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企聘用外国员工的正确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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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4日晚,深州市公安局外管民警在日常检查时发现,某美食街上有两名外国人正在经营一个“巴西烤肉”的摊位,疑似非法就业。随后,出入境民警与辖区派出所、户政科民警赶至现场,将两名外国人带至派出所内做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得知,两名外国人为埃塞俄比亚人,现在天津某大学学习,均持有普通护照和学习签证。几天前,她们通过微信认识了经常到各地经营烤肉生意的山东人刘某,刘某为博人眼球聘用两名埃塞俄比亚人帮其经营烤肉摊,二人并未按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两名外国人属于非法就业。
目前,两名外国人因非法就业,依法分别被处以五千元罚款处罚,而雇主刘某某因非法聘用外国人就业,被处以罚款两万元并处没收非法所得一千元的处罚。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到中国工作“淘金”,餐饮行业也不例外。据调研统计,上海外国人从事最多的十个行业中,就包含餐饮业。在西餐厅或酒吧,外国厨师或外国服务员早已司空见惯。不少餐企高薪聘请外国人担任厨师或者服务员,希望能通过这些外国员工的优质服务招徕顾客。但我国对外国人在国内就业规定较中国人就业更为严格,一旦违规就业或违规聘用外国人,将会面临如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
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仅凭上面的分析,有些老板可能还不是特别清楚
那么我们再来分析一下:
一、哪些行为属于“非法就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外国人非法就业”:
(一)未持有效的工作许可和工作类的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二)超出工作许可限定的地域工作的;
(三)不在工作许可限定的单位工作的;
(四)外国留学生超出勤工助学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二、哪些情形属于“非法聘用外国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聘用外国人”:
(一)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二)聘用超出工作许可限定地域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三)聘用超出工作许可限定单位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四)违反勤工助学岗位范围和时限的规定聘用外国留学生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五)其他非法聘用外国人的情形。
三、若餐饮企业想要聘请外国人,被聘请的外国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之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四、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应取得哪些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及《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八条之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应取得Z字签证、就业证及居留证。上述三证齐全后,外国人才能在中国就业。
五、用人单位如何聘用外国人?
(一)用人单位须为拟聘请的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注:个体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不得聘用外国人)。
(二)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注: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但是经文化部批准持《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除外)。
(三)用人单位应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持许可证书、与被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注: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及其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劳动主管机关为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并填写《外国人就业登记表》,就业证只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有效。
(四)已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30日内,持就业证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留证。用人单位将外国人的Z字签证、就业证及居留证三证予以复印并保留存档。
外国员工聘用有风险,但掌握了聘用外国员工的正确姿势,这些风险也就可以合理控制了。餐饮老板们,你们get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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