的。未来人类及其言行状态(秩序/冲突),或许同样应当成为法律人类学的研究对象,只是人类成为了法律系统的环境。

《流浪地球2》给法律人类学的最大启示并不在于影片的琐碎细节,而是揭示出了法律人类学的观察潜力及其所可能触及到的演化方向:一种面向全球社会中人类及其未来的法律人类学研究。这是一种区别于面向传统、过去与区域的法律人类学研究,也是一种尝试面向远景、未来与全球的法律人类学研究。此种时间维度的延展,既是科幻电影的魅力所在,也是值得法律人类学以及法社会学所探讨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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