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平安证券收罚单;责令中泰资管限期改正,两名高管被警示!本周最全券商监管处罚动态(2022年3月第3周)
券商监管处罚动态
(2022.03.12-2022.03.20)
本文是券业行家『券商动态』系列202203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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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各地证监局监管处罚
(2022.03.12-2022.03.20)
当事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德证券)
事由:经查明,中德证券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及违法情况。
2015年5月26日,乐视网公告申请非公开发行,2016年6月2日,乐视网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文件。8月8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乐视网向四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10,664.30万股,募集资金47.99亿元。
经中国证监会另案查明,乐视网2007年至2016年连续十年虚增业绩,其中涉及非公开发行申报文件财务数据期间为2012年至2014年及2015年1至6月。2012年至2014年乐视网分别虚增收入8,965.33万元、19,998.17万元和35,194.19万元,虚增利润8,445.10万元、19,339.69万元和34,270.3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7.04%、78.49%和470.11%。
(二)中德证券非公开发行保荐业务情况。
中德证券分别于2015年6月12日和9月1日出具《发行保荐书》申报稿和最终稿,签字保荐代表人为杨丽君和王鑫,保荐业务收入5,660,377元。
(三)中德证券涉嫌未勤勉尽责、
中德证券在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保荐业务中存在:(1)未完整获取和编制前十大客户销售情况;(2)未对业务发生的真实性进行有效核查。
中德证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第二十二条第七款、第八款及第九款的规定;涉嫌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涉嫌违反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涉嫌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情形。乐视网非公开发行签字保荐代表人杨丽君、王鑫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
以上事实,有相关发行申请文件、中德证券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当事人询问笔录、当事人提供情况说明、乐视网虚构业务的相关证据等证据证明。
处罚: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证监会拟对中德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5,660,377元,并处以11,320,754元罚款;.对杨丽君、王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
定,就中国证监会拟实施的行政处罚,中德证券及杨丽君、王鑫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限制名单公告 (2022年第1号) | ||||
序号 | 投资者代码 | 投资者名称 | 开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1 | tj1f7 | 深圳前海博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17/22 | 9/16/22 |
2 | tje41 | 上海青沣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3/17/22 | 6/16/22 |
3 | tjf80 | 上海申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3/17/22 | 6/16/22 |
4 | tj17g | 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 | 3/17/22 | 6/16/22 |
5 | tjz32 | 深圳凤翔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17/22 | 4/16/22 |
6 | tj1xp | 上海千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17/22 | 4/16/22 |
7 | tje24 | 浙江盈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3/17/22 | 4/16/22 |
8 | tjk32 | 北京恒昌弘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17/22 | 4/16/22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限制名单公告 (2022年第2号) | ||||
序号 | 投资者代码 | 投资者名称 | 开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1 | tj13z | 上海睿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17/22 | 9/16/22 |
2 | tjv26 | 上海宽德投资管理中心 | 3/17/22 | 6/16/22 |
3 | tj0vh | 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17/22 | 6/16/22 |
4 | tj0rc |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3/17/22 | 4/16/22 |
5 | tj17r | 上海聆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17/22 | 4/16/22 |
当事人:上海睿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睿扬投资)
事由:经查明,睿扬投资在参与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询价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询价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不完备,报价工作管理不到位。内部研究报告撰写、复核、存档等流程制度存在缺失,报价复核程序履行不到位。询价当日未对报价相关人员的通讯设备进行严格管控,存在价格等关键信息泄露风险。二是存档备查的定价依据无法支持报价结果。内部研究报告未依据有效估值定价模型,缺少严谨完整的逻辑推导过程。内部研究报告估值结论对应的建议价格区间与询价开始前通过上交所IPO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提交的价格区间不一致,部分项目最终报价超出内部研究报告估值建议区间,定价依据明显缺失。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七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诚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睿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当事人: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牧鑫资产)
事由:经查明,牧鑫资产在参与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询价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询价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不完备,报价工作管理不到位。询价相关工作制度建设不健全,投资决策机制不完备,报价复核程序履行不到位。询价当日未对报价相关人员的通讯设备进行严格管控,存在价格等关键信息泄露风险。二是存档备查的定价依据无法支持报价结果。内部研究报告缺少严谨完整的逻辑推导过程,存在凭借主观经验判断情况。内部研究报告估值结论对应的建议价格区间与询价开始前通过上交所IPO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提交的价格区间不一致,部分项目最终报价超出内部研究报告估值建议区间,定价依据明显缺失。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七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诚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2022年内,保荐代表人C类名单新增15例。中银证券保荐代表人陈默、唐满云(现任职于民生证券)执业的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被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国泰君安证券郭威、刘爱亮因执业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被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海通证券王行健、张恒女士因执业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被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当事人:季宏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签字保荐代表人。
陈飞燕,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中大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签字保荐代表人。
事由:经查明,季宏宇、陈飞燕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未审慎核查中大股份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未对中大股份与其关联方南昌市中路地产有限公司、江西
中大弘云地产有限公司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充分核查,未保持应有执业审慎,工作底稿未见上述关联方资金往来核查资料,《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未完整披露与上述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
二、未审慎核查公司贷款资金流向房地产领域的情况。
未对中大股份与关联方江西令帮贸易有限公司、江西佰腾虹通贸易有限公司的异常资金流转保持应有的执业审慎,未对股转公司4次问询中关于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问题进行充分核查,未关注到中大股份15,000 万元贷款资金流向中大地产有限公司支付地块保证金的情况,问询回复披露不准确。
季宏宇、陈飞燕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第七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保荐业务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第四条的规定。
处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第五十八条和《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对季宏宇、陈飞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特此提出警示,要求其按照《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和《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业务规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特此告诫其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对于上述惩戒,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当事人: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国安)
事由:中信国安作为发行人,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等多期定期财务信息。
二是出现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后,未披露违约处置进展情况公告。
三是未及时披露董事长、1/3以上董事发生变动事项。
四是未及时就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披露相关信息。
处罚: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2022年第4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中信国安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2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长夏桂兰予以警告。
2021年度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汇总情况
2021年,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交易商协会依规进行自律处分131家(人)次,涉及54家发行人及信用增进机构、6家主承销商、1家会计师事务所、1家评级机构、3家做市机构、1家资产管理公司、1家期货公司以及64名直接责任人。全年来看,银行间债券市场新增立案查处案件、承办监管部门交办案件、自律处分数量较往年均有所增加,“零容忍、严惩戒”的特征突出;新型违规案件有所增多,首次对3家做市机构进行倒量的虚假交易的违规行为予以处分。同时,统一执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交易商协会前期移送的案件中,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发行人已由监管部门形成行政处罚决定,自律处分与行政处罚有效衔接。为持续强化银行间债券市场纪律建设,压实各市场主体责任,推动银行间市场高质量发展,现将2021年自律处分信息汇总如下。
当事人: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大公国际)
事由:大公国际作为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机构,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2011年以来未对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胜通)子公司山东胜通化工有限公司(简称:胜通化工)进行实地调查,2013年3月以来未访谈胜通化工高管人员,尽职调查程序缺失,未及时发现胜通化工停产问题。
二是未勤勉尽责并保持足够职业怀疑,未能发现山东胜通钢帘线业务虚假情况,评级报告披露钢帘线数据不准确。
三是未按照既定方案开展山东胜通访谈工作,访谈记录等底稿材料保存不完整。
四是个别评级报告中未完整披露评级模型调整项的相关依据,评级模型运用错误。
五是评级质量控制各环节未能发现评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评级项目异常情况,评级质量控制不完善。
处罚: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2021年第21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大公国际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时任分管评级副总裁、现任评级总监钱晓玉予以警告。
当事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事由:国信证券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在开展做市业务时参与了倒量虚假交易。2020年四季度多个交易日内,国信证券参与了多组当日较短时间内卖出后买入、价量相同的闭环交易。
处罚: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2021年第9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国信证券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中基协有诚信信息的证券投资私募(>100亿)
中基协有诚信信息的证券投资私募(50-100亿)
中基协有诚信信息的证券投资私募(20-50亿)
中基协有诚信信息的证券投资私募(10-20亿)
中基协有诚信信息的证券投资私募(近三年)
中基协本月注销私募名单
1广东航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3/20依公告注销
2北京汇益财富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2/3/17主动注销
3前海创兴(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3/17主动注销
4横琴和谐荣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3/17主动注销
5广东汇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3/17主动注销
6上海兆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3/17主动注销
7中海弘信私募基金管理(江苏)有限公司2022/3/17主动注销
8雪松控股集团上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2022/3/17主动注销
9广州遂心愿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3/17主动注销
10南京歌石邺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3/17主动注销
11上海盛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3/17主动注销
12北京鼎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3/16主动注销
13仁誉森(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3/16主动注销
14深圳朝华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3/14主动注销
15鲁证新天使投资有限公司2022/3/14主动注销
16宁波智堃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3/14主动注销
17北京资舟智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3/14主动注销
18北京和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3/13依公告注销
19北京安泰汇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3/11主动注销
20凯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3/11主动注销
21深圳市黑岩明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3/11主动注销
22安顺市西秀区兴宏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3/11主动注销
23浙江坤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3/11主动注销
24杭州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3/11主动注销
25富达利泰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022/3/11主动注销
26广州嘉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3/11主动注销
27杭州圆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3/11主动注销
28福建省掌经天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3/11主动注销
中基协2022年内注销私募名单(协会注销)
北京和德润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晏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大连瀚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红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恒丰美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义云清洁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征和鼎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中兴天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洪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坤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诺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太合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元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引领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猎鲸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黑龙江中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冠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东营尚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烟台鼎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万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兴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奥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海外友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有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融泰汇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科杰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恒天中岩)
事由:经查,北京证监局发现恒天中岩存在以下行为:
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存在未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情况。
恒天中岩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三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北京证监局对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其恪尽职守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北京证监局将择机对整改落实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当事人:陕西巨丰投资资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简称:巨丰投资北京分公司)
事由:经查,巨丰投资北京分公司在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无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人员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二是公司在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时,未告知客户证券投资顾问的姓名及其证券投资咨询职业资格编码;三是销售人员向客户发送虚假客户交易截图,存在对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十二条第二项、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处罚:按照《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对陕西巨丰投资资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其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立即开展整改工作,严格落实《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做到合规展业。于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当事人:领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领睿资产)
经查,北京证监局发现领睿资产存在以下行为:
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存在未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情况。
领睿资产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三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北京证监局对领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要求其恪尽职守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北京证监局将择机对整改落实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当事人:山东神光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神光咨询)
事由:经查,神光咨询在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中,存在向客户发送误导性信息和变相承诺收益的情况。
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山东证监局对山东神光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其认真进行整改,并于2022年3月31日之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当事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经查,中泰资管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
一是公司个别资产管理计划在所投资的债券已停止竞价交易的情况下,仍长期采用历史收盘价估值,估值方法不合理。上述情况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第二条第二项,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二是关联交易制度不完善,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定价方法未进行规范。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对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要求其在2022年4月21日前予以改正并提交书面报告。
当事人:王洪懿
事由:经查,当事人王洪懿任职的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
一是公司个别资产管理计划在所投资的债券已停止竞价交易的情况下,仍长期采用历史收盘价估值,估值方法不合理。上述情况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第二条第二项,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二是关联交易制度不完善,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定价方法未进行规范。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当事人王洪懿作为中泰资管合规总监及公司估值委员会委员,对上述相关行为负有责任。
处罚: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对王洪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当事人:徐建东
事由:经查,当事人徐建东任职的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
一是公司个别资产管理计划在所投资的债券已停止竞价交易的情况下,仍长期采用历史收盘价估值,估值方法不合理。上述情况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第二条第二项,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二是关联交易制度不完善,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定价方法未进行规范。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当事人徐建东作为公司总经理及公司估值委员会委员,对上述相关行为负有责任。
处罚: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对徐建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当事人:白冰洋
经查,当事人白冰洋作为中银证券优势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导致该基金在2021年10月28日当日未能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五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上述问题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以下简称《公募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八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对白冰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其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做到专业审慎、勤勉尽责,强化守法合规意识,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上海证监局将在日常监管中切实关注其履职情况。
当事人:湖南森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森旗资产)
事由:在2021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工作中,湖南证监局发现森旗资产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档案不全,部分资料保存不完整。
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
三、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更新不及时。
森旗资产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处罚: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对湖南森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中国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要求其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向湖南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当事人:湖南兴湘创富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兴湘创富)
事由:在2021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工作中,湖南证监局发现兴湘创富存在以下问题:
一、内控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
二、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更新不及时。
兴湘创富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处罚: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对湖南兴湘创富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中国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要求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向湖南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当事人:湖南溪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溪道资产)
事由:在2021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工作中,湖南证监局发现溪道资产存在以下问题:
一、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和内控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
二、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更新不及时。
溪道资产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处罚: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对湖南溪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中国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要求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向湖南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当事人:湖南正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正银投资)
事由:在2021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工作中,湖南证监局发现正银投资存在以下问题:
一、内控制度不完整,执行不到位。
二、档案资料保存不全,部分资料不完整。
三、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更新不及时。
正银投资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
处罚: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对湖南正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中国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要求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向湖南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当事人:湖南省弘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弘德投资)
事由:在2021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工作中,湖南证监局发现弘德投资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谨慎勤勉履行管理职责与义务,风险控制制度不完善。
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
三、资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业绩基准收益比例,定期向投资者支付固定收益。
四、基金产品投资你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企业,未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向投资者披露。
弘德投资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处罚: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对湖南省弘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中国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要求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向湖南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当事人:上海启明星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安徽大时代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启明星公司)
事由:经查,启明星公司存在人员管理混乱,公司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表上的员工名单不一致;部分员工违规开展与自身职务相冲突的业务等内部控制不健全问题。
启明星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修订)第三条的相关规定。
处罚:按照《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拟对上海启明星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原名:安徽大时代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暂停新增客户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其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立即开展全面整改工作,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切实提高合规管理水平,并于收到本决定书30内向安徽证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当事人:武汉中证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事由:经查,武汉中证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简称:中证通)合肥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实际经营地址与工商注册地址不符,员工管理混乱,业务环节留痕不到位,财务未交总部统一管理。
中证通合肥分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修订)第三条、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处罚: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修订)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拟对武汉中证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作出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其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立即开展全面整改工作,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切实提高合规管理水平,并于收到本决定书30内向安徽证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当事人:先锋期货有限公司
事由:经检查,先锋期货居间人管理存在以下问题:未全面落实现场检查整改要求、居间人制度不完善、居间人行为管理和居间客户异常交易监测不到位等。上述问题反映出你公司内控管理不完善,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规定。
处罚: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对先锋期货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要求其全面整改,健全居间人管理制度,加强居间人管理,规范居间人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当事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事由:经查,安信证券汕头分公司投资顾问陈南鹏通过公司微信群中发布《仁者无敌-2022中国股市预测》并被转发的事件中,公司未严格根据内部制度要求对微信群消息进行监控管理,未对投资顾问相关执业行为进行有效管控。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监机构字〔2003〕260号)第四条第一项、第七条第一项及《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六条第四项的相关规定。
处罚:依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对安信证券汕头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当事人:陈南鹏(安信证券汕头分公司)
经查,当事人制作并在公司微信群发布的《仁者无敌-2022中国股市预测》被转发并对外传播,相关预测对行业、市场的评论意见不审慎,将股票根据五行属性分类进行分析,投资建议不具有合理依据。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四条、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处罚: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深圳证监局对陈南鹏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行家点评
因在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保荐业务中,未完整获取和编制前十大客户销售情况,未对业务发生的真实性进行有效核查,山西证券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杨丽君、王鑫被证监会处罚。继万福生科案后,平安证券收到深圳证监局近日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拟暂停其保荐业务3个月,对乐视网IPO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和时任保荐业务负责人认定为不适当人员5-10年,合规业务等相关人员被约谈。
因在参与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询价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上交所对上海睿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因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导致中银证券优势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2021年10月28日当日未能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五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上海证监局对基金经理白冰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因个别资管计划在所投资的债券已停止竞价交易的情况下,仍长期采用历史收盘价估值,估值方法不合理。关联交易制度不完善,对关联交易定价方法未进行规范,上海证监局对中泰资管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中泰资管总经理及公司估值委员会委员徐建东,合规总监及公司估值委员会委员王洪懿,均被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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