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网络表情被写入判决书!你发的每一个表情,或成证据

法者心声 2022-12-05


万万没想到,

你用的表情包

可能作为证据!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

搜索到了多个相关案例。



涉及借贷款时
不能代表明确认可


在一份民间借贷案的判决书中,贷款人张辉锋给借款人闫浩发微信,罗列了后者的借款明细。闫浩则回了一个表情符号“”[OK]。


这一表情符号在张辉锋看来意味着认同,但闫浩称:这个“”不是认可张辉锋的微信内容。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认为:张辉锋提交的微信记录,没有得到闫浩的明确认可,因而该微信内容不能作为后者尚欠张辉锋相应金额的依据。


代表认可


相对于上述判决书中的微信表情,另一些表情的含义显得较为模糊。


如在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判决书中,承租方租赁期满后,面对出租方多次提醒、提出加租意愿,既不表示继续承租,也不表示搬离案涉房产,只是回复了一个“太阳”的表情符号。


在出租方看来,这个“”[太阳]的表情符号意味着对加租的认可。但承租方却认为,这种认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支持出租方,认为应当认定承租方同意按照加租后的标准继续承租。同时,判决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后相应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被用作报账符号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刑事案件的司法文书中,也出现了表情符号。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看到一份《祝志祥、邓洪伟、彭奋等组织卖淫罪二审刑事裁定书》。其中写道:刘某等人“在卖淫活动后多次向祝志祥的微信号发送微笑等表情符号用于报账”。


作为研究网络表情的学者,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胡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就国内的大多数案件而言,网络表情通常只是作为辅助证据出现,并非占决定作用。不过,鉴于表情符号含义的模糊性,如何解读、认定网络表情的含义,确实已经成为网络时代司法者面临的挑战。

来源:法融汇俱乐部


推荐阅读1:2020版最新法官、检察官表情大全!哈哈哈
推荐阅读2:高院裁判:增驾实习期内驾驶增驾车型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担责——胡小勇与平安财保眉山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推荐阅读3:偷看同事工资单被开除冤不冤?法院判了!(二审判决)
推荐阅读4:最高院:按上诉状中记载地址邮寄法律文书被退回的,视为送达
推荐阅读5:相亲当天车内发生关系,宁愿不减刑也不认强奸罪的唐山青年今出狱,河北高院已受理申诉,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推荐阅读6:贪官与情妇同堂受审——一样的龌龊,不一样的表情包!

因为公众号平台改变了推送规则,有时您可能长时间没有看到我们的推送,所以没能在您的微信里显示。如果喜欢本号或本文章,请将“法者心声”加“星标,或点右下方的在看,这样本号推送的文章会第一时间出现在您的订阅列表里,谢谢您的厚爱。

长按下方二维码,欢迎关注“法者心声”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