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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掉每个人心中的那杆枪 ​| 子夜@北纬49゜

ChineseInNY 纽约时间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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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 子夜@北纬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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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篇


拿掉每个人心中的那杆枪





【提要】


现在很少有人会用十八世纪那种理由为持枪辩护了,而是面对枪支泛滥所带来的恐惧,用自己的枪支去防备他人对自己的伤害。这是枪支文化的异化,而且是恶性循环的。在一个充满仇恨和对立的年代,美国在这类处理机制中已经失控。除非形成一种“无枪文化”,否则枪支文化不会退出历史舞台。



文:乡庐子夜


美国在两周内发生三次重大枪击惨案,民众惊魂未定,加利福尼亚又传出枪声。舆

论固然第一时间高度关注,然后如同此前枪击案一样,随着时间又渐减了声音。这几天,北美冰联NHL的球事照例会在当晚开赛前举行一个默哀仪式,而喜欢观看冰球赛事的人都有一个感觉,近年来赛事开打前起立默哀的频率是愈来愈高了。仅仅这一个现象,人们就感觉到美国的枪击案有规模扩大或增多的趋势。近年来以枪支为工具的杀人案,除了被归入“仇恨”案件外,还有各种各样的分类,包括随机的或个人、社会恩怨的。亚特兰大枪击案发生后,拜登总统亲自飞赴当地参加反对歧视和仇恨的活动,舆论则再一次透显出美国大规模枪击案可能会“成为一种常态”的担忧。


枪击案显然成了“常态”,然后围绕立法管制枪支展开的争吵也成为了“常态”。在这个时候,人们记起两年多前在英国发生的一件事情,似乎有了一种鲜明的对比或感慨。

 

那是一个有关儿童摆弄玩具手枪的小Case,本来是司空见惯的,只是因为发生在英国王室小王子身上才引爆成为话题。当时,威廉王子前往格罗斯特郡参加慈善马球比赛,而凯特王妃也带着乔治王子和夏洛特公主一同出游并在草地上休憩野餐。那是一幅漂亮的画面,但是,媒体却发现才四岁的乔治小王子玩弄一把很大的塑胶玩具枪,不仅把枪口朝向其他一同玩耍的孩童,用枪顶着一个婴儿的脑门,而且更把枪指向母亲凯特王妃,而凯特王妃满脸笑容。当照片发出后,在英国媒体引起巨大反响,甚至引起一些学者和专家的愤怒。舆论和网友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基本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儿童的所谓“亲子教育”应该采取什么方法,二是在英国“全国都笼罩在犯罪案件中”小王子竟然在玩枪,会给社会带来什么观感。请注意,媒体所关注的犯罪案件,虽然也包括枪支犯罪,但主要还是刀械犯罪──原因很简单,英国的枪技管制相当严格,英国人每一百人中拥有枪支六点五支,而美国每一百人中拥有枪支一百零一支!尽管这样,英国媒体仍然对小王子玩弄手枪产生了恐怖的联想,并因此开展了一场大讨论,而这种讨论最后都会归纳于文化的思考。

 

美国人都是从英国移来的,那么,是否凡是喜欢玩枪的都跑来了美国,然后把不喜欢枪的绅士都留在了英国?这或许不是一种无奈的调侃,反而很可能会促使我们从更深层的历史文化去探讨美国枪技管制问题。因为我们现在有三个同样是从英国出走移民组成的国家可以对比──美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而后两个国家在枪支管理上是远比美国成功的。在这种争论中,人们经常会以澳大利亚为例,质问枪支管理为什么在美国行不通。澳大利亚亚瑟港1996年发生三十五人死亡的重大枪击案后,政府实施枪支禁令,并实施大规模枪支回购计划、销毁逾六十万把枪支,此举有效阻止了滥射事件发生,并使因枪击而死亡的人数减少一半。至于与美国以北纬四十九度相邻的加拿大,同样是当年登陆北美的英国移民文化,枪支管理更可以说是西方国家中最成功的,为什么在边界以南却是另一种风景?

 

这里就有一个近年来人们开始逐步关注的美国枪支泛滥背后的历史和文化原因,但是却无法解释,为什么相同背景的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却出现不同的情况或结果?于是我们发现,在观察这些历史和文化时,人们往往会把因果关系错置或倒置。

 

例如,人们往往会把美国的长枪协会作为枪支泛滥和失控的罪魁祸首。但是,在澳大利亚同样也有持久地争取枪支合法化的团体,却始终无法主导该国的枪支管制。所以,美国的长枪协会应该不是一个“因”,而是一个“果”。美国是一个自由国度,任何观点和政治理念都可以表达。仅就枪支管理这一点,美国民意充分展现了自己的观点和声音,其中,为了制止枪击案对无辜生命的屠杀,美国涌现了无数的要求管制枪支的组织和行动,最出名的就有“抵抗枪支暴力组织”、“布拉迪运动”、“美国公民枪支安全性” 等组织,他们同样可以动员媒体的力量,利用每一次枪击案对政府施加压力要求管制枪支。但是,最终他们无法同一个有悠久历史的长枪协会对抗。就是这个团体,一直站在抵制枪支管理的最前线。

 

人们总是说,讨论遏制枪击案,这个组织是绝对无法绕过去的。美国长枪协会英文名为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一般以NRA简称,中文有时也会翻译成美国全国步枪协会,或美国来复枪协会。许多人误认为它是一个从事军火生意并从中获取巨大利益的企业,其实从法律上它是美国的一个非营利性民间组织,它并不能从事生产或销售任何武器。但是,它在事实上又被指称为是最典型的利益团体,这主要是指它在国会通过金钱游说维护枪支现状反对进行管控的能力。南北战争时期创立的NRA,主要是针对当时士兵们射击水平不高的缺失,以提高射击技术和组织相应的射击竞赛为主旨,由于在竞赛中打败了一些非常著名的欧洲队伍,因此在美国逐渐形成一定的名望。它的第一任理事长,就是当时北方著名将领伯恩赛德(Ambrose Burnside)将军。战争结束后,NRA不但没有寿终正寝,反而幅射的影响日益扩大,后来NRA的代表甚至进入到美国国会创建的以促进全国步枪实践为目标的委员会。协会既然致力于组织各种射击活动、运动、比赛以及开展一些青少年射击运动与妇女射击项目,当然从一开始就通过不同的宣传和讲座、课程,表明了鲜明的枪支自由和反对枪支管理的理念和立场。1934年,为了回应当时全国枪支法的相关讨论,NRA成立了一支立法事务部门,并逐渐进入政治领域,形成强大的政治游说能力和舆论力量。最终,NRA的角色逐渐从一个普通的枪支爱好者俱乐部转变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反枪支管制政治团体。

 

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在NRA背后所涌动的或巨大推力的,正是某种程度上的一种民间文化。这个国家民众追求枪支或企求从中得到快感或安全的比例,远远超出其它国家。美国目前民间枪支的总数达到三亿多支,几乎与人口持平,可以说人均一枪,仅凭这一点,就不能说是NRA创造了美国的枪支文化,而只能说是美国的枪支文化才铸就了像NRA这样的组织。NRA本身不生产枪支当然也无法从中牟利赚钱,它是依靠会员制所形成的捐款作为资金来源,然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用这些资金去影响或左右部分选举。在美国历史上,有八位美国总统都是NRA的会员(两党都有),这不是一种军火商的符号,我们宁愿可以视其为一种文化和历史的标记。在枪技传统和文化上,可以说是一种跨党派的现象,共和党和民主党在枪支持有上有相当的重叠和共识,当然,NRA中共和党的色彩相对浓厚,尤其是在1970年代后期以来,绝大部分NRA支持的候选人皆为共和党人。前总统川普本人正是NRA成员,在2016年总统大选中,NRA为支持特朗普砸下了三千万美元,而且诡谲的是,NRA过去通常在选举后期才会公开表态,但那次却在初选及提名阶段就公开支持共和党提名的候选人,为历年来首次。但在这里要说明的是,目前美国在枪支方面的争论,是集中在如何“控制和管理”,而远远没有到达如何“禁枪”的层面。据介绍,NRA会要求自己的会员给每一位众议院或参议员候选人在枪支问题上评分,然后将会员的评分汇总形成“投票指引”,以此动员选民去反对拥护枪支管制的候选人。值得注意的是,他们根据这种评分推出的候选人就包括民主党的人士,例如前美国众议院议长汤姆•福利(Tom Foley)和前众议院商业委员会主席约翰•丁格尔(John Dingell)等,两人都是足以影响国会的民主党重量级人物,而一些支持枪支管制立法的候选人则纷纷落马。据说,有一次总统奥巴马在白宫召开新闻发布会,疾呼“国会议员不应受某些协会院外游说的操纵而反对禁枪”,甚至哭了出来,这就是NRA把美国总统逼哭的典故。

 

无论是选总统,或是选国会议员,他们面对的不是NRA,而是实实在在的选民手中那张选票,因此,透过NRA背后我们所看到的,NRA之所以站在反对枪支制管制的最前线,背后支撑的就是民间势力,这种民间势力是会转化成选票的。1982年,加利福尼亚州讨论“加州第15条法规”,要求就是否禁止手枪拥有权进行投票表决,这条法规一旦通过,不但反枪支管制将遭到灾难性的打击,而且会引起骨牌效应,其它州也将效仿这样的做法。于是,NRA开展大规模行动,投入了大量人力和财力去游说阻止公投。这里值得注意的是,NRA是跨越了党派,对共和党和民主党的选民同等地进行了倡导和游说,结果尚未表决,支持枪支管制一方便惨败收场。这里不但有某些观察家所认为的,这次事件给美国枪支管制造成了深远的影响,此后几十年内再无任何州敢于通过严厉的枪支管制政策,而且也说明,美国枪支管制的症结,已经是超越了党派问题,而是美国人的共同问题。

 

民主党总统奥巴马多次在电视镜头上掉眼泪,那种真诚和悲情很打动人心,而且奥巴马身体力行在任内进行了一系列枪支管制的改革。但是,他在离任时坦承自己的努力已经失败,在许多议案表决中,民主党的议员是和共和党站在一起的。这些议员本质上无关乎他们是否热衷玩枪支,而是他们面对的其实是民意和选票的选择。上世纪九十年代洛杉矶暴乱中,许多亚裔移民利用武器保护物业和企业并击退暴徒,这些人记忆犹新,下意识是不会轻易放弃枪支的,而且也是无关乎党派什么的。BBC曾公布了一份民意调查表,就对手枪进行管制的问题调查,显示从1959年以来反对进行手枪管制的民众呈稳步上升,并在奥巴马任期的2015年达到最高点,全国有百分之七十五以上表示反对,而在1959年这个数字是百分之三十五。

 

这个现象已经无法用政治斗争进行解释了。而且我们还必须清楚的一个事实是,即使在枪支问题上所呈现的分歧和争吵,至今还是停留在如何更加严格地对枪支进行管理,例如增加背景审查等,而根本没有接触到如何禁止枪支这一实质问题。奥巴马这位少见的对枪支管理取积极立场的总统,也总是不断表白他不会在允许持枪的宪法修正案第二条上后退。从美国整体舆论上,“人民有权持枪”这个口子从来不曾撕开过──问题严重性恰恰就在这里。

 

这就是文化问题──在美国,“人人心中都有一杆枪”。美国北卡莱罗纳州杜克大学精神与行为学教授斯万森(Jeffrey Swanson)曾形象地作一喻示:如果在英国,两个心性不成熟、愤怒、冲动又酒醉的男性从酒吧出来,因争执发怒而扭打在一起,一般情况下可能会一个被打得鼻子青,一个被打得眼睛肿。但如果是在美国,从现有统计数据来看,至少其中一人可能有枪在手,那么结局可能是一具死尸倒地。

 

很多人把这种文化归咎于宪法修正案第二条。从表面上看,当NRA一次又一次地抵抗对枪支进行管制时,其实是反映了美国普遍民意对管制的消极态度,而背后正是他们对宪法修正案第二条的固执和不疑。所谓修正案第二条很短,英文是: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中文一般译为:一支受规范的武力是确保自由国家之安全所必需,人民持有及携带武器之权利不可受侵犯。正是其中“不可受侵犯”这四个字,主导了所有枪支管制都以失败告终的结果。但是,这里不能忽视当时的历史背景,即:在联邦制度作为美国的国家体制终于被确立起来的时候,十三州认为宪法赋予联邦政府的权力过大,有可能危及人民和州的权利,需要作某种限制,不但设置了一系列“禁止性”条款,而且主动赋予人民某些抗争和自我救济的手段,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这条“持有及携带武器之权利不可受侵犯”。当时的外部环境确是有危险,特别是面临与印第安原住民与列强的战争威胁,而最关键的一个事实是,当时的国家能够为人民提供的武力保护的资源还非常有限,因此,让人民拥有武器是有一定必要性。同时,这条修正案事实上还赋予了人民另一种权利:在政府不可靠的时候,可以运用手中的武器去推翻它。从政治文化和心理上,美国人民是极为看重这一点的。尽管现在时空发生了很大变化,美国执法实力早已足以保护其人民安全,但第二修正案所体现的政治原则和人民独特的权利,为美国人民引为自傲,所以,这一条修正案不太可能取消或动摇。

 

但是,现在的问题,一是在私人拥有的枪支已经持续造成大规模杀戮时,本身就形成了另一种危害人民安全的问题,甚至是一种恶性循环;二是经过民选的政府,拥有强大的军力和警力足以提供人生保护,这已经完成了第二条修正案的立法初衷。政治可以实行代议制,武器更可以“代”的,况且“人民”这个概念有相当大的诠释空间。这些问题,即使在不改动宪法第二修正案的前提下,仍然有很大的补救和完善空间。像英国没有宪法,而是以几百年前古老的大宪章行事,尚且化解了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层出不穷的新课题,美国人真想解决问题,这方面智慧有的是,简单说,不是不能为,而是不想为也。不是宪法问题,不是NRA的问题,最终还是回到“人人心中都有一杆枪”那种心态。所谓枪支的问题,就是民意的问题,而民意的问题,根本上就是一种历史条件下的文化现象。所以,不能说是NRA创造了美国的枪支文化,而只能说是美国的枪支文化形成了NRA赖以生存和强大的土壤。

 

这种文化最典型的一个说法,就是前总统里根被刺客用枪打了六枪之后,仍然反对禁枪,他的名言是“枪不会杀人,人才会杀人”。事实上,美国尽管发生一系列枪击案,但除了事发后的谴责声和反枪技团体的吶喊外,许多人还是停留在“问题不在枪支本身,而在于枪支要想辩法让好人掌有”的思维状态。美国之所以有宪法第二修正案,正说明了美国立国精神中天生就具有的枪支精神,因此,说枪支立国并不过分。问题是,这种所谓的枪支立国已经从最初的“人民持枪反抗暴政的美国立国之本”偷度到持枪自由的概念,枪支能否自由拥有本身成了一个公民有无自由的问题了,这又是另一个事涉政治正确的敏感问题了。2007年4月16日在维吉尼亚理工学院等大学发生的两次枪击事件中,连同凶手在内,共有33人死亡,并至少造成23人受伤。当时,舆论纷纷要求立法管制枪支,但最高法院次年6月26日裁定美国公民有权在用于个人用途的情况下拥有枪支,这是美国历史上最高法院首次对于个人是否有权拥有枪支作出的最明确裁决,而令人咋舌的是,不但没有任何管制趋严,反而这项裁定推翻了治安较差的首都华盛顿已经实行了三十二年的禁枪令。在这种文化的坚持下,所有企图改变的做法都以失败告终。

 

行笔至此,当澳大利亚和加拿大枪支管制引起美国羡慕时,把这三个国家作一个对比也许是很有意思的,这三个国家都是以英国的移民为主。先以澳大利亚为例。十八世纪英国向澳大利亚输出第一批移民,就是两种人,一是被流放的囚犯,二是监管他们的军人、警察和政府人员。这块土地从一开始就不允许囚犯拥有枪支,并因此而形成澳大利亚式的秩序文化。随着时代演变,这些囚犯的后代成为合法移民,但文化并没有改变。后来有一个时期也出现过枪支泛滥和重大枪支凶杀事件,在震动社会之后当局采取立法手段,并成功地达到控制枪支问题,这个过程并不复杂,也非常有成效。澳大利亚几乎是原封不动地延续了英国的秩序文化。

 

然后,我们看到在此之前到达北美的这一批移民,他们不是囚犯,而是有自由身的移民,是极想摆脱英国专制统治的开拓者,这种背景就形成了完全不同的局面。某种意义上,美国以天赋人权为口号,也包括了所谓的“枪权天授”理念。在那艘奠基美国立国精神的“五月花号”(Mayflower)上,装载的不是囚犯,而是旧世界秩序的笃信者清教徒。但是,其实在这之前,已经有一批人先行登陆北美,踏上了建立新秩序的道路。这些人主要是出身英国律师会馆的法律精英,他们集中在由英国国王授权建立的弗吉尼亚公司,希图在新大陆建立一个他们心中的“理想国”。在“五月花号”之前的两年,他们就向殖民地的总督发出指示,要求建立民主制政体,并很快成立了一个新世纪最早的代议制机构-弗吉尼亚议会,其最大特点就是“民治”(自治)。弗吉尼亚公司的律师为后来到达的清教徒提供了法律上的思想基础,并且事实上主导了美国后来的国家法律精神和发展方向。律师是吃法律饭的,但他们的本性又是习惯挑战法律的,他们从一开始就形成了自己的文化,就是一方面采用英国的习惯法,另一方面彻底摆脱英国的专制统治,建立一个民选的完全自治的政府。当“五月花号”到达时,等待他们的就有崭新的法治思想和民主理念,“这批移民始祖凭着英国人即使在那时已具有的自治本能,订立了一项公约,决定按照多数人的意愿进行管理,直到对他们的殖民地作出永久性的规定之时”(塞穆尔.埃利奥特.莫里森等着《美利坚共和国的成长》)。

 

“自治”在这种文化中是一种最原初的关键词,就是这个关键词才能解开目前美国枪支文化的密码。这种自治的程度可能远远超出我们想象。从殖民地一直到建国初期,一些本来应该由政府出面做的事,都是民众自己完成的,那时甚至在大城市里也没有消防员,政府不提供街灯或清道夫,在安全问题上都是人民自己去设法保护自己的财产和生命,再加上他们从英格兰来到这片新大陆之初起,首先就面临了印第安土著的包围,武器成为每个人安身立命的工具。当时美国十三个州没有常备政府军队,要依靠民兵自我防卫,政府要求民众必须要有武器,没有武器的居民甚至要受处罚。正是在这种心态下,个人拥枪自我防衞成为美国身分认同的核心。在这个新的国家里,枪支和子弹的感觉,与其它国家的人们完全是不一样的。就像美国国父华盛顿形容的那样:“我听到子弹的呼啸,请相信我的话,那声音里有一种魅力”。新大陆一开始并不像现在的工业社会,新移民融入的是一种极深的狩猎文化和农耕文化,及至后来向西部进军开发,开拓者毫无疑问要为自己的安全负责,自卫的重要性更形成了美国精神中的枪支文化。“西部牛仔”基本上就是一种枪支文化的代表,以武力和枪械对决所创造的传奇故事,令西部牛仔的时代成为了许多男人的梦幻场景,这几乎同东方中国的武侠文化一样深入心,也成为好莱坞长盛不衰的主题。当然,中国的武侠是传说,而美国的西部牛仔英雄是真实的故事。

 

很有意思的是,在英国曾经流行并在后来逐渐消亡的用枪戒决斗的传统,在美国存在了很长时间。一直到美国开国后,私下用枪支决斗的风气仍然盛行。首任财长汉密尔顿正是因此被时任美国副总统伯尔杀死。请注意,这个时间,世界文明已经进入十九世纪了,假如在现代文明中认为用这种古老的方法进行决斗实在是匪夷所思的话,那么此后不久,当人们专为此而设立一个纪念碑时,就不得不承认这实在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文化了──1806年,汉密尔顿曾是会员的圣安德鲁公会建造了一个十四英尺大理石纪念碑。这个纪念碑至今保存在曼哈顿的纽约历史协会。

 

再然后,我们应该知道,从“五月花号”上登陆北美的那批人,后来从中分化出一批人,即所谓的保皇党人,他们不满意美国人对英国王室的彻底决绝,于是北上加拿大,在那里继续保持着同母国英国的关系,于是,我们不但看到在北纬四十九度北边出现了一个完全不同于美国的国家,而且看到了一种完全不同的枪支文化。加拿大主要体现的是狩猎文化,其中禁止的有全自动步枪、特殊的手步枪、警用军用枪支等,人们使用枪支主要是有运动(打靶)、打猎、收藏等这个方面用途。最关键的是,加拿大除了极严格的对枪支购买和登记制度,而且对枪支的使用有极其繁琐的规定,例如,狩猎用的散弹枪只允许2+1,就是上膛一颗,弹匣中两颗,实际上这种枪支是“阉割版”的;同时,规定枪支存放时首先要做到枪弹分离;在家中枪支必须放入保险柜,而保险柜必须与地面固定连接,不可移动;扳机必须用密码锁锁住;外出也必须枪弹分离,车辆只能行驶于住家与狩猎地或靶场最近距离的道路,不能开车去其它地方。这种种规定使枪支用于杀人或自杀都增添了很多困难或增加了冷静的时间和空间。作为平民,加拿大不存在需要用私人枪支进行自卫的理念。

 

经过这三个国家对比,我们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澳大利亚和加拿大是英联邦国家,至今还维系着与英国王室的传统,美国则是同英国彻底绝决的。这绝对不能说是一种巧合。因为从传统文化上说,英国代表的保守主义精神,在社会管理理念上是传统的秩序文化的延续性,这种秩序文化经过长时期的历史凝固,比较好地处理了人民同政府、法律、执法机构的默契和法定关系,某种意义上类似后来新教伦理的契约精神。正是因为这种契约精神,就不存在美国人那种随时随地准备用枪保护自己的警惕心理。当年“五月花号”上登陆北美的那批人,其实就是充满着那种契约精神,并且以这种精神成功地创立了独具特色的现代楷模的美利坚合众国。他们彻底割断了英国王室那种旧式政治,使美国成为一个完全崭新面貌的现代国家,但是,却同时又彻底割断了原先英国那种有传统意义的秩序文化,也就导致了一些其它后果,包括现在这种恐怖的枪支文化。

 

就美国社会的法律和文化来看,枪击事件不会在可预期的未来得到解决。但是,在人类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的现代文明,坚持以枪作为自防,并且以此作为一种可传承的文化,绝对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现在所有持枪者已不会再用十八世纪那种持枪理由了,而是面对枪支泛滥所带来的恐惧,用自己的枪支去防备他人枪支对自己的伤害。这是一种异化,而且是恶性循环的。当美国一再发生枪击案,出现枪支管理的声音时,NRA已不再谈什么用枪推翻专制政府的真理,而是从文化上进行辩护了。2018年2月,佛罗里达州迈阿密一所高中发生大规模枪击事件,造成17人死亡,14人送院治疗,成为当时美国历史上死伤最严重的高中枪击事件。面对美国师生要求枪械管制,NRA副总裁拉皮尔(Wayne LaPierre)在案发后开腔说:“要对付有枪的坏人,就需要一个有枪的好人。”他认为让美国人武装起来,才能对付致命的袭击。他指主张管制枪支者不但讨厌步枪协会,而且讨厌第二修正案、讨厌个人自由。这种上纲上线的文化反驳,很快就使一些批评者噤若寒蝉。

 

这种懦弱的辩护,面对着的是无法解决枪支的困境。美国现在民间有三亿多支枪,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火药桶,即使当局宣布全面禁枪,事情也不会太简单。例如,相当一部分枪支很可能会流入地下,商店不再出售枪支,但黑社会的枪支走私就会生意兴隆。这就是文化问题。除非形成一种“无枪文化”,否则枪支文化不会退出历史舞台。

 

枪支文化是美国的“心病”,但是,这又不仅仅是美国的“病”,枪支文化是整个人类长久以来形成的一种以杀戮作为快感的心理和文化的恶果。这个不要作太深奥的研究,我们只要看一下全世界的玩具店,从北美到亚洲,从欧洲到中东,从北半球到南半球,几乎所有的玩具店都有玩具枪支和各种杀人武器的仿品。一个小孩从出娘胎之后,成人给他们的玩具如果包括了枪支,那么,他/她就开始了“杀戮”的启蒙,儿童从这个时候通过玩具手枪就慢慢形成开枪(杀戮)会带来某种成就感甚至是快感。于是,我们又可以回到文章开头英国媒体对乔治小王子玩弄手枪产生的恐怖联想。事情就摆在我们面前,几乎所有的男孩都喜欢玩玩具枪,这是人类长期以来的文化熏陶所致。拿着玩具枪,扮演从电视上看来的英雄人物,是非常威风的感觉。如果几个小伙伴在一起玩打仗游戏,那么这一天,他们都将在快乐中度过。许多父母为了打发孩子,给孩子买玩具枪,买好后便不再待在家中而是急着找人“单挑”去了。有些家庭从事同枪支有关工作的成员,如军警等,会使小孩从小就喜欢枪支。以前有些玩具手枪,开枪之后会有火花及火药味,就像鞭炮一样,据说,这种玩具手枪至今令许多人怀旧,只因为那“浓浓的火药味”,这就是潜意识中那种“杀戮”的快感的期待。犯罪心理学家早就注意到这一点,可惜他们并未同枪支文化联系起来研究。一般来说,如果给予机会,小孩大概二、三岁时能开始对枪、剑等玩具感到有兴趣,四、五岁时会着迷于英雄人物,对话中会出现“我把你毙了”“缴枪不杀”“你死定了”等字眼。而且一个普遍的情况是,动作与行为越来越粗鲁,喜欢当“贼”或“坏人”“强盗”的角色,从中寻找一种可以带来快感的成就感。这种时候,往往消解了“好人”“坏人”之间的良善区分。人们会发现,小孩子喜欢扮演坏人的角色,是因为更爽,更有快感,更有为所欲为的机会。这就是人类早期教育中所接受的“坏人”启蒙,而通常“坏人”的角色比较强烈和突出,所以比较会引起小孩的注意和模仿。当然,从社会心理学方面,这个问题涉及很多层面和实验数据,那是另外需要专门研究的课题了。

 

在一个充满仇恨和对立的年代,人的潜在罪性和恶性是法律、道德和伦理处理的对象,而美国枪支问题暴露了这类处理机制已经失控。因此,套用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概念,在枪支问题上不但要治标,还要治本。坦率地说,从文化上和从心理上,几乎每个人心中都可能是有一杆枪的。要追踪美国枪击案背后的原因,不能不从这方面去探究。因此,从根本上消除枪技文化及其潜在的杀戮作为快感,不仅是枪支持有者的问题,也是全体人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我们首先要做的是:“拿掉每个人心中的那杆枪”!




【作者简介】:乡庐子夜,加拿大华裔资深媒体人。早年下乡在黑龙江兵团农场任新闻干事。1979年入中国社科院新闻系读研究生,后在媒体工作。1992年赴加拿大访学,并筹备和创办学术刊物。现为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客座研究员,文化中国学刊总编辑(加拿大),国际儒学联合会(北京)理事,国内多所大学客座教授和研究员。出版有《走出法律迷宫》等著作。长篇武侠小说《茶醉》获台湾温世仁武侠小说大奖赛评审奖。发表有不同主题的学术论文、散文、小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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