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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统计分析报告:2020年6月至7月 ||《地方立法研究》

王 瑞 地方立法研究编辑部 2021-09-21


 作  者 王 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宪法室工作人员

 来  源 《地方立法研究》2020年第5期,因篇幅较长,已略去原文注释。



2020年6月至2020年7月期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召开3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55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270件(含“新制定” “修改”和“废止”),批准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292件(含“新制定” “修改”和“废止”)。这一时期,绝大多数地方的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企业生产、群众生活逐步回归正常,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积极履职,除针对疫情防控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外,也在政治、经济、社会、民生、文化、环保等多个领域加快立法进程,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追求美好生活提供法律保障。

 关键词 :地方性法规   立法动态   主题分析



◇ 一、省级人大常委会会议情况和立法概况

◇ 二、省级地方性法规的主题分布情况

◇ 三、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情况






  地方立法统计分析报告: 

2020年6月至7月




 一

省级人大常委会会议情况和立法概况

据统计,2020年6月至7月期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召开3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55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31个省(区、市)均召开了常委会会议,其中召开3次的有4个,召开两次的有16个,召开一次的有11个。上海、山东、湖北还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但均没有审议通过法规案。除辽宁和新疆的常委会会议没有审议通过法规案外,其他省(区、市)常委会会议均审议通过了法规案。受疫情影响等,网络视频方式成为一些地方召开会议的选项,例如,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现场出席和网络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分组审议,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3名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出席全体会议,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采用现场出席和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举行。还有的会议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如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采用现场出席和网络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专题询问并全程网络直播,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


这一时期,各省(区、市)新制定地方性法规54件,修改185件(其中修订26件,修正159件,含打包修改149件),废止31件(打包废止23件)。同时,仍在继续审议的法规案有73件(不包括上会审议并通过的法规案)。


本次统计中,湖南、海南、重庆、陕西新制定地方性法规数量最多,均为4件。打包修改地方性法规最多的是青海,做出《关于修改〈青海省预算管理条例〉等54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其次是湖南,做出《关于修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二十一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和《关于修改〈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分两次对31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修改。


新制定的54件省级地方性法规中,一次审议即通过的3件,经两次审议通过的31件,经三次审议通过的19件,还有1件经过4次审议通过,分别占比5.6%、57.4%、35.2%、1.9%。修改的185件省级地方性法规中,一次审议即通过的158件,经两次审议通过的23件,经三次审议通过的4件,分别占比85.4%、12.4%、2.2%。仍在继续审议的73件法规案中,一审的62件,二审的10件,三审的1件,分别占比84.9%、13.7%、1.4%。

 二

省级地方性法规的主题分布情况

这一时期,除个别地方外,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的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复产复工全面有序推进,群众生活逐步回归正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履职尽责,除针对疫情防控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外,也在政治、经济、社会、民生、文化、环保等多个领域加快立法进程,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追求美好生活提供法律保障。


(一)医疗卫生方面


这次疫情防控,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暴露出一些短板和不足。在“后疫情”时代,各地从实际出发,总结实践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突出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更好地适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一是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并初次审议了《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草案)》。
二是促进和保障中医药事业发展。江苏通过了《江苏省中医药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草案)》进入三审,《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也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
三是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江苏、安徽、江西、海南对本省的野生动物保护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修改,陕西一审通过了《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此外,重庆修订了《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陕西修改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二)政治制度方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人大相关工作制度。基层人大工作方面,湖南制定了《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广东通过了《广东省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青海修改了《青海省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监督工作方面,陕西制定了《陕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福建和云南制定了本省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江苏修订了《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天津初次审议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草案)》,西藏初次审议了《西藏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方面,甘肃修订了《甘肃省地方立法条例》;人事工作方面,甘肃修订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代表工作方面,《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修订草案)》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此外,上海初次审议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
二是保障和加强基层民主。浙江对《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做了修改,四川修改了《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河北、青海和黑龙江修改了本省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三)经济发展方面


疫情对我国经济产生巨大冲击,各地人大积极作为,根据本地实际出台有针对性的纾困措施,为企业经营和经济发展提供法治支持和保障。
一是保护和促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指出,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这一时期,《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和《山西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获得通过,《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订草案)》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或继续审议,四川通过了《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三审通过)。
二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江苏和四川初次审议了本省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启动《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修订工作,《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草案)》也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三是促进各类功能区发展。河南通过了《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海南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条例》,广西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发区条例》,修订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并初次审议了《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山东再次审议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修改稿)》。
此外,浙江和吉林初次审议了《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和《吉林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草案)》。

(四)社会民生方面


社会领域立法贴近群众生活,关注民生,历来是各地立法的重点内容,也是群众关心的重要方面。
一是为加强生活垃圾治理,河北通过了《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这是全国首个以“垃圾分类”命名的省级条例,从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及其管理、服务、监督等各个方面为河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天津也出台了《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二是为保护家庭成员、构建和谐家庭关系,海南、陕西和广东通过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吉林通过了《吉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云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安徽和福建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提请常委会进行了初次审议。
三是为规范社会信用信息管理,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升全社会信用水平,山东制定了《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江苏初次审议了《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四是为提高小区居住品质、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广西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青海修改了《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此外,河南通过了《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蒙古、海南和重庆初次审议了本地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五)行政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天津制定了《天津市宗教事务条例》,北京修订了《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山东修订了《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吉林和湖南启动了宗教事务条例的修订工作。
二是规范政府管理和行政执法。内蒙古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山东制定了《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甘肃修订了《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甘肃省建设行政执法条例》《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草案)》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常委会再次审议。
三是加强标准化立法。江西、山东、广东修订了标准化条例,《山西省标准化条例(草案)》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此外,201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废止了收容教育制度,四川于2020年6月一审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查禁卖淫嫖娼活动的规定〉的决定》。

(六)环境资源方面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环境资源保护,在多个场合对保护好环境资源做出指示批示、提出重要论断,各地也结合实际不断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立法。这一时期,北京通过了《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重庆通过了《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湖北通过了《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吉林通过了《吉林省林木种子条例》和《吉林省节约用水条例修正案》,河北通过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若干规定》并对《河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做了修改,安徽修订了《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天津修改了《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陕西修改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福建省农作物种子条例(草案)》《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均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草案)》提请常委会再次审议。
(七)文化教育方面

安徽通过了《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湖南和重庆制定了本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办法,宁夏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浙江初次审议了《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安徽初次审议了《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草案)》,贵州再次审议了《贵州省公共图书馆条例(草案)》。



 三

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

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情况


(一)概况


2020年6月至7月,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共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292件。其中,新制定140件,修正110件,修订15件,废止27件。
这一时期,26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47次,其中有39次会议批准了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批准数量最多的省是广东,两次会议共批准了60件,其中新制定8件,修正50件,废止2件;其次是云南,两次会议共批准了38件,其中新制定9件,修正26件(均是“自治条例修正案”),修订2件,废止1件。

(二)主题分布情况和突出特点


这一时期,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数量非常大,达292件之多,比5月至6月(57件)增加了412%,主题涵盖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这反映出各地已基本从疫情应急防控状态转入疫情常态化防控状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更加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和地方治理问题。
“打包”立法(主要是“修改”和“废止”)具有效率高、成本低的优势,能够及时实现法律的与时俱进,不断满足变化了的经济社会生活对法治的需求,在各行业、各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对于确保改革于法有据、法律适应现实生活和实际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时期地方立法数量多,与“打包”立法的广泛运用有很大关系,有13次“打包”立法,涉及82件法规条例,占总数的28.1%,其中“打包”修改6次,“打包”废止6次,还有1次“打包”修改和废止。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云南继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正案》等10件自治条例修正案后,又于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正案》等16件自治条例修正案,至此,全省8个自治州、29个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全部完成修改,解决了各地自治条例中部分条款内容与上位法、国家现行方针政策不相符合的问题。此外,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了楚雄彝族自治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4个州市的立法条例,至此,全省16个州市已全部制定出台了立法条例,规范了地方立法活动,完善了地方立法体制机制。


附 件




表1  2020年6月至7月

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情况统计



表2  2020年6月至7月

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性法规

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批准情况统计


责任编辑:陈   颀

副主编:谢进杰

主编:黄   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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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学生编辑:王梓祺




法规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吉林市城区供热管理条例》

《承德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

《大同古城保护条例》

《七台河市医疗废物管理若干规定》

《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正案》

《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地方立法统计分析报告:2020年2月至3月

地方立法统计分析报告:2020年4月至5

《地方立法研究》2020年第5期目录与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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